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921災民居住品質/蕭家興

國土篇

提升921災民居住品質 [1]

九二一大地震已五年,執政當局報告指出,全部列管重建工程的完成率已達九成四八,並認為重建工作已接近尾聲。在野立委則指出住宅重建計畫中的集合住宅部分,完工率僅有百分之二十四點而已。九二一重建基金會執行長比較三萬八千戶受災門牌數及三萬戶領有建照之戶數(其中才二萬戶領有使用執照),也得承認住宅重建的完成率存有落差。

目前台灣中部災區尙有一千餘戶非屬空屋的組合屋待安置住戶後拆除,而台北市也有八十五棟大樓遭到列管未處理,再加上為數不少的災戶因戶籍資格認定不符而未列入重建計畫,也未獲適當的安置,本質上已超越災區住宅重建問題,而是經濟弱勢者的居住問題。

五年來,政府有那麼多公有土地可以運用,作為災民住宅福利資源的預算編列,民意機關也少有制約過,民間捐款更是要用在需要經濟資助的窮困災戶身上,但是災民購(建)一間比組合屋、比貨櫃屋好一點的住宅,為什麼這麼難。此絕非單純延長重建條例的法令時效所能解決,而需從建構完整的住宅政策及公義的法制著手。

所幸,透過吳乙峰導演五年來在災區獨資拍攝的「生命」這部紀錄片,讓我們看到災區居民強韌的生命意志及堅強的生命力。

以色列人在生命存活交關之際,摩西呼籲百姓:「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嗣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參見申命記三十章19-20節)。

九二一的災民既已選擇了生命,活了下來,執政當局實責無旁貸,要以更大的擔當,保證盡所有的行政資源來協助災民解決房舍問題,提升災區的居住環境品質。

[1] 本文刊於2004.10.12基督教論壇報第2348期,原題:「揀選生命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