官邸眷舍與組合屋/蕭家興

官邸眷舍與組合屋 [1]

最近有幾則似乎不相干卻有幾許相關的房舍報導。

其一是,某副元首暗批某行政首長任職總統府時未積極為其裝修某處官邸,反而是出任行政首長時卻很有效率地裝修成為自己的官邸。其二是,監察院質疑軍方為高級將領量身打造豪華眷舍高價出租不合法。其三,當然是不了了之的組合屋災民夜宿總統官邸的抗議事件。

近兩百位九二一災民於國慶日前夕擬夜宿總統官邸受阻,台大城鄉所夏鑄九教授痛批重建會明明無能,卻想藉拆除組合屋來展現政府的魄力。不過,也有以「大多數的災民都已自行重建,仍住在組合屋的少數,沒有抗議的權利」來為未能落實的施政辯護。

當執政者動輒以上千萬裝修官邸門面,擺氣派好迎合經濟強勢者,卻以組合屋為恥,以阻擋為手段,致使窮乏者身心受創,求助無門;當強權者名下儘是房屋大戶,卻還在絞盡腦筋鑽法律漏洞來擴大眷舍規模,人間公義蕩然無存。

哈該書1章9節:「我的殿荒涼,你們卻只顧自己的房屋」;以賽亞書5章8-9節:「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者有禍了。……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無人居住。」在在提醒當權者要有智慧,要以身作則,已有住所就不要佔用職務宿舍或再分配眷舍,住進了官邸就不要以己偏好,浪費公帑裝修住不久的官邸。

而更重要的是,當權者不可只顧自己的榮華富貴,更要有憐憫的心,不要忘了居住環境惡劣的民眾,在立法、執法的決策中時時以弱勢者為念,不因弱勢者僅少數而怠忽施政。

[1] 本文刊於2002.10.22基督教論壇報第20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