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觀/蕭家興

公義觀

公義為聖經的核心觀念之一,希伯來語為Zedakah。清明的世界以公義為本,公義不是某種選擇,而是一種個人的使命,是一種神聖的指令。履行公義為上帝賦於猶太民族的責任與義務。履行正義、公平與慈愛的人,才能承蒙耶和華普灑於世的恩典。

公義的意涵

一般而言,法律上的公義係指人與人關係中刑事上的「正義」(justice),指正當的法則或行為。但在信仰上,中文「公義」(righteousness)一詞則揉合了希伯來文在語意學及神學上的字義,表達出一種正確、公平、正直的意思。即人要能得到他所當得的。此種公義係一種特別的公義,係一種「來自」comes from神的公義,而不是一種「屬於」belongs to神的公義。一般可分成:

(一)可換的公義(commutative justice)—-指人於人之間交往的問題,諸如合約等民事上的交易行為。

(二)分配的公義(distributive justice)—-指本於群體整體的利益,而把責任與權利分配給群體的每一成員,諸如稅賦等責任,或是財富等權利。

社會公義

社會公義是西方社會一個重要的價值指標,包括群體的公共利益、共同分擔責任和享受權利,以至尊重別人的權利等。近代的社會行動家常以社會公義思想來為受剝削的族群爭取權益。

教會作為社會的一個群體,有責任見證出神的公義得以在社會彰顯。特別是從人權和種族歧視的觀點,斥責國家無限度的擴張軍備,以及富國不斷向貧國推銷武器。

不同平等主義的經濟公義主張

(一)限制性平等主義(limited-equalitarianism)主張每個人有不被國家干擾的權利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拒絕將平等作為經濟公義的整合概念,對於經濟事物有關制度主張依據正義法則訂定法律來規範即可。

(二)自由派平等主義(liberal-equalitarianism)也主張人生而平等且享有政治上的保障權利。但更進一步認知到平等可以透過國家及公權力之運作而促成公義在經濟領域上實踐。

(三)激進派平等主義(radical-equalitarianism)主張國家只提供每個人的平等機會是不夠的,國家應注意經濟分配的公義問題,妥善運用國家的經濟資源,確保每一個人的經濟需求及分配均能達到經濟公義,包括提供有意義的工作、平等的經濟參與機會、公平分配的薪資和財物及平等分享民生必需品。

基督教會不只要關心景氣低迷及失業率增加等所造成社會信心危機及連帶社會問題,更要關注經濟公義分配制度之改革,注入社會財富共同分享的精神,特別是加強與需要者或經濟弱勢者分享經濟公義的信念。

經濟公義

經濟公義的神學觀點,一方面是人具有上帝的形象,生而自由平等,但資本主義所形成的貧富不均及經濟不公義卻是人性社會及經濟生活之惡。另一方面,上帝拯救的愛是一種公義的要求,所有人皆被上帝期許經由關心別人,來參與並回應上帝的愛。特別是人被要求對無助者提供幫助,俾彰顯上帝的公義。早期的基督徒團體即曾以「凡物公用」來實踐上帝的經濟公義。

經濟不公義

經濟不公義的主要因素是生產者的經濟性盈餘被別人奪取,且在強權及沒人性的經濟體制壓制下,生產者被迫去生產別人所需要的財物,致使勞動者被貶抑成受征服、受壓迫的族群。特別是勞動者的經濟所得僅能維持生計的需要,而資本家則不勞而獲的將社會財富納為己有,勞動者與資本家之間缺乏公平交易的自由市場。

基於人生而平等及個別被賦予平等權利,為免除政治經濟的不公義,經濟制度需要透過國家公權力之行使,注入民主法治機制之精神及對社會正義的道德忠誠,使經濟活動能透過經濟分配體制而更「均平」地分配,諸如保障弱者及貧困者的權益、改善在社會中處於不利地位者的處境,增加其受教育、工作及參與經濟活動的機會,如此才能邁入一個較符合人性及經濟平等的社會。

公益彩券不公義

政府為了選票往往以不加稅來討好國民,但卻藉著公益彩券的發行帶頭從事賭博的行為。據觀察,花大錢買彩券的人,常常是經濟條件較差的一群,經濟相對優勢的一群,反而買得少。於是乎,政府只求間接達到課徵稅捐的效果,而不問該稅捐其實是課徵自廣大的窮人,富有人家的稅賦反而課徵不到。

政府發行不合公平原則的公益彩券,本質上不是公益的,是一種不公義的措施。美國有21州即基於此種認知而禁止發行彩券,但並不影響該州照顧殘障福利資源之籌措。從信仰的角度而言,上帝要求所有的門徒要誠懇、腳踏實地的工作,以賺取應得的錢財,飲食勞碌所得,而不是藉著樂透彩券獲得錢財來證明上帝賜福予信祂的門徒。

城市經濟公義

(一)推羅是一個繁榮的大城,貿易往來頻繁,多民族、多文化聚集,是海上霸權,是貿易重鎮,以經濟支持軍事力量,就像一艘不沉的大商船。

(二)只是推羅的君王自滿與驕傲,誤以富庶強大而自以為神,不知富庶強大是上帝所賜,故遭到毀滅成為廢墟的命運。主宰世界的經濟強國,若不依循經濟公義原則,只知強取豪奪,也會像推羅城一樣的命運。

(三)推羅城也將重新得到發展,只是它不再為自己積聚財富,而是要回歸神的公義。(以賽亞書24:13-18)

區域經濟公義

地球南方的窮國與北方的富國經濟差距日益擴大。而北方的良心卻能對南方的一無所有、苦難和傷痛視若無睹:

(一)非洲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卻因經濟全球化和公平的世界貿易制度,跨國企業變相地剝削和不公平對待而負債累累,無法自拔於赤貧之中。

(二)基督教會作為普世的、全球的大家庭應當實踐資源或財富的跨地域分享,與更有需要的人分享。

經文索引

(一)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箴言16:8)

(二)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詩篇37:16)

(三)義人家中,多有財寶;惡人得利,反受擾害。(箴言15:6)

(四)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箴言22:16)

參考書目

(一) Prentiss Pemberton & Daniel Finn,《Toward a Christian Economic Ethic》,Minneapolis:Winston Press,1985

(二) Office of the General Assembly,Presbyterian Church,U.S.A,《Christian Faith and Economic Justice》,New York,1984

(三)《A Study of the Theology of Compensation》

(四) Karl Marx,《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cripts》,in Early Writings,London Penguin Books,1975

(五) Joel McClellan,〈經濟公義與基督徒–馬克思主義者的對話〉,周恬宏譯,《當代問題與基督教思想》王崇堯等編著,永望文化圖書公司,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