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關懷房地政策的第一步/蕭家興

基督徒關懷房地政策的第一步

日前胡業民弟兄來電邀請於社員大會分組專業報告提出房地政策有關工作報告,並詢及吾家寶貝多大了,猛然發覺日月如梭,一年已匆匆的過去了。因為小女涵君已十個月大,學會爬行並偶而會自行站立起來。

猶記得去(1994)年八、九月間,於業民兄的家裡包水餃,並報告個人的著作《尋找解放放無產階級住屋權之實踐》的心路歷程。該次聚會係延續1994.7.31.信望愛社工商企業組及經濟倫理小組於蜻蜓點水咖啡屋,初步召開有關土地及房地產議題的鼎談會。會中有南京東路禮拜堂蘇義雄長老、胡業民弟兄、浸信會懷恩堂趙淑德長老、中華福音神學院賴建國老師及土地銀行總行金融卡服務中心副組長劉克明弟兄。

在業民兄及校園雜誌的慫恿下,個人不自量力承諾嘗試以基督徒的觀點試擬一則房地政策宣言,以供信望愛社工商企業組,甚至全台灣的基督徒研討的基礎。俾基督徒進一步關心公共事務,以基督信仰實踐社會公義。惟由於我的姐妹已懷下第三個寶寶,預計於十一月生產。故在禱告中我懇切的祈求主賜我靈感,於第三個寶寶生產前完成任務。

感謝神的恩典,帶領我的文思,幾乎是不打草稿的,很平順的先後於去年十月間一口氣完成〈希伯來人房地產的社會理想與實際〉(刊於《新使者雜誌》第30期)及〈從基督信仰建構台灣的房地政策宣言〉(刊於《校園雜誌》1995.4)。

另獲自立傳道人賴勝烈老師及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長康來昌老師分別回應〈希伯來人的土地觀〉(刊於《新使者雜誌》第二期,)及〈土地神學〉(刊於《校園雜誌》,1995.4)兩文。除此以外,胡業民兄也針對房地政策的主題,撰擬有〈利未記二十五章對土地政策的啟示〉(刊於《校園雜誌》,1995.6);台灣信義會真理堂的薛立敏姐妹也撰擬有〈租稅與土地政策〉(刊於《空間雜誌》第68期)等。此外,先前《曠野月刊》第55期轉載本人所撰〈宗教信仰、社會公義與住宅福利政策〉,《新新生命雜誌》於其基督徒全人小百科:「基督徒的生活觀」刊載丁致成弟兄的〈住的省思—-來自霧峰林宅的體驗與反省〉,《曠野雙月刊》第十五期刊載廖麗雪譯自TIME雜誌有關一位美國基督徒Millard Fuller的報導:〈居者有其屋〉等,均為基督徒參與房地產事務發聲。

為確定基督徒關心房地產事務的實踐神學立場,故嘗試查考聖經,以為立論之原則。可是經查聖經所記載的卻是先知對希伯來人房地財富不均,社會不公義的控訴。原來希伯來人房地產的社會實踐與神的教導有段距離,確實虧欠上帝的榮耀。由於不僅無法從神學上引申立論作為現階段的楷模,對世人更無見證可言,而有害福音之傳揚。本諸家醜不宜對外張揚,而有點為是否繼續為文暴露上帝選民的劣根性而苦惱。惟透過路加福音四章18至21節耶穌基督自我宣告,禧年的正義社會的理想已應驗在福音的救贖裡,而使得基督徒救贖福音的信仰更為堅定,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責任更無所推諉。

此外,個人很贊同康來昌老師「(為)經驗神同在的最大祝福,無論有地無地,人都應以無殼蝸牛自居」,出自基督徒自我信仰要求的觀點。退而求其次,基督徒愛己愛人的極致是,擁有一個健康而溫暖的居所,並開放給無屋可住的人分享房屋的使用價值。惟這實有賴個人的道德情操及慈悲善行來達成。且從政教分離後,慈善事業已由個人的愛心,制度化為社會福利制度;而社會大眾也由購屋自住變成貪婪的投資保值,甚至投機炒作房地產以為財富累積的工具。故有必要從社會基本權及照顧經濟弱勢族群的角度,提出基督徒對住屋政策的看法。

自提出房地政策宣言以來,台灣的房地產市場(特別是預售屋市場)正值景氣低迷,建築投資商倒閉之傳聞不斷,但房價卻依然具有抗跌性而居高不下。內政部雖召開全國建築會議,企圖建立長期的住宅生產體制。

惟決策者、金融機構、建築投資商及購屋大眾逐利於短期的融資措施,學者則簡化住宅市場問題,主張回歸市場經濟,尊重市場機能運作,不要政府干預。惟經過撰擬宣言之思考,個人深深認為住宅市場不同於房地產市場;住宅問題不應再是全然主張回歸自由經濟,而應從政治(管理眾人的事)經濟的角度重新予以審視。基督徒關心住宅政策勢難避開意識型態之爭。

(本文書面報告於中華基督徒專業人員信望愛社1995年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