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變小販/蕭家興

小偷變小販 [1]

定意要取得報案三聯單,員警面有難色——賊偷一更,顧賊一暝!

在製作筆錄的一個半小時裡,警員怪罪被撬壞門鎖的車子,一定是車齡老的國產車,既沒防盜又沒保竊險,重要的是只丟了幾個零錢…。無非是在拖延時間,好讓我知難而退,打消報案的念頭。

相較於日前妻子服務的公司遭盜賊侵入破壞,從一樓到六樓上鎖的抽屜及保險櫃無一倖免,竊賊三番兩次撬壞車子門鎖,的確只是小事一樁。

對照於山坡地濫墾、濫伐、超限利用等竊佔國土的行為,企業界抵押房地產取得融資遷廠中國等竊取台灣社會資本的行徑,斤斤計較幾個銅板被偷也實在太小兒科了。

的確,事有輕重緩急。政經國事亂如麻,社會治安這麼壞,作奸犯科這麼多,天災人禍又不斷,實在不應以此芝麻小事相煩。更何況多少人息事寧人,多少人花錢消災自認倒楣了事。

惟更深一層的認識:鐵路局與警察局互相推諉要對方加強巡邏與加裝監視器;政府放任民間拖吊業者光明正大地以竊盜手法任意撬開車輛門窗;聽任黑道坐大,宵小橫行,卻浪費警力驅趕多少家庭賴以維生的攤販…。什麼是姑息養奸?什麼是不當管理?不辯自明。

有人說,社會風氣壞,所以搶劫、竊盜多。有人說,經濟景氣差,所以攤販多。小偷防不勝防,攤販趕不勝趕。其實不管是小偷,還是小販,都是基層員警的夢魘。

台灣人民寧可政府傾全力去抓竊盜,無暇驅趕攤販,至少讓所有好逸惡勞的小偷都變成自食其力的小販。

[1] 本文刊於2001.8.7自立晚報「晚安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