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如己/蕭家興
第三節 愛人如己
一、律法旨在愛人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3:23-2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拉太書5:14)
全律法包括:民事法和道德律法及禮儀法規等,是要引人到基督那裡,都是指向愛人如己的內涵。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6、28)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前書6:7-8)
就這樣,基督耶穌的救贖福音,打破了猶太人與希臘人不同種族、男女性別、主人與奴僕的社會階級等,在神面前都處於同等的地位。
其次,你不要人得罪你,照樣,你也不要去得罪他們;我們寧願忍受別人得罪我們,我們也不要去得罪他人等,都正是源於愛人如己的靈命更新。
二、施比受更為有福
在舊約以賽亞書55章,先知常提到:神應許人人可享豐裕生活,但神更要祂的百姓理當慷慨。不是為了使窮人仰望世人的供應,而是鼓勵他們能夠自立更生,自給自足。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
使徒保羅以主耶穌有關「施」比「受」更為有福的話,勉勵信徒要體貼勞苦者,並扶助軟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