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不如行善/蕭家興
祭祀不如行善 [1]
逢豬年,豬事報導一籮筐。除了私宰及斃死豬肉流入市面令消費者聞之色變外,大學教授養迷你麝香豬,3年後從2公斤胖到200公斤,除了需要幫牠刷毛,冬天要用電暖器,夏日要用兩架電扇降溫。而三峽為籌備廟會祭祀,從16頭參賽大豬中選出重達770公斤的大肥豬。這頭由5、6名兄弟合養3年多的大肥豬,享有洗澡、擦背、按摩及24小時聽音樂的「豬」道待遇。
不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則抨擊:飼主為求勝出,無不用盡不「豬」道的方式,包括:強迫灌食、限制行動等,根本就是虐待動物。其次,三峽祖師廟的賽豬敬神活動,是慶祝今日看來不合時宜的愛國護國志士,即英勇抗元的泉州安溪人陳昭應的誕辰,但其淵源卻是祭祀漳泉先民大械鬥的數千名死難亡靈,誠有虔誠有餘,識神不足之憾。
撇開民間宰殺豬公的習俗是「祭鬼,不是祭神。」(哥林多前書10:20),其實,神所喜悅的祭不在祭物的種類與大小,而是悅納人「行善和捐輸」(希伯來書13:16)、「行仁義公平」(箴言21:3)等行為。新約記載耶穌在被問到可否在安息日作善事時,說道:「人比羊何等貴重呢!」(馬太福音12:12)。又說:「這些事(指馬太福音25:35-36)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神看重的是人的珍貴與行善的心。
在台灣貧困家庭斷炊、燒炭自殺、學童繳不起營養午餐等時有所聞之際,民眾隨性花大錢養寵物、社會不務正業養賽豬的浮誇風氣,實有偏差之虞。但願台灣的社會能真正體會神的心意,以人的關懷取代養寵物自娛,以行善替代鋪張浪費。在這新的一年,或許教會可以發起以豬撲滿儲蓄愛心的作法,鼓勵台灣人將諸如養寵物豬、賽豬等不當花費的錢節省下來,轉為賙濟社會慈善之需,如此豬年會更有意義。
[1] 本文刊於2007.02.10基督教論壇報第2713期,原題:行善比祭祀更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