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場真正的公投吧/蕭家興
辦場真正的公投吧 [1]
台灣民主史上的第一次公投,已隨選舉落幕而消聲匿跡。
選前,競選連任者信誓旦旦:「寧可落選,也要讓公投過關」、「公投未過半,台灣人會給中國看不起」、「反對320防禦性公投,就是怕世界聽到台灣人民的聲音」。選後,沒有人再提公投對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性,沒有人追究公投時機及未過半的荒謬,沒有人追究公投議題誤判台灣人民需求的決策錯誤,沒有人去追究發動公投造成選舉不公的政治責任。
選前,部分宗教領袖及教會縱容撕裂族群和諧的選舉造勢:「教會支持公投是出於基督信仰的一貫堅持」、「基督徒參與公投是上帝的恩典,拒絕公投是殘害上帝賦予人的恩典和權利」。選後,宗教界看到落選一方抗爭選舉不公,造成社會不安,於是又出來呼籲要理性、要冷靜,要為台灣族群和諧守護、祈福禱告。這種光說不練的信仰見證,著實令人失望。
以千分之二落敗的國親聯盟要求立即驗票的抗爭,其實不是選舉不公的關鍵,除了發生槍擊案未停止選舉的同情票效應、軍警因提升戰備而未能投票外,最重要的,就是與選舉綁在一起的爭議性公投。因為執政者掌握了台灣人日益高漲的「一邊一國」的政治認同趨勢,巧妙地利用公投轉移選賢與能的競爭劣勢。
台灣需要一次法源、時間、動機不再被質疑,被耍弄的公投;需要一次能同時處理多項長期以來即已存在的族群認同不信任、政治立場無交集的公投議題,台灣獨立也好,維持現狀也好(當然沒有公投與中國統一之政治環境);需要一次針對現階段各有一半選票的人馬要不要重選,得票率非達七成算不算數,甚者要不要兩造各換組人馬重選的公投。
聖經:「因祂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一分子。」(以弗所書二章14、17、19節)教會及宗教界作為社會良心及和諧力量,既然說維護台灣國家主權,實現台灣社會公平正義是基督徒參與政治的基本信仰原則,在當前有超過一半民意不認同選票過半的總統當選人、不認同總統候選人發動的齷齪公投的政治情境下,那麼,就請教會、牧師,甚至聯合其他宗教的法師,以參與選舉造勢的熱心,站出來辦一次真正屬於促進台灣族群和平共處的公投吧。
[1] 本文刊於2004.3.27-29基督教論壇報第22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