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社會主義的經濟倫理主張/蕭家興
基督教社會主義的經濟倫理主張
19世紀的基督教社會主義(Christian Socialism)運動係由英國國教所發起的。但其實基督教社會主義思想,諸如凡物共用及四海之內皆兄弟等在基督教社會早就存在了。認為要解決社會問題,教會是責無旁貸的。相信福音的政治和社會形式,是存在於社會主義的思想之內的。
基督教社會主義者認為社會主義要有前途,就一定要讓它在基督教思想的培育下實行,將社會主義的理想落實於信仰群體,建立符合基督教信仰的社會生活原則。其特徵諸如指摘社會不公義,要求改善居住、教育及工作環境。
凡物公用的社會
基督教社會主義發軔於19世紀30年代。源自空想主義者聖西門的門徒B.安凡丹等人企圖調和空想社會主義的主張與基督教的教義,來建立公有制的社會。他們竭力引用聖經,推介早期基督徒所過「凡物公用」的公社式生活。將基督教社會化,也將社會主義基督教化。在歐洲(法、英、德)的婦女、農民及工人群眾中產生一定的影響。
法國的基督教社會主義
基督教社會主義在法國更是源遠流長。創始人是聖西門主義者F.畢舍(F. Buchez,1796-1865),畢舍是天主教社會主義的思想家,被法國尊為合作運動之父。認為只有源自基督教的博愛原則的「自願主義」協作制才能成功地解放勞動者。
提出從合作社組織中籌集社會資本的思想,建議每個生產合作社都從純利潤中提取20%的公積金,並用這種基金去贖回資本家的企業,從而使工人和手工業免受剝削。
英國的基督教社會主義
F.D.莫里斯(Maurice,1805-1872)創立英國基督教社會主義,根據福音的教義,主張:
(一)真正的工人必須是互相親愛的工人,而不是互相敵視的仇人。
(二)交易的行為必須用一種合理的原則,而不是自私的原則來支配。
(三)強調根據真理在基督之下建立一個富有活力的社團,其精神上是互愛的,在實踐上是合作的,而且沒有人有權力把任何東西據為己有。
德國的基督教社會主義
德國醫生W.胡布爾(W. Huber,1800-1869)以合作主義思想建立勞工社團,企圖用合作制來解決社會問題。
(一)主張合作運動必須按照基督教的正義和基本人權的概念來使經濟政策合乎道德。
(二)建議由天主教會採取行動,讓信徒出錢做資本,建立不受國家干預的基督教合作社,用這種方式來改善工人階級的經濟狀況。
(三)主張採取措施以實現公平的工資和合理的勞動條件,並為失業和喪失勞動力的工人提供保障。
經濟倫理主張
基督教社會主義認為:未來的社會係以基督教的出現為開端,而一旦基督教的平等、博愛、慈善三原則應用於社會組織,人類便「走進新耶路撒冷(天堂)」的時代。
基督教社會主義的經濟倫理主張有三:
(一)推崇法國工人具有高度的協作精神。
(二)強調在英國聯合教會和各勞動階級中發動一場反對工業制度弊端的非革命性運動中,需要基督教的原則加以指導,使社會運動趨於健全。
(三)莫里斯與金斯萊對英國工人階級大聲疾呼:「沒有敬畏上帝和可憐同胞的心,則談不到工業。」號召英國工人階級信從上帝和基督教。
(四)認為充斥於當時整個工業系統(血汗工場)的那種崇高人與人之間的現金交易關係,而否決人性關係的作法是違反基督教精神的。
工人社會運動的道德化
協助勞動階層認清單純的政治改革是無濟於事的,應該以基督教作為根基,進行基督式的勸勉活動,使運動道德化。並呼籲上層階級及較開明的基督徒以公平、友愛的精神,透過「聯合和交換」、「不為利潤而競爭」來處理一切經濟事務,實現階級調和、解除工人階級的苦難。並以此為基礎同「社會運動」共命運。
(英)勒德羅嘗試不靠國家支援來幫助工人,自建「勞動協作社」或廣泛的「生產合作社」。以基督教的基礎成立小合作工場,作為基督教社會主義者的試驗場。企圖以合作的社會主義生產來代替個人競爭的資本主義生產。
並開辦合作商店為勞動協作社和一般生產合作社的產品提供零售場所。並在合作商店的基礎上建立「中央合作社」,把全國的生產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聯合起來。
家庭財富觀
認為財產與人的自由是不可分割的,財產應該分散而非集中。財產是自由地進行勞動和鼓勵努力工作的手段。
拉梅耐認為:為了讓大家實際享有勞動權,財產必須是可以積累和可繼承的,以便把它當作一種生產資料使用,並代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