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意識論的省思/蕭家興

政治篇

主權意識論的省思 [1]

228和平紀念日,終於在兩大選舉陣營「手牽手」、「心連心」動員造勢下,平安度過了一天。至於是否已促進台灣各族群和諧?哪個陣營較贏能得民心?就等320開票了。

228的政治苦難以及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可以說是源於文化差異的社會危機,以及退此一步別無生路的強權,所採行的不仁道的暴行。如今,看到228受難者獲得政治平反、金錢補償,終於讓台灣人體會到:因耶和華喜愛公義,所以正直人必得見祂的面(參見詩篇11:7),以及耶和華將受冤屈的困苦人和歎息的貧窮人安置在他所切慕的穩妥之地(參見詩篇12:5),是何等地令人安慰。

57年前的台灣,主權意識論是少數正直人的覺醒,57年後的今天,高漲的主權意識論卻是強勢的,強勢到把主權意識的有無與政權的執政能力劃上等號混為一談;強勢到要外省籍的下一代背負過去強權政府的原罪,逼迫他們非要對台灣主權意識表態支持不可。

公義的精義在於尊重少數處於劣勢的族群的權利及意識。教會作為社會的良心,應該時時反省、處處檢討台灣社會的主流的、強勢的意識型態,不要讓非主流的意識受到壓迫,不要讓少數弱勢者因面對主流意識感到不安而緘默。可惜,和平紀念日的台灣宣教,不僅未見教會為這種不公不義群起發聲,反而是主流教會依附在作為強勢的政權,不自知地強以台灣意識區隔教派、區隔教會信徒。

保羅致函哥林多教會:「……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參見哥林多後書13:11),對現今台灣主權意識多於福音宣教意識的教會及其領導者而言,可以說是語重心長的勸勉。

[1] 本文刊於2004.3.2基督教論壇報第2252期,原題為:「弱勢者的和本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