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與貧 聖經篇:富與貧一一當代禧年教訓的實踐/胡業民

富與貧 聖經篇:

富與貧一一當代禧年教訓的實踐

胡業民 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董事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當代經濟有三大現象:一、財富極度「擴張」和充滿「波動」的現象;二、跨國企業的運作力量(動輒超越國家GNP的規模);三、兩極化與經濟正義的問題。1其中第三點是普世現象,貧富不均兩極化在美國、中國、臺灣均日漸擴大。無市場經濟就無經濟活力,人類創造力被抹煞,如同死水一灘,成為共慘局面。一旦具有神形像的創造力被釋放,繁榮可期;但若缺乏持續公義、憐憫的反省機制,數十年後,市場經濟一定扭曲成為兩極化的世界,就聖經的禧年觀點觀之,這樣的現象終將使得經濟基礎動搖,而導致崩潰。

最近這些年來,世界展望會和聯合國千禧年運動等國際組織,2很正確地對準、關注絕對貧窮的問題。千禧年運動列舉以下搖搖欲墜的項目作為目標:

一、世界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約一年一千八百萬人,或者一天五萬人,死因與貧窮相關。即自1990年來有2.7億人因此原因死亡,主要是婦女和小孩,約等於美國人口。

二、每年有一千萬兒童因飢餓和可避免之疾病原因死亡,每天三千人,每三秒一人。

三、超過十億人每天以低於一美元生活,世界近乎半數人口(二十八億),每天以低於二美元生活。

四、有六億兒童在貧窮線下生活。

五、最富有的三個人擁有的財富,超過住在最貧窮國家六億人口的財富總和。

六、非洲最貧窮國家的個人所得,在過去二十年中降低了四分之一。

七、全球有八億人必須挨餓入睡。

八、每年有一千一百萬個兒童在五歲生日前死亡。

所謂全球最富有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墨西哥電信大亨卡洛斯‧史林姆‧埃盧(Carlos Slim Helu)三個人所擁有的財富,超過住在最貧窮國家的六億世界人口的財富總和(相當於全球10%人口)一語,是可供比較的數值。六億人是指生活在貧窮線下的人數。這是所有數值中最駭人的,惟統計顯示貧富差距存在並擴大的原因,無法單純解釋,並去質疑上述三個人的富有,是「造成六億人貧窮的原因」。3

當代禧年的實踐一一溫馨的法則

熟悉聖經的人知道,在摩西率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前夕,百姓們在摩西、約書亞面前,重新立誓,宣告對神律法順從的決心。當然,信守神律法的人,必定在新的土地上安居樂業,「永世其昌」;反之,將自食惡果遭受懲罰。

以色列的典章真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嗎?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與土地的關係,亦即規範人必須從土地上學習各種人與人(人們彼此不可虧負的公平交易),人與自然(土地每六年後要休息一年)的關係,這樣的關係是享受而不是剝削,讓弱勢族群有撿拾麥穗以圖溫飽的權利,並使動物、僕婢等自由享用土地出產的東西。

當今對禧年經濟使命的忽視,是造成人類經濟生活兩極化的重要原因。那麼禧年經濟教訓是什麼?

禧年的恩慈設計

利未記二十五章是禧年教訓的核心,可以說是聖經中對美好迦南地的發展,調整總體經濟政策的章節。神說每五十年,所有的土地必須無償地歸回原來的地主。為了避免貧富差距過大,神要求人民每五十年要再公平分配土地所有權(參考利未記二十五章1024節)。在當時的農業社會裡,土地就是資本和財富,4也是工作權,早期以色列各支派家族依照公平的原則分配土地(參考民數記二十六章5256節)。顯然神希望這種經濟均等的情形持續下去,因此要求每五十年,土地必須歸還原來的地主。私有財產沒有廢除,但創造財富的土地必須再均分。這項命令的神學基礎強調萬物的主權在於神,土地不能永久賣出,因為主權屬於神:「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未記二十五章23節)神允許祂的子民暫時居住、耕種和享用地的出產,但我們只是祂的管家。

有人認為要用典範論、終末論、預表論中對禧年的詮釋,將舊約倫理的潛力和能量釋放出來,灌注到基督徒對教會、世界、終極未來的整體關懷之中。因此禧年的觀念不僅是舊約經濟教導的架構,也是整個舊約倫理原則的重心。5我們要從禧年的福音及舊約的土地關係,來談禧年經濟制度的諸般面向。同時把此制度和基督徒團契的意義聯結,即以色列百姓和基督徒群體,彼此都應該是共享的團體。

若我們肯定以色列土地與基督徒團契間有預表性的關係,6則我們對以色列生活的社會和經濟責任,就能有更深入和建設性的認識。

禧年的福音一一神悅納我們的禧年

摩西在帶領百姓進入迦南地前,告訴以色列人:「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申命記四章1節)又說到「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命記四章78節)貧富問題必須反映人類經濟生活存在的權利,這在禧年制度中彰顯出來。

禧年的意義(利未記二十五章)

一一安息年和禧年的律法

聖經描述禧年,首先是「你(人)們彼此不可虧負,⋯⋯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來提醒我們經濟生活的底線。其次是積極地「彼此相愛」,像波阿斯慷慨施予一樣。

禧年的四項原則是:(一)公平的交易。要人們彼此不可虧負,用土地買賣訂下人類最早的公平交易法,不能欺負孤兒寡婦,這交易照顧因家庭變故而賣地的弱勢者。人在做,耶和華在看。(二)弱勢的關懷。律法明文指出弱勢者有撿拾麥穗、拾取掉落葡萄的權利。(三)重新的機會。七年一次的安息年,不但使奴僕得到自由,負債的獲得赦免,每五十年土地還得以歸還。(五十年間有自由交易的活力,不予以限制。)有權勢者(債主、資本家)要實踐「鬆手」與釋放,才可得到神的祝福。(四)永續的環境。人、僕人、婢女、動物在安息年享受安息和舒暢,土地環境獲得安息,不受肆意剝削和破壞(參考利未記二十五章)。

禧年的實施要項為:(一)自由活絡的市場經濟。(二)土地是財富公平正義的核心課題。(三)人民工作權。(四)你們中間沒有窮人教會經濟團契的落實。

禧年的四項原則

1.公平的交易

安息年和禧年的律法(設計),包括平時的經濟生活和土地經濟教訓。經濟交易往來的基礎,是建立在對鄰舍沒有欺負、沒有虧負的「公平的交易」上,要嚴格落實經濟生活的誠信。

聖經對於公平的要求,是建立在交易對象是「按照神形像所造的人」這個認識上,正由於人的價值崇高,故「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祂所喜悅」(箴言十一章1節)。「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申命記二十五章1415節)

以色列的悲哀是「以法蓮是商人,手裡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何西阿書十二章7節)。阿摩司書八章5節指出:「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誠然日常的經濟生活,最容易突顯貪婪、不公平的欺壓和人性軟弱的一面,以色列會亡國亦是因商業信實不存在,人與人之間變成欺矇剝削的關係,因而被耶和華離棄。

禧年的前提是土地屬乎耶和華,故在涉及生計的土地買賣誠信上,耶和華要親自察看。「你若賣什麼(土地)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什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利未記二十五章1418節)禧年的第一個精神,是要顯出交易的公平(特別對弱勢者),表現出此基本的經濟生活態度。

耶和華為人的緣故,要求土地不可永賣。同時宣告自第七個安息年結束,「當年七月初十日,(全國要聯播這個歡慶大事)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利未記二十五章91013節)有關土地公平的交易,彰顯了兩件事情:(1)你們彼此不可虧負;(2)耶和華我是你們的神。

假若土地年產出Y10萬,已逾禧年之年數=S,則土地買賣參考價格公式為產出50-S),剩餘年數50-S。假設年數50-S尚有(125年,或(215年,則買賣土地參考價格為Y ×50-25)即10×25250萬;或10×15150萬。在神所製定的人類最早公平交易法中,這是最早土地交易的參考價格公式。這表現了彼此不可虧負。

為何耶和華要如此重視公平的交易?因為人是按祂形像造的;土地買賣涉及生計的基本人權,尤應公平,所以所有交易活動都不可彼此虧負。

2.弱勢的關懷

聖經講到窮人的地方很多,在禧年經濟制度中則落實對他們的關懷。「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申命記十五章11節上)顯然貧窮成為聖經時代到現今沒有消逝的問題,或者說這是人世間必存的瑕疵和結構性的邪惡。

禧年制度談的社會貧窮事實和解決方案,並沒有追討貧乏者的責任後,才施行救助。利未記二十五章39節上的「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一句,經文在這裡沒有限定陷入貧困的原因。7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呂振中翻譯為「窮人不會從你國中斷絕的」);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命記十五章11節上)反之,「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不至於有窮人)。」報償則是「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申命記十五章4~5節)。

人們發現貧窮問題有多樣性,在這個有瑕疵的世界中,貧窮有諸多的原因,包括體制、次體制、靈性、身體、心智、社會、群體、遺傳、罪惡、無故等種種原因,以致窮人自身沒有能力創造物質福祉;8斯托德(John Stott)牧師將貧窮分為四種:(1)一般稱呼的貧乏,來自際遇的貧窮;(2)懶惰的、好逸惡勞的貧窮;(3)被制度壓迫、弱勢的貧窮;(4)謙卑性的貧窮,在神面前屬靈飢渴,求憐憫的貧窮。9貧窮的原因前已說明,有個別基因遺傳、文化和傳統社會的封閉,脫離、缺乏富足的環境(如教育、工作和政府體制不足〔deficientagent〕),或者如荷門(Robert Holman)所說的社會結構性問題(資源、財富、所得都不得進入),使得貧富的現況成為理所當然。10也或者如賽德(Ron Sider)認為的,是更大的結構性邪惡從國際不公平貿易到無可救藥的貧富債務擴大促成的。總之,誠然如基督教所說的,人們被一層又一層的鎖鍊所轄制,從大體制到次體制的捆綁及社會限制,這種種原因造成了貧窮。11人們難以理解何以基督教以極大的篇幅強調窮人的地位和關懷。這是因為「富人、窮人都為耶和華所造」,所以要「眷顧貧窮人」(參考詩篇四十一篇1節)。窮人和富人一樣擁有神的形像和尊嚴,因此「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禧年制度說得十分明白,「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利未記二十五章37節)

為了關懷弱勢,「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十九章10節,二十三章22節)「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申命記十五章7節)

在窮人的借貸關係上,「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利未記二十五章3738節)「你借給鄰舍,不拘是什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申命記二十四章1013節)

發放工資時,主人要對「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申命記二十四章1415節)。對窮苦寡婦和孤兒,「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申命記二十四章1722節)

有關奴僕的期限和釋放是這樣:「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利未記二十五章3942節)

關懷窮人並不單是譴責剝削。聖經並沒有記載財主剝削拉撒路,當今世界的蓋茲、巴菲特和埃盧三大首富,其財產超過六億最貧窮的非洲人之財產總和,人們並未找到他們彼此之間有任何「剝削」關係的存在。六億人的貧窮並不是蓋茲等三位富人的剝削所造成的,反之亦然,蓋茲等人的發達和剝削六億人並沒有剝削關係,不是「此富造成彼貧」。從積極的角度或者可以說,同為人的這三位富人,他們創造財富的能力超過六億人。創造財富一方面是美好的,帶來的福祉亦是巨大的;但另一方面,神要追討的是人對貧苦鄰舍不聞不問的罪過!對同樣蒙呼召的弟兄「約瑟的苦難」12,他們不擔心;這也是財主對照拉撒路受罰的原因。13使你們中間沒有窮人!這是對富人的要求,也是他們付出分享的機會,更是一種呼召。

舊約律法也重視有餘者的分享取三十分之一和窮人三年一次的歡慶和分享。

它強調人與人中間的歡樂,這又是針對人的寶貴價值。因此以色列人「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命記十四章2829節)。並且,「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申命記十五章1節)

不可小看七年一次的豁免年,乃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起惡念來規避責任。「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申命記十五章79節)神透過摩西提醒:「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命記十五章1011節)

而且還要存恩慈給予的心,「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申命記十五章1214節)

3.重新開始的機會

以色列人失去土地的家族,每五十年可以在禧年(聖年)的時候無償拿回失去的土地。窮乏的人可以賣地討生活,但不是永賣。這裡窮乏似乎沒有被特別貶抑或痛責,因為窮乏的原因很多,可能是體力衰敗、家道中落、男丁不在、懶惰的問題或疾病等不幸所造成,聖經在這裡不予追問。「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利未記二十五章2528節)

耶和華的律法設計一種經濟上的大赦,為要使人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但不要忘記,這中間有五十年的時間,可讓完全自由的交易存在;或說這個期間是合理的,並且夠長,足以讓人因營運財貨得宜,有發達的機會,並享受努力的成果。五十年重新開始(的機會),是避免不當的土地財富累積和不勞而獲,長久代代傳遞貧富的差距。

重讀路得記路得記說了什麼?

一個窮乏、失去男性的移民家庭,卻看到了指望婆媳的信心建立在耶和華的經濟律法上。在這個蕭條沒落的家庭中,出現了不離不棄的媳婦,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路得記一章16節)她的話令人動容。有人認為必然是拿俄米的美德和氣質吸引了路得,然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存在著某種神聖的指望,讓路得願意跟隨拿俄米?

路得平日便聽婆婆提過一個遵守耶和華律法的家鄉社會,在那裡雖然經濟會波動,但有一個互助的底線。如果去婆婆的家鄉,可有尊嚴地拾取麥穗,便能安頓度日。拿俄米也了解她經濟的權益,認為自己就算能生出兒子,媳婦也等不到孩子長大,來無償取回土地。換句話說,若是沒有親族先行代為贖回田地,她要撿拾約二十年的麥穗過活,才能拿回土地,重新開始;不過,那時媳婦即可獲得下半輩子的依託。

這點似乎顯示即使在士師時代沒有國王,耶和華吩咐的律法,居然尚能落實,顯見當時社會恩慈救助關係和體系並沒有崩解。那是一個鄰國摩押社會不敢想像,又是極為羨慕的福祉,路得也用信心相信這個「盼望」。顯然拿俄米對耶和華律法的信心堅定不移,才是影響路得、讓路得羨慕的動力。

這可以推論十年前,拿俄米和以利米勒是以「公平的價格」,即土地收成乘以到達年數,來出賣土地,換取盤纏移民的(參考利未記二十五章:產出X年=銷售土地所得)。拿俄米相當知道家族未來的權益,也為現實上「無能為力」讓媳婦過好日子而難過,因此一心想打發她們離去。士師時代的伯利恆,此時因拿俄米、波阿斯服膺耶和華的教訓,而形成彼此相顧的社會,每個人經濟生活都獲得保障。這點居然勝過三百年後的王朝時代,那時為了既得利益,以賽亞稱富有者的土地是「以房接房,以地連地」,貧富嚴重不均,已如後來先知所警告的,是拋棄了耶和華的律法!

路得記也顯示了經濟重新的出發。波阿斯的慷慨豐富看似是窮乏家庭的救贖,然而,不如說是神所設立的長久制度,才是她們的依靠。這個制度不僅有撿拾麥穗的權利,更有取回土地、長期獲得生計依託的設計。沒有迦南地就沒有發展的機會,有了迦南美地,若不能分享並給予人重新開始的機會,一定會成為兩極化的社會,經濟體制會因而崩解。

神恩慈的制度律令,使得世上凡是重視土地經濟、財富正義的國家能長治久安。離開國家的正義,朝代反覆,人民在波濤洶湧之中受罪,舉世永無寧日。因此,猶太人經濟的智慧與精髓,總是帶給國民曙光,帶來國家福祉,現代各國是否體會這點呢?

禧年的土地經濟意義,就是讓窮苦之人(具有神形像的每一個人),在短期中每日有糧食可得溫飽,在長期則是到第五十年,家庭生計可重新開始,完全改變宿命。禧年不僅讓債務完全赦免,家族失去的土地,也可無條件取回。可見人無論如何貧弱,仍是最尊貴的,他的經濟需要被神所眷佑著。我們當做的就是施行神的律法,猶如路得時代的伯利恆。

今日的兩極化巨富與赤貧同時存在的現象到處發生,世界越進步,貧窮越嚴重,這正是喬治(Henry George)在1879年出版《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商務印書館)的論點。在「禧年」思想下,他發現土地問題是當前國家財富不均問題的本質。喬治推動單一稅制,影響到國父孫中山的土地思想,推出「土地國有而民用」的觀念,他們都是支持聖經思想的時代巨人。

4.環境的永續

舊約經濟生活注重可持續性發展的環境,首先是透過安息日、安息年的安頓。在利未記二十五章14節指出:「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安息使得土地微生物有足夠恢復地力養分的時間。更讓土地上面的人有足夠的休息。

這個安息的福祉還擴及到與人相關的動物界、動物權。「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利未記二十五章67節)

永續的經營法則讓人在地球上可以長久。「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申命記二十二章67節)也讓牲畜有舒適愉快的工作空間,「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

耶穌怎樣看禧年

如果我們認為以色列人在禧年得回家族土地已是歷史故事,那麼耶穌教導的時候,不也是亡國後無地可供「歸還」的情況嗎?禧年的土地教訓還有效嗎?路加福音記載,耶穌進入會堂第一次的「證道」,便是宣告禧年的信息。祂指的是什麼呢?路加福音四章1619節說:「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是的,耶穌時代人們距離和諧田園關係和公義非常遙遠,社會貧富差距很大。那是一個巨富與赤貧的時代,耶穌宣告禧年信息猶如甘霖,成為拿撒勒人耳中的恩言。當時,有錢人可以周轉千萬銀子的債務(五十億臺幣),沒有錢的人可以因為十兩銀子(五萬元)而坐牢,借貸能力相差十萬倍。14或者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已經沒有擁有跟祖先同樣的土地,但在希律王統治之下,猶太社會早已成為巨富和赤貧兩極化的世界,但神的命令從未稍懈。聖經要求強勢的猶太人,要透過釋放同胞債務,讓人的經濟生活重新開始:耶穌「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裡的人都定睛看祂。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眾人都稱讚祂,並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加福音四章2022節)

今日的世界,人們自從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以來,經歷五百年的財富增長。許多地區一旦脫離羅斯托(W.W. Rostow)所稱的「傳統社會」15的束縛,或極權政治的壓力,經濟生活開始鬆綁,猶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美地,則人天賦的創造力就得到自由釋放。這是回到人起初被造的目的,何等美好!然而,不可忘了要謹守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即社會財富的公平正義,才可以長治久安,永世其昌。

長治久安的關鍵,是耶和華公義之中的核心,禧年的精神需落實在經濟生活中:公平的交易、弱勢的關懷、重新機會的給予、永續的環境,這些是與人性的貪婪相對抗的。

禧年實施要項

1.自由活絡的市場經濟

禧年有限制與自由,就是限制人肆意地累積財富,阻礙別人生計及發展,也約束經濟繁榮與蕭條波動的幅度;但五十年期間的自由活絡的經濟意義也不要被輕忽。其實在大多數時間,聖經的經濟是尊重自由買賣和市場行為,只是要參照公平交易的原則,為的是買賣(土地)中沒有欺壓(弱勢)、欺詐的行為。在這五十年期間,是容許經濟波動和貧富差異的存在,以及土地的購買合併、擴大經營果效。無論至近的親屬是否贖回土地,都要等到五十年期滿,才能收回家族土地(土地價值重新歸零)。對於購買土地使用權利的人來說,五十年的經營期間,是有法律上信賴保護原則的保護。若是要贖回土地,也有公平合理價格可以參照進行交易的。

在此信賴保護原則之下,長期使用者可以儘量對土地(農業)進行改良和投資,不用擔心其他來自政權等不當的干預。對於小農進行投資改良,繁榮農業經濟,是有激勵作用。此點在論及當代土地政策效法禧年準則時,不可忽略,所以自由創意的企業精神是受到尊重的。

五十年是一種智慧,也是神的啟示,就現代經濟體制而言,五十年足以使經營者有足夠的回報。有創意的企業家,願意承擔這種B.O.T.的風險,亦可得到合理的報酬。臺北凱悅飯店、新加坡、香港諸多案例,企業主樂意承攬,努力發揮並獲得了報償,都可以予以佐證。

自由市場經濟的精神,包括以上活絡的經濟、自由的交易和產權的保護,都是當前經濟得以運行的資產。輕易疏忽以上的準則,動輒以公有化代替私有經濟的運作,極可能與原來公平正義的理想完全背離。

在人類經濟生活彼此緊張的關係中,就富與貧來說,我們看到一些市場經濟或全球化的樂觀現象,不可忽略:

19472005年,美國最富有的20%家庭平均所得逐年上升,從1947年的8,072美元到2005184,500美元(經通貨膨漲調整過後)。這並沒有以犧牲窮人為代價。相反的,最窮的20%家庭實質所得每年持續上升,從1947年的1,584美元到2005年的25,616美元。所有這些同時發生在美國家庭戶數倍增的年分,從1947年的三千七百萬戶數,到2005年之七千七百萬戶數。換句話說,財富總量上升,富者更加富的過程,並未造成窮者愈窮。這裡還未陳明,有許多家庭在此期間中已經脫離了最貧窮(20%)的收入,向上提升的事實。而階層上升的移動,是普遍的現象。16同樣事實在國際間也發生。透過電腦網站Gapminderwww.gapminder.org)的圖示,顯示縱橫軸的國民壽命及個人所得,從19742005年呈現相對應的趨勢。紀錄上的數十個國家,國民壽命及該國個人所得兩者,皆隨時間軸同步向右上軸移動,表示平均個人所得和壽命均同步成長。過去三十年全球個別國家所得,均在上升當中。17事實上生活在絕對貧窮線下的人口比例,自1970年以來業已下降。1970年全球人口三十七億中,38%(十四億)在貧窮線之下;到1990年全球五十三億人口中,26%(十四億)在貧窮線下。實際上,根據全球統計,在嬰兒存活率、壽命、貧窮上,過去三、四十年來,均有顯著改善。亦即在國家比較中,有一個定規的趨勢:凡是有法治和經濟自由的國家,均逐漸繁榮起來;沒有這個優點的國家則相反。

這個論點就某種意義而言,消弭了古柏頓(Thomas Gumbleton)主教所稱,「我們全球國際經濟的問題是,財富由窮人一方向富人集中;使得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及數十年來拉丁美洲的神學家顧迪雷(Gustavo Gutierrez)認為拉丁美洲的貧窮,部分肇因於北美的富裕,「貧窮讓許多國家遠遠落後,貧富差距日漸擴大」,似乎美國弄垮了尼加拉瓜、薩爾瓦多、秘魯,促使貧窮國家失去食物、房屋和土地
。若是如此,如果能發揮市場的競爭機制,有效地反制壟斷,扼阻貧富不均,比任由政府強制課重稅來重分配和採取沒收行動更有效益。當代「禧年經濟」也必須在尊重市場機能之下,進行許多調節措施,才屬正確。

2.土地是財富公平正義的核心課題

禧年的核心是土地問題,它影響人類經濟生活最大,至今依然如此。土地為財富之母,房地產形成財產權有其條件;18但房地產具有經濟學供應上的稀少性特色,自古以來極易成為累積財富的工具及投機獲利的目標。現代都市房產價格高漲,房產成為商品化的投資對象,讓民眾擁有合理住宅庇護的目標更加難以達成。

現今人們和政府將房地產產業視為火車頭工業,但若只求發展和帶動GNP的工具,則容易忽略房價的高漲,讓住在都市的居民生活陷入困境,進而使得部分城市弱勢居民增加了被剝奪感。這個人的生存被剝奪的事實,在全球各大城市,東京、紐約、上海、香港、臺北等地發生。GNP的增長與所得、財富分配的惡化同時存在,以致產生兩極化,經濟繁榮表相和大多數人的福祉沒有關係,甚至惡化。

禧年制度在狹義上,是節制土地投機,不讓它影響他人生計,是使土地財富受到限制的正義追求。今日可以說房地正義,是各個國家財富正義的基礎,進而影響政權的更迭,國本動搖之所在。

基督教高舉人的價值,以人為倫理議題的中心,人有庇護所是基本人權。因此從供給、需求方面,配合嚴謹的財稅政策,可以控制房產價格炒作上漲,使得人身得到護庇;反之,先知以賽亞所說的富人「以房連房,以地連地」,造成同為希伯來的弟兄貧者無立錐之地,則耶和華要追討他們的責任。貧富不均擴大,市場經濟體系內部失衡而將遭大禍,耶和華的忿怒將讓經濟體崩潰。

土地房產也是開發中國家貪污敗壞的根源、房產既是國民所得GNP的表彰,又是官商勾結腐敗的根源。禧年原則是地屬耶和華,不可永賣,須為全民所共享,人在土地上的生計要受到保障,不得利用房產商品化來投機取巧,應摒除政商勾結關係。今日政策若屬良好,則是以資本利得和財產稅,打擊暴漲的房價及投機行為,卻又保障都市房產改良和發展的動能。合宜的政策會對房產持有及變賣獲利者,課徵財產稅及資本利得稅,該稅制成就社會正義,又是各國重要的財政來源,可支應社會濟助弱勢的移轉性支出,支撐現代民主國家政府所提供的多元服務功能。

同時現今許多國家鼓勵企業發展,很多其他稅收容易遭到作帳和規避,並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房屋固定資產,尤其是豪宅,是無法移動和逃避的,所以財產稅可以成為政府收入的大宗;否則因民主政府被要求廣泛服務,選舉支票泛濫,財政管理不良,已成民主社會的常態。強力有效的財產稅,是各項服務,包括健保、教育支出的重要來源,可以支撐政府機構運作而有餘。就財政調度而言,搭配房產投資資本利得和土地財產稅制,會有效抑制貧富差距,是合乎禧年準則的。更進一步,房產稅及交易的資本利得,課稅得宜,國家的公司稅及其他間接稅稅率可以因而下降,激勵正常商業投資活動的進行。開發中國家,沒有在現有市場機制中有效課徵房地產資本利得稅,而強徵其他稅收,對大多數老百姓而言,才有苛政猛於虎之譏。

房地產稅收是公平的一端,國家有財源來提供生機良好的社會住宅,才是供給人民庇護之所,和避免土地房產炒作的正義。

3.人民工作權

在禧年的意義中,土地為男丁農民生計所寄,是國民工作權的落實。衍生到現代,為政者有促進工作機會產生的職責,以人民的失業為痛心及羞愧之事。在國民所得GNP中,消費支出、私人投資支出、政府購買性支出、出口(外國人對我國產品的支出)構成提供勞務者的雇用和工作機會。因此GNP的榮枯和工作權大有關係

其中私人企業的投資支出和雇用勞動力,應該成為工作權實踐的主要來源。除了各國內需帶來就業外,外在方面因今日普世相互依存,全球不景氣影響到各國出口產業,打擊就業水平。近代國際經濟或者證券市場買賣的不安定性、不誠信,各國失業危機日升,使各國均以增加就業為政策考量。救援失業已經涉及全球合作互動的層面。金融不安定造成南歐各國經濟衰退,失業增加,便需要由德國、法國為主導的歐盟採取措施援救,可見國與國之間關係密切。

開發中國家在增加出口的同時,也以勞工剝削和環境破壞為代價,造成了國際間不公平的競爭,導致先進國家勞工在全球就業市場上居於不利的競爭地位。

工作機會(權)的產生主要有賴「創新」的進行,一連串的創新落實在產業上,是神特別的祝福和眷祐。回顧人類歷史三次財富大爆炸:(1)宗教改革、文藝復興之後的工業革命,發生在基督教英倫三島;(2)地理大發現;(3)美國的興起。一波波的創新活動,將人類物質福祉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峰。工業革命創新效果能擴及的地方,財富隨之擴展。這些又都和基督教帶領人們脫離傳統桎梏,拿去人為束縛,為一切創新佈局有所關聯。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倫理和誠信奠定當今市場經濟的基礎,包括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合理的保障,使得創新受到激勵。

前述中小企業的多元蓬勃發展,使創新更容易實現,促成經濟的繁榮和就業的增長。

4.你們中間沒有窮人教會經濟團契的落實

早期基督教會就是主耶穌的新團體,並做到了經濟的相互分享,在使徒行傳的前幾章也有這樣的見證。耶路撒冷教會很早就開始經濟分享制度,五旬節三千人悔改信主之後,使徒行傳記載「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使徒行傳二章44節),甚至變賣家產幫助有需要的人。由於他們的順服,使得境內的貧窮人減少,申命記中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若遵命就沒有窮人,具體實現了。他們經驗到「一心一意」的合一和共同生活的喜樂。

巴勒斯坦約在主後四十多年間發生大饑荒,安提阿教會曾在饑荒嚴重時給予協助(參考使徒行傳十一章2730節),門徒關心窮人和受壓迫者,以致大批這樣的人湧入教會。

保羅注重基督身體裡的經濟分享,早從巴勒斯坦遭遇饑荒時,為了回應安提阿教會的愛心(參考使徒行傳徒十一章29節),他協助巴拿巴把捐資送到耶路撒冷。這次的旅程只是保羅擴大關懷經濟分享的開始,之後,他更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從事募款,並在多封書信中提到他的關懷,而且親自前往收取捐資。他雖然知道會面臨危險和死亡的威脅,但仍然親自前往,因他把象徵基督徒合一的經濟分享見證,放在自己的性命之上。19保羅會關心耶路撒冷教會的金錢需要,是基於他對「團契與合一」的了解。

“Koinonia”是與人的團契合一,對事的投入,它是保羅神學思想的重點,也是他對收取捐資的解釋。信徒與主耶穌團契,使我們能有祂的公義,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聖餐特別顯明基督徒與基督的團契,共用主的晚餐,使信徒參與十字架的奧祕。保羅認為與基督團契,必然會使基督裡的弟兄姊妹彼此合一與相交。以弗所書二章也提到基督的死打破了種族、性別和文化的阻隔,使弟兄姊妹都在基督裡成為新人。在主的晚餐中享用餅和杯時,表現了基督身體裡的團契與合一。20從過去到現在,每個世代的教會學習分享見證基督,以致使「你們中間沒有窮人」成為真實。為此保羅對信徒經濟的分享提出三個原則,首先是儘可能地給予。每個人「要照自己的進項」給予,並稱讚馬其頓人「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事實上,當時馬其頓人非常貧窮,也面臨極為嚴重的財務困難,但他們仍然超過能力去捐獻。第二個原則是捐獻是出於樂意21。保羅強調不是吩咐命令哥林多人,而是讓他們出於甘心。第三個原則是神子民享有均等的經濟關係。為了支持這論點,保羅引用了聖經中嗎哪的故事,「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正如神要求祂子民在曠野收取同量的嗎哪,哥林多人也應該在基督裡「均平」地供給。

面臨普世及教會內外的貧富不均,上述經濟分享的情形對現今教會有怎麼樣的啟示?公元251年資料顯示,早期羅馬教會供養一千五百位寡婦及窮人的生活,22這是為何早期基督教會能將帝國翻轉過來的主要原因。無論是使徒帶領教會的方式或是聖經的教導,皆是今日教會要遵行的規範。禧年提倡「你們中間沒有窮人」,要落實此一聖經原則,尤其不可忽視在普世基督徒中實踐分享的責任。

其他禧年實施的領域

禧年不僅是聖經的經濟智慧,更是當前可實踐的經濟原則,本乎禧年的準則,落實以下領域,能切實實踐禧年的教訓。

(一)窮人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透過教育機會的均等,使各地區願意受教學習的貧窮人,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並負得起相關費用。不要讓人們在進修(大專)畢業後,背負極大債務。

(二)土地房屋政策

土地在經濟學有稀少性的特色,處理土地財富,打擊肆意利用土地累積大量(社會)財富的人,增加財政移轉性支出,這些措施都合乎聖經禧年準則。趨向社會主義的國家,應對土地五十年的利用方式及權利金的收取方式有明確的規定,使得承租經營者能在信賴保護原則下運作。

(三)企業創新和工作權

本於禧年尊重相對所有制和自由營運五十年,少受干擾的原則,政府應以法令和尊重市場機制之精神,提供令企業有經濟活絡的營運空間,使其在信賴保護原則下,所從事的創新活動被肯定和鼓勵。惟有創新獲利,才可以支撐經濟,雇用勞動力,間接保障了人們的工作權。政府推動禧年生計的創造和依託,在絕大多數的領域中,應該扮演規則制定和仲裁者的公正角色,促進民間活力創新經濟,保障國民就業的水準,類如近年來德國的成就。23

(四)禧年經濟重視個體企業的發展

禧年制度下農業土地被極多小農地主所擁有,其意義是尊重獨立工作和創業、創新的空間。因此應用在現代的意義是,政府和社會要鼓勵中小型企業個體多元產業的出現,才能分散當前企業大型化、集中化的風險。企業越多樣性,產業越多元化,國家經濟生態才能變得多樣化,這樣除了滿足經濟體系的內外需求外,還可避免單一或少數產業集中化,分散景氣榮枯帶來的經濟衝擊,分散國人就業市場波動的風險。個人創新的活力,對於創作者個人或其社區的參與亦會有所助益。許多國家中小企業因自由發展,而促使經濟安定,避免社會財富過度集中;這是相當好的發展策略。

(五)禧年重視社會具有分享機制

禧年重視社會具有分享機制,因此要促成國家社會安全機制的形成。醫療、退休、養老長期照顧,都要建立良好機制;政府公部門應該按著公平正義和憐憫的職責,進行財富所得重分配的功能,使得社會安全網建立起來。不過,上述重分配不可打擊、抹滅私經濟部門工作和經營的激勵。另外,教會須扮演分享機制,使得我們中間沒有窮人,這要列為教會重要而優先的事工。教會應鼓勵公私部門的基督徒領導人,注意政府和企業的責任。

(六)目前教會切實實踐「我們中間沒有窮人」

可將對窮人,尤其是對信徒中的窮困的人(國內、海外)的服事,在教會年度預算編製時予以重視。如果以一個宗派為主軸,籌集並分配資源,然後追蹤成效,結果一定良好。教會承接政府部門力有未逮的工作,如教會社區老人、孤寡照顧,是實際的濟貧事工。除了生理需求外,教會團體更要滿足被照顧者心理、社會需要。呼籲教會弟兄姊妹投入專業服事機構,或以禱告小組支持上述事工,都是落實經濟關懷的有效方法。

結論一一被神所悅納的人生

雖然人類幸福、發展的福祉並非以單一經濟財物來衡量,但當今世界人們在物質上的形成兩極化和匱乏仍是普遍的現象。我們所處的,正是一個有瑕疵的體系和不完美的世界。

綜合以上所言,禧年是聖經全方位的經濟生活教訓,從整體制度架構,到各個層面的經濟公平與正義,莫不予以關注,是基督教經濟倫理的核心,至今依然是人類福祉之所依。賞善罰惡的神仍然施恩給祂的子民,同時鑑察我們如何在經濟生活中落實祂的心意。聖經指出每個人都是神所造的,具有尊貴的地位(包括貧窮人),這是禧年土地教訓的背景。沒有一個家庭會在尚有希望時「燒炭自殺」,神給我們這樣的福祉,我們也該為自己的同胞設計這樣福祉的社會。追求公平的土地財富,不要剝奪任何人的生計,愛惜大地,乃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

我們為過去數百年來,蓬勃的市場經濟發展和物質福祉感恩,同時亦為目前偏離上主的心意,全球貧富懸殊,許多人生存困難而痛心。目前各國貧富兩極化的現象,正是我們回到聖經,順服神的話語而覺醒的時刻。因此,現代基督徒要思想耶和華的法則,無論哪一種經濟制度,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都」)要從基督教禧年經濟原則來加以反省,改進經濟的缺失,進而在各個層面上,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愛惜神的創造,建立一個彼此相顧的社會,我們才能被神所「悅納」。

(本論文發表於201331日的香港建道神學院「富與貧神學與聖經的反思研討會」。)

注釋

胡業民,中原大學「基督教經濟觀」課程,20109月。

2 財團法人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編,《上帝與全球化》(臺北:天恩,2011),頁95

3 Jay W. Richards, Money, Greed and God: Why Capitalism Is the Solution and Not the Problem (New York: HarperCollin2009), p.89.

4 賽德,高得生譯,《財主與窮人饑饉時代的富有基督徒》(美國:台福傳播中心,1995)。

5 萊特,黃龍光譯,《基督教舊約倫理學》(臺北:校園,2011),頁248

6 同上,頁249

7 同上,頁256

8 Bryant L. Myers, Working with the Poor (Franklin: Authentic, 2008), p.80.

9 John Stott, Roy McCloughry, John Wyatt, Issues Facing Christians Toda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p.301.

10 同上,頁309

11 Bryant L. Myers, Working with the Poor, p.100, Figure 4-4.

12 阿摩司書六章35節。

13 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

14 胡業民,〈大富與赤貧〉,《門訓院訊》,20109月。

15 W.W. Rostow,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 : A Non-Communist Manifesto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16 Jay W. Richards, Money, Greed and God , p.90.

17 同上, 91

18 Hernando de Soto,“The Mystery of Capitalin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38, no.1 (March 2001).

19 賽德,《財主與窮人》,第二章。參考羅馬書十五章2228節;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4節;哥林多後書七至九章;加拉太書二章10節。

20 同上。參考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二十四章17節;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十章1617節;腓立比書三章810節;約翰一書一章34節。

21 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節;哥林多後書八章231315節。

22 Justo L. Gonzalez, Faith and Wealth: A History of Early Christian Ideas on the Origin, Significance, and Use of Money. New York: Harper & Row, 2002 ), p.179.

23 「我們以一個和諧的例子說明綜合國家財政(抑制資本利得稅)良好、企業創新不斷、勞資關係良好的德國經濟為例。最近全球經濟低迷,惟德國在歐洲異軍突起,而他國不能,以致財政破產、勞工失業,就因為德國資本流動率低而勞工權益受到充分的保障。德國以超高的資本利得稅防範房地產與金融市場的投機炒作,使資金傾向於長期而審慎的投資;他們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不景氣時以勞資協商減少工時與工資而不解雇。資本流動與解僱勞工都太困難,誘使資方積極從事可永續的投資與經營,而勞方也願意將個人智慧與經驗交付給公司,並戮力參與技術升級。因此,資本與技術都留在公司累積,讓後代坐享前人的餘蔭。」(彭明輝,〈全民經濟與富人經濟〉,《聯合報》,201210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