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觀/蕭家興
理財觀
一個生活富裕沒有欠缺的基督徒,應當常存感恩的心,更要做個對上帝忠心的好管家,將錢財、財物作最好的運用。因為基督徒的理財觀乃出於認識到錢財權屬上帝,人只是暫時受託管理而已。
欠債會做債主的僕人
一個人如何管理金錢,是他外在的行為彰顯在內在屬靈的狀況。人若無法管理地上的錢,怎能讓人相信他具有屬靈的真理。上帝希望人們在人生中不要有虧損,即是要人們代代努力工作,不要做錯誤的投資行為,要將財富投資在上帝國。由於欠債會做債主的僕人。所以欠債是一種錯誤的投資行為。
賺錢乃現代社會的商業行為
耶穌在天國降臨接近的時候,以相同的銀兩交託僕人發展,給人同等被創造的才能,共同的機會各自去發展,勸勉基督徒在主所交託的事業上要有妥善的準備。
(一)賺錢並不是罪惡,但為了賺錢離開上帝則是錯誤的。
(二)要以對外開放的心,以微笑、溫柔、親切、愛心,在職場上經歷神的帶領,在職場上見證主。
(三)要把所賺的錢回歸給神,讓神以更多、更大的交託作為獎賞。
不放債取利
不放債取利(詩篇15:5)以及憎惡欺壓的財利(以賽亞33:15)是神的子民要能得居聖山聖潔生活、行公義的重要原則。在金錢掛帥的今天,人往往熱切地追求金錢,為了得著金錢而寧願改變神賜給人的道德標準和生活方式。當金錢已成為人生命的一種控制力量時,人就非要好好約束對金錢的慾望,否則不當的賺錢方式,不僅會傷害別人,還會破壞人與神的關係。
以不義錢財作永恆的投資
聖經以不義的管家慷主人的慨,減免積欠的債,藉著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以便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所結交的朋友還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教導人要以不義錢財作永恆的投資:(路加16:1-12)
(一)「不義」的希臘文原意是「不誠實、不真實」,世間的金錢及神所賞賜人生的財富(學問、地位、知識、才能、時間及機會等)不具真正的價值,因為都是短暫的,人們要及時運用暫時不義的錢財去作永恆價值的投資,爭取屬靈的成功。
(二)不義的管家利用減收欠帳的機會結交債務人反而得到主人的誇獎。但是其所獲稱讚僅在於能把握機會動腦筋運用錢財(不義之財)去擴展神的事工,而非其運用小聰明來達成個人自私目的的不道德行為。主耶穌絕對不是叫我們透過賺取不義的錢財來拓展主的事工,而是要人們明白神的旨意,將奉獻給神的金錢及財物活用或用在對的刀口上。
(三)天上的財寶遠較地上的錢財珍貴。我們若不能忠誠地處理地上有限的錢財,便不配處理上帝國中無窮盡的財寶。
(四)教導人們不要受錢財的影響和限制,要能掌握機會利用不義的錢財(今世的錢財)盡心盡意專心事奉神,追求天上來世的賞賜(真實的財寶)。
(五)基督徒若能對今生暫時有限的錢財及機會上忠心,即用今生的財富去幫助那些尚未得到救恩的人,與我們相同領受主耶穌的救贖恩典,神就會將永遠無限的財富—永生與靈魂都賞賜我們。
積存財富的態度
(一)假如積存財富只為使自己富足,忽略為死後的生命作準備,而且從不關心別人的需要,幫助有需要的人,縱使家財萬貫,將仍只是兩手空空地進入永恆。
(二)耶穌要人去思想積蓄金錢的態度,要人超越屬世的目標(諸如退休保障、購屋安居、結婚及生兒育女或安全感等),運用神所賜的財物去幫助別人。上帝的旨意是要人們善用世上的財物行善事,憐憫窮困的人,就是在天上積蓄財寶,在上帝面前做一個富足的人。不要在地上富有,而在天上貧窮。
天國的投資
天國是上帝賜給人的福份。耶穌曾應許撇下所有跟從祂的人,必定在今世收獲更多,在來世他將得到永恆的生命。
(一)最安全的投資:沒有風險,且神應許必眷顧賜福人在世上的生活。
(二)最好的投資:順服、尊主為大、誠心感恩、甘心樂意的奉獻就是最好的天國投資。馨香之氣(創世記8:21)、憂傷的靈(詩篇51:16-17)、獻身當作活祭(羅馬書12:1)及行公義、好憐憫(彌迦書6:8)則是上帝最喜愛的奉獻。
(三)最有利的投資:相較於高風險的股票投資及較穩當的房地產投資,信仰是一種以生命為投資的大買賣,是一種導致蒙福的投資,且是最有利最可靠的投資,因為信仰重視屬靈的價值。
(四)信仰是一種值得嘗試的事,投資則是要對所投資的對象有信心。瑪拉基將信仰比喻是一種以上帝為對象的投資行為,上帝藉著先知瑪拉基叫以色列民用投資的態度,把應繳納的十分之一,全數送到聖殿獻給神。
經文索引
(一)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變賣他一切所的,買了這顆珠子。(馬太13:44-45)
(二)凡心裏受感和甘心樂意的,都拿耶和華的禮物來,用以作會幕和其中一切的使用,又用以做聖衣。凡心裏樂意獻禮物的,連男帶女各將金器….帶來獻給耶和華。(出埃及記35:21-22)
(三)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馬太6:19-21,路加12:34)
(四)我告訴你們,凡是為著我或者為著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並且要遭受逼迫。在來世,必得到永生。(馬可10:29-30)
(五)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路加:19:11-26)
參考書目
(一)《新使者雜誌》第2期,1993.3
(二)《今日華人教會》第181期,1994.9
(三)《今日華人教會》第185期,1995.1
(四)《今日華人教會》第186期,「錢為何物?」專題,19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