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的經濟公義信仰/蕭家興

禧年的經濟公義信仰

禧年的聖經教導

禧年(Jubilee)的聖經教導,記載於利未記25章8-9、15-16、25-28等節,神曉諭屬神國度的子民:每隔四十九年另施行一年禧年的社會經濟制度。這種具有社會救援的福音信息,可能源自古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或破產問題的處理方式。每逢禧年,整個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旨在防止神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在禧年這一年,遍地要吹角宣告自由,使為奴者得自由和釋放(利未記25:10-18);賣出的產業可贖回(利未記25:23-28),欠債的得豁免(利未記25:47-55),而土地也可暫歇養息(利未記25:11-12,18-22)。

禧年的屬靈意義

禧年在屬靈的意義上,象徵基督所成就的神的救恩(賽61:1-3)以及在基督裡的救贖(羅8:19-24);在經濟及財富上,指出實踐社會公義應有的作法與制度,是窮人、受欺壓者、受剝削者等在物質生活上得到釋放,在心靈上得到安息的保障。甚至,土地也得恢復肥沃,享有生態上的公義。

聖經路加福音4:18-19「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以「禧年」作為經濟倫理的內涵,對所有個人及企業在追求經濟發展、有效理財致富的過程中,具有實踐及惕勵的社會意義。

千禧年的屬靈統治

「千禧年」源自新約聖經:「基督…..作王一千年」(啟示錄20:1-10)。與此有關的「千禧年國」則是指基督再來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其實,聖經只有「安息年」、「禧年」的教導,以及「啟示錄」中有關救贖主要再來統治一千年的啟示,並無「千禧年」的說法。

教會及聖經學者對基督再來的盼望是肯定的,也是一致的,但對於基督再來的時間及方式則有不同的看法,故對於千禧年有前千禧年說、後千禧年說及非千禧年說等之別,但我們可以確知的是:千禧年是基督在教會屬靈統治的延伸,是上主的大計劃的一部分而已。

隨著公元二千年的接近,「千禧年」這個名詞已成為電腦大難臨頭的大限、時代的終結或世界末日的代名詞,更由於公元二千年係第二個一千年,基於公元一千年什麼事也沒發生的經驗,使得「千禧年」這個名詞反成為懷疑和不信神的千禧年統治會真的到來的戲謔之詞。

新世界、新社會、新秩序的盼望

早期基督徒視世俗世界為邪惡,盼望救贖主「瞬間降臨」統治,並將每千年的更替視為偉大的「變化之日」,寄望美好世界從此自動啟其端緒。雖是純粹的信仰運動,卻也有牽涉世俗事務的社會性。

故早期的歐洲,貧窮的農民無不盼望一個免於勞力剝削、免於貧困、免於饑餓與免於寒冷的社會,而有千禧年的革命運動,視舊社會為黑暗,必須徹底且極端的改變,以建立全新的、較美好的新世界或新的社會秩序。

此種主再來的盼望及千禧年運動,體現著道德典範,以及自我內在生活。諷刺的是,時下迎千禧的活動,卻著眼商業利益,每每是世俗化、商業化的產物。隨著民智的開化,盼望主再來並統治一千年,以及千禧年社會運動的浪潮已不再,但人性貪婪、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現象仍未消除。

禧年的社會經濟制度

神曉諭以色列人要遵行禧年的律例才能在神所賜的迦南地「安然居住」,主要是基於禧年信念中,具有社會平等契約的信息。禧年的律例規範著人與土地的依存關係,人與至親的共同體關係,以及富人與窮人的債務豁免關係。特別是人要仰賴神供應糧食的信心操練。禧年的社會制度不是天啟的宗教語彙,更不是神秘的烏托邦幻想,而是要求人要實實在在過著公義信仰的社會生活。

在人的社會生活中,房屋及土地的財富是人性的挑戰,一向被視為人一生最穩當的財富,「以屋連屋」、「以地接地」則是人炫耀財富的具體體現。故「有土斯有財」、「購屋置產」的投資及持有,一直是人根深柢固的觀念。禧年公義社會的房地『均平」概念,在在提醒台灣人的社會要有財富重分配,重新歸零、重新開始的設計。台灣教會應扮演先知的角色,致力於經濟平等的認同,及社會福音信息的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