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奉獻研習室:金錢奉獻的起步/藍迪.艾爾康/胡業華譯
【藍迪.艾爾康】 《寶藏原則》(The Treasure Principle)作者 〔譯者:胡業華 北美校園團契董事〕
馬丁路德說過:「我曾經擁有過許多東西,可是我也失去了這一切。但是一切交在神手中的東西,我都仍繼續持有。」
出乎人們意料,山姆‧休斯頓(Sam Houston)一個多彩多姿的軍人和政治家,相信了基督。他受洗之後,他說他願意奉獻負責牧師一半的薪水。有人問他為什麼,他說:「當我受洗時,我的荷包也和我一起受洗了。」
你也許也像休斯頓一樣認識到奉獻和基督徒生活是不可分離的。但是你可能會想,我該從何開始?
一個合理的出發點是從神給舊約子民的起點:「地上的一切,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27:30,新譯本)
十一的意思是十分之一。十分之一要奉獻給神。另外還有自由奉獻,但是十分之一是必需的。
「你要把你的財物,和一切初熟的農作物,敬奉耶和華。」(箴言3:9,新譯本)
當神的兒女沒有給神他們所應給的,祂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祢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拉基書3:8-10)
耶穌在馬太福音23:23中確認了十一奉獻的必需性,甚至是在最小的東西上。但是新約聖經除了福音書以外,沒有再提到十一奉獻。只有在希伯來書7:2-9中間提到亞伯拉罕把十分之一奉獻給麥基洗得,但那段經文不是教導新約教會該如何做。所以我們可以說十一奉獻既不是命令,但也沒有取消。在基督徒中間,十一奉獻是不是奉獻的起點,是一個很有爭議的題目。
我對這個題目也是百感交集。我痛恨律法主義。我當然不希望把新酒倒在舊皮囊裡,把已經被取代的舊約規條加在基督徒身上。然而新約中每一個有關奉獻的例子都是遠超於十一,沒有一個是低於十分之一。
在奉獻初熟的果子上,我們看到一個永久性的真理。不管十一還是不是最基本的,初熟果子的奉獻,我自問,神會期望祂新約下的子民給的多,還是少?耶穌把屬靈的標準提高了,祂從來沒有把它降低(參考馬太福音5:27-28)
輔助訓練騎自行車的輪子
或許你堅信根據恩典的奉獻(grace giving),而不同意像奧利根(Origen),耶羅米(Jerome)、奧古斯丁(Augustine)等的教父。他們都認為十一奉獻是基督徒奉獻最基本的要求。或許這樣問也很合理,「神啊,祢讓聖靈住在我的內心,也讓我生活在人類歷史中最富裕的社會裡,祢對我的要求與期望是比那些窮困的以色列人更低的嗎?」
幾乎所有的調查報告都顯示,美國的基督徒平均奉獻百分之二到三。2001年的巴納(Barna)研究報告寫著:在重生的基督徒成人中,去年完全沒有奉獻的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四。與1999年相比,2000年個人平均的奉獻減少了百分之十九。2000年時,三分之一的重生的基督徒說他們有履行十一奉獻,但是根據他們的奉獻和家庭收入,實際上只有八分之一有這麼做。
我們是否感到困惑?在這樣一個富裕的社會中,按著恩典來奉獻卻只達到舊約標準的一小部分。不管我們今天關於奉獻的教導是什麼,它不是不忠於聖經,或者就是聽者沒聽懂,或者是我們悖逆神。
十一奉獻是神在歷史中教導我們奉獻的途徑。這樣看來,它可以當作是一個引到樂捐的門道。把十一當作是終點是不健康的想法,它應該是一個起點(即使是在舊約之下,十一也不是一個終點,別忘了還有自由奉獻)。
十一奉獻不是奉獻的上限;相反的,它是下限。它不是奉獻的終點,而是起點。十一奉獻好像是一個訓練我們學習騎車的輔助輪子,它教導我們有一個按著恩典奉獻的習慣、技能和心態。先知瑪拉基說,以色列人藉著不做十一奉獻和甘心的奉獻,奪取了神的東西。當以色列人在自由奉獻上奉獻少於神所期望的,他們就是奪取神的物。假如舊約的人因為奉獻少於神的要求,而被認為奪取神的物,我們今天不是一樣嗎?
保羅鼓勵我們甘心樂意的奉獻,但是也形容這種奉獻是順服的表現(參考哥林多後書9:13)。即使我們的奉獻是甘心樂意的,神仍然對我們有一個期望。當奉獻少於祂對我們的期望時,就是奪取神的物。
當然神沒有要求每個人奉獻同樣的數目。我們個人根據自己的祝福按比例奉獻(參考申命記16:10、16-17)。
有人說:「我們要慢慢的來。我們從百分之五開始。」這好像一個人說,我以前一年搶六個商店。今年,神恩待我,我只搶三個。
我們要的不是少奪取一點神的物,而是不要奪取神的物。
是的,有些人奉獻百分之五的犧牲可能比其他人奉獻十一,甚至百分之五十或是九十還要大。當然富足的人絕不能只做十一奉獻,就好像盡了義務,沒事了。其餘的百分之九十也是屬於神的。祂不單是看我們奉獻給神的,也是看我們留給自己的。
我有機會訪問許多奉獻的人。大多數的人都提到十一奉獻讓他們學習如何奉獻更多。他們先做十一奉獻,然後看到神如何供應他們。他們的心也因此對神的國更有心。許多年以後,他們奉獻百分之六十、八十,甚至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五。但是他們是從十一奉獻開始。
當神的兒女藉著不做十一奉獻奪取神的時候,祂說:「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很諷刺的,許多人不能奉獻正是因為他們不奉獻(參考哈該書1:9-11),假如我們先把欠神的給祂,我們就會蒙福,幫助我們有能力還我們欠人的債。但是當我們搶奪神的來給人,我們就奪取了神要給我們的祝福,當然我們會不夠。這是一個惡性循環,要靠著順服的信心而脫離出來。
當人們告訴我,他們不能做十一奉獻時,我會問:「假如你的收入少了十分之一,你會活不下去嗎?」他們會說:「不會。」那我就會說:「你自己承認你可以做十一奉獻,只是你不願意做。」
我並不是說奉獻是容易的。我是說,許多人同意這個看法,「與其說擁有百分之九十,或是百分之五十,甚至是百分之十而活在神的旨意內,是強於擁有百分之百卻活在神的旨意之外。」
十一奉獻是幼兒的第一步。它不是他的最後,或是最好的一步。但是它是一個好的開始。當你學會騎自行車,你就不再需要輔助你的輪子。當你學會奉獻,十一奉獻的條例就不需要了。
只要他們不用「我們不受十一奉獻的管轄」作藉口而給得更少,我對這個說法是沒有異議的。但是目前基督徒奉獻的統計數字明顯的顯示,我們的奉獻需要有一個超越的開始。假如你能找到一個比十一奉獻更好的門徑,那是太好了,假如沒有,我們就從神給舊約子民的起點為開始。
最美的奉獻
使徒保羅說:「那麼,在這慈善的事上,也要顯出你們是富足的。」(哥林多後書8:7,新譯本)好像鋼琴演奏一樣,奉獻是一種技能,隨著練習,我們會越來越好。我們可以學習給得更多、給得更頻繁,也更有策略的來奉獻。我們在我們的專業上要求要傑出。為什麼不藉著學習、討論和切磋,讓我們在奉獻上也追求卓越。
馬其頓信徒的奉獻「是按著能力,並且是超過了能力」(哥林多後書8:3)。什麼叫作奉獻超過了我們的能力?這意味著我們的奉獻已經超過我們所有的加起來。也就是我們奉獻到一個地步,我們覺得不可能。
史考特.路易斯(Scott Lewis)參加過一個會議,在那個會議裡比爾.布萊特(Bill Bright,美國學園傳道會創始人)挑戰大家奉獻一百萬來完成大使命。史考特覺得這個數字是大得可笑。這個數字遠超過他的想像,因為他的機械生意一年的收入還不到五萬。
比爾問他:「你今年奉獻多少?」史考特自豪的回答,「我們奉獻一萬七千美金,大約是我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
比爾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回答說:「明年你奉獻的目標要定為五萬美金。」
史考特以為比爾沒聽懂。這是比他一年的收入還多。但是史考特和他的妻子決定依靠神來接受比爾的挑戰,來做一件他覺得不可能的事。神很奇妙的供應了。
史考特在2001年傳給我一個信息,那就是他們已經超過了奉獻一百萬的目標。更好的是,他們並沒有停在那裡。這個就是所謂的最美好的奉獻。
賴特樓發明了推土機。他把收入的百分之九十都奉獻了。但是他收入的增加似乎比他的奉獻還要快。他說:「我把錢用鏟子鏟出去,神用鏟子鏟進來,但是神的鏟子比我的鏟子要大。」
成功健康福音實在是羞辱了基督。任何一個福音若是只能適用於美國而不適用於中國,就不是真福音。成功神學的基礎是一半的真理。神有時候的確會在物質上祝福那些奉獻的人,但是祂不要我們把祂當作是一個只贏不輸的吃角子老虎,或是一個聽我們指使的精靈。奉獻是一種犧牲,有時候我們會感覺到那個犧牲,但神給我們的報酬是真實的,不過是按照祂的時間,或許是今天、明天,或是在永恆裡(參考加拉太書6:9)。
你曾經自問過,神為什麼給了我們這麼多物質上的祝福?祂為什麼給我們這麼多?
你不用猜測。保羅清楚的告訴我們神為什麼給我們多過我們需要的錢:「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哥林多後書9:10-11)
可以做什麼呢?這個句子該怎麼接下去?成功神學可能會這樣寫,「可以讓我們享受物質豐富,讓全世界的人知道神祝福愛祂的人。」但是保羅沒有這樣寫,他說:「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
保羅在這裡提到了第六個,也是最後一個寶藏原則:
寶藏原則六:神使我富足,目的不是要提高我的生活水準,而是要提高我奉獻的標準。
神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祂給我們過於我們需要的錢。這不是讓我們找機會來花費。不是讓我們拿來慣壞我們的兒女,也不是讓我們不再需要神的供應,而是要我們能慷慨的給予。
當神給我們更多錢的時候,我們常常認為這是一個祝福。是的,是祝福。但是從屬靈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個試驗。管家有合理的需要。慷慨的主人不會要求他的管家生活在窮困中,他不會介意我們合理的消費。
假如主人所看到的是,我們住在豪宅裡生活奢華,開高級車,坐飛機坐頭等艙,買最貴的衣服和各種新的電子產品,出去吃最好的餐館。是不是到了某一個地步,我們會超過了那個合理的標準?主人會不會要我們對浪費主人的錢財負責?
我們是神的僕人。神要我們的是對神有忠心(參考哥林多前書4:2)。我們是為神跑腿效力的男女。當我們為自己設立薪水時,我們要牢記這一點。讓我們不要把自己的價值看高了。我們不是主人,我們只是員工。
假如你有一個重要的東西要交給另外一個人。你包好了,然後交給一個快遞。這個快遞把你的東西拿回家,打開,看了,然後據為己有。你會怎麼想?
你會說,這個人不知道這不是他的東西,他只是一個經手人。他的工作是要把我的東西交給我要給的人。
因為神把錢交在我們的手中,並不代表祂希望錢就停留在我們這裡。
保羅是這樣鼓勵哥林多的信徒去幫補耶路撒冷信徒的需要:「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哥林多後書8:14-15)
神有時候給祂的兒女,有的多於他們的需要,有的少於他們的需要。祂的兒女可以因此來互相幫助。祂不希望我們或者太多,或是太少(參考箴言30:8-9)。當那個有多的願意給那個缺乏的,兩個問題同時得到解決了。當他們不願意這樣做的時候,兩個問題會一直存在。
神沒有給每一個人一樣,並不是因為祂偏愛某些兒女,而是希望祂的兒女能夠按著祂的意思來分配給其他的弟兄姊妹。
保羅說,神會多供應種子給撒種的人,為什麼?讓我們能夠儲存起來,或是吃掉?不是,是要我們撒出去結果子。神豐富的供應,不是要讓我過奢華的生活。神的供應是要我去幫助他人生活。神把祂的錢交給我管理,不是要我在地上建立我的國度,而是要我用這個錢來建立祂在天上的國度。
你是否急於把神的錢撒在這個需要基督的世界裡?你會不會因為能夠為永恆奉獻而興奮?你的心是否因積攢財寶在天而跳躍?
假如我們認識到這個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報酬,我們會像馬其頓的信徒一樣,要求在奉獻上有份。
本文摘自於藍迪.艾爾康(Randy Alcorn)的《寶藏原則-發現樂捐的祕密》(The Treasure Principle: Discovering the Secret of Joyful Giving)第五章。胡業華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