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育漁業資源/蕭家興

復育漁業資源 [1]

根據外電,一艘台灣籍漁船,遠赴澳洲昆士蘭外海涉嫌非法捕魚,連人帶船被海關移民局扣押接受調查。這已不是單一的突發新聞事件,台灣漁業及漁民的窘境,正形同乾旱枯竭的尼羅河的漁民一般:「打魚的必哀哭,在尼羅河一切釣魚的必悲傷,在水上撒網的,必都衰弱。」(以賽亞書19:8)

台灣的漁業發展,島上沿海養殖漁業造成地層下陷、土質鹽化,養殖漁產則被工業所排放的重金屬污染;島外近海漁場因過度捕撈,漁業資源枯竭;遠洋漁業則逾越經濟海域,以大型海底拖網等非法及不當漁具過量補撈,成為國際黑名單大戶。對照「海洋立國」、「打造海洋首都」的執政口號,簡直就是諷刺。

聖經四福音有兩處記載耶穌教導以打漁為業的西門等門徒,往何處撒網,並捕獲大量的魚(參見約翰福音21:1-11及路加福音5:3-11)。的確,空有捕魚專業技術、漁船及漁港等設備與設施,若不知如何確保漁業資源,則一切努力終屬空談。

位於嘉義的鄒族部落山美村社區,在教會傳道高正勝的說服下,展開護溪護魚運動,從先前以毒魚、炸魚、電魚換取收入,到採取封山、封溪的手段,成功復育高山鯝魚,並成為達娜伊谷生態公園,為原住民帶來了新的工作機會與觀光收入。堪稱為台灣從漁業生活轉型發展為文化產業的典範。

欲永續利用海洋漁業資源,除了可學習阿里山山美鄒族社區,成功復育高山鯝魚的封溪護魚運動外,更根本的作法則是仿效舊約律法所訂安息年及禧年的休耕定例,設立体漁期,並輔導受影響的漁民轉型,從事漁業生活文化產業。如此才能讓台灣近海已近枯竭的漁場,再度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至於諸如東港黑鮪魚祭等過度行銷漁獲消費的節慶,可就能免則免了。

[1] 本文刊於2007.03.27基督教論壇報第27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