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觀/蕭家興
金錢觀
綜觀福音書不曾記載耶穌責備人賺錢或擁有錢財,但見耶穌擔憂人過於倚賴錢財,濫用金錢,成為錢財的奴隸而不自知。
錢幣的算法
聖經常以「他連得」(Talent)作為計算錢幣的單位,其實在德文裡「他連得」引伸有才能、天資、有才幹的人等意思。所以「他連得」的算法是:越勤勞得越多,越懶惰(含不敢冒險或逃避冒險,不用恩賜)失得越多,絲毫得不到益處。
金錢至上的迷思
金錢(money)是從拉丁文moneta衍生而來,意即「警告」。而moneta則是羅馬女神的名號juno。相傳其廟宇是羅馬鑄造錢幣的場所而衍生金錢的涵意。對於不當得來、非法取得的賺錢行為都是一種警告。金錢成為一種警告,就是警告人不要去信仰金錢(put not yourself trust in money),而是讓自己所擁有的財富有好的信用(but put your money in trust)。
遠離錢財誘惑
以賺錢為目標的人終究會被金錢纏住,以賺錢作為發展事業的目標的,人心就會以事業為重,而與神及需要幫助的人相隔絕。
(一)世上有錢財的人往往以手中的幾個錢財自鳴得意,被自信迷惑了。
(二)經濟充裕的人常常覺得自己穩若泰山,一切盡在手中,不需要倚靠神或任何人,其實這是一種篾視神的行為。
(三)一昧追逐金錢遊戲的人,往往有視金錢凌駕一切的現實價值觀。其實要清楚人的生命和信仰品質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四)在金錢掛帥,向錢看的社會,普遍有「見錢眼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風氣。政商人物以金錢關係互相勾結,而民眾則被金錢綁樁而出賣其選票,民主靈魂因區區幾塊錢就被收買。
金錢不可靠
金錢雖然有能力給人權力,但是金錢是靠不住的,任何數目的金錢都不能給人健康、喜樂或永恆的生命。
(一)不要浪費你所有的金錢或財富,因為金錢及財富是屬於神而不是屬於你的。
(二)財富是用來多做善事的,否則財富只會導致社會風氣的敗壞與墮落。
(三)俗語說:「有錢可以使鬼推磨」。錢具有很大的力量,甚至有能力取代神在人生命中的地位。所以要小心謹慎地運用錢,不要成為錢的奴隸,經常為錢的得失而擔心。
(四)要好好使用所得到的錢財,來孕育我們的信心和順服的心。
不以金錢評斷人的價值
看重金錢的人喜歡用錢財名利的多寡來衡量和評斷人的價值,甚至以為擁有錢財才是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不過在神的眼中這些財富權勢都是毫無價值的,唯有為神忠心做工就有永恆的價值:
(一)對於自己,不是對自己的富裕自得意滿,就是對自己的貧窮自慚形穢。
(二)對於別人,不是卑屈地尊敬有錢財的人,就是驕傲地輕視貧窮人。
(三)對於工作,不是評量工作對家庭、對社會的貢獻,而是評量工作的所得或是薪水的高低或多少。
(四)對於信仰,不是評量基督徒是否對主敬虔、是否關愛別人,而是個人奉獻多少金錢。
與主同在比金銀更重要
彼得和約翰遇到一位瘸腿的人要求施捨。彼得對他說:「金銀我都沒有,但是我給你我所有的;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命令你,起來走。」(使徒行傳3:1-10)
(一)對彼得而言,有自耶穌那裡來的能力比金銀更重要。
(二)對瘸腿的人而言,能夠行走比有金銀更重要。
(三)對信主的人而言,有基督耶穌愛人如己的生命比什麼都寶貴,金銀又算什麼。
金錢管理原則
錢財是神所託付管理的,所以基督徒對金錢的看法必須與眾不同,得著時要心存感激,運用時要認定神的旨意:
(一)掌握聖經有關金錢管理的三個原則,分別是不欠債、不作保及不(與不同信仰與道德的人)合夥。如此才能完全信靠上帝在經濟上的自然供應,並能自在地生活,免於淪為金錢的奴隸。
(二)要明智地運用金錢,為上帝國的事工花錢,而非為自己累積金錢,如此即可把會壞的錢財儲存在天上成為永恆的財寶:
1.不要把錢財全然留在自己的身邊,當什一奉獻作聖工的用途。(瑪拉基書3:8-10)
2.不要把錢財積攢在地上,要積攢在天上。(馬太福音書6:19-21)
(三)改變金錢的運用方式,以便更確實反映天國的價值觀
1.不要把錢財隨從自己的意思支配,要用在榮神益人的事工上。(路加福音16:9-10)
2.不要把錢財用於奢華宴樂上,要用於敬神愛人的事工上。(路加福音16:19)
(四)不要為金錢而活,因為在神的永恆中,錢財一無用處。應按基督的價值觀在生活中活出服事、施與、捨己、順服和真誠的特質。
與人分享錢財
有基督信仰的人,其金錢觀應該與沒有信仰的人不一樣。因為基督信仰係以愛為出發點,而愛是與需要的人分享金錢與財物。把金錢放在別人身上,人心就會關心他們的利益。
(一)知道金錢的價值在於做更多有益人的事,是幸福的實踐。體貼肉體、專顧人情者,是空虛貧乏的幸福。
(二)與他人分享金錢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在社會上我們比較常看到的是為謀財而害命,或是為了諸如節稅、減稅、為了得到好名聲或好報應等個人目的才慷慨解囊,單純出於愛心而樂意分享錢財的則少之又少。
正確看待和利用錢財
(一)聖經並未禁止基督徒追求金錢和財富,反而鼓勵要用自己的勞力和血汗賺取自己所需要的。人在世上當以努力賺錢,好供應自己及親人的需要作為責任。
(二)金錢無所謂好壞、善惡之分,完全在於持有人的使用。懂得為上帝國的緣故,看輕金錢及名位,懂得運用金錢來成就個人生活及社會公益才是有智慧的人。
(三)金錢的價值在於有效地做更多有益的事,故要掌握、管理經手的每一分錢,投資每一分錢在有利於上帝國的事工。
經文索引
(一)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淪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9-10)
參考書目
(一)彭海瑩編,《基督徒的金錢觀—-理財哲學與致富之道》,新新生命雜誌社,1997.6
(二)約翰魯迪著,劉公典譯,《與錢共舞—-二十一世紀的金錢智慧觀》,橄欖文化事業基金會,1988
(三)傅士德著,陳吳國香等譯,《基督徒看錢》,基道出版社,1996.9.
(四)《使者雜誌》第45期,1987
(五)《新使者雜誌》第2期,1993.3
(六)《新新生命雜誌》,1993.4
(七)《今日華人教會》,1991.1
(八)《今日華人教會》第172期,1993
(九)《今日華人教會》第186期:「錢為何物?」專題,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