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經濟生活/蕭家興

基督徒的經濟生活

前言

臺灣看起來好像是財富傲世,其實部分只是一種泛貨幣化的投機遊戲,使整個社會的經濟結構看起來錢潮氾濫,過著「朱門酒肉臭」的奢侈生活,未能像世界上真正富裕的國家重視對學術、藝術的尊重,對環保、生態及福利的投資,將財富表現在人民生活的文化內涵與素質中。

不勞而獲非致富之道

雖然儒家的倫理道德強調:「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由於臺灣人賭性強,熱衷金錢遊戲,追求不勞而獲的致富橫財,使得整個臺灣的經濟結構發生危機,人民的價值觀受到扭曲,社會不平不滿風氣滋生,造成民心渙散。其一為臺灣的國民所得並不高,但投機炒作股票及房地產的結果,使得物價及房價高漲,民生消費水準直追全球第一,降低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其二為低下階層的勞動成果不保,終而不是不安於位或是不務正業,就是好逸惡勞,投機鑽營,求助於神明沈迷六合彩追求暴利,對仿冒走私、男盜女娼也不感羞恥。

賺取錢財以榮神益人為先

基督徒不必視賺錢為世俗的活動而嗤之以鼻,反倒要進入社會參與對社會文明有益之產業活動,以正當誠實的方法賺取錢財,作榮神益人的見證。並應時時從信仰反省作為獲得金錢與財富的賺錢方法是否符合神的心意,能否討神的喜悅。

一個基督徒從業人員或企業家的經營哲學到底要如何才符合神的心意?荀子在「榮辱篇」談到先講義後求利是榮,先求利後求義是辱。而基督信仰則教導人們:「當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則一切人的需要神必賜與」超越講倫理、講道義、知榮辱的觀點。

不祇是先義後利的賺錢觀

聖經曉諭我們:「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申命記二十五:15)做生意或買賣。綜觀今日的臺灣,雖然還沒到「付錢再說」、「無錢免談」的地步,但是民間社會普遍存在「不擋人財路」、「一夜致富」的賺錢或致富的心態,而無榮辱的觀念。在我們的身邊常常有這種情形:

(一)在路旁以小禮物或折扣價拍賣,吸引貪小便宜的人購買的先利後義的不法商人,名義上是透過雙方心甘情願的買賣而賺錢,其實是以詐欺的不正當手段歛財。這是典型的先利後義的商人。

(二)在親朋好友、同事間及鄰里間常常因惡性倒會而反目成仇。倒人會錢的人往往透過脫產行為,將錢財移轉其親人,而自己則一文不名,使被倒會的舊識索賠無門,又無可奈何自認倒楣。這是典型的先利後義的鄰人。

(三)在親朋好友中也有借錢不還,或是要不到錢反而毆打至親等違背倫常之輩。這是典型先利後義的親人。

不被金錢腐化心靈

同樣努力賺錢累積財富,賺的錢比別人多,心中有神的基督徒並不將之視為是因信神而得到祝福。亦即不在擁有多少金錢,而是在意人心是否為金錢所佔據。當得到或擁有財富時不至於被財富所奴役,不至於仗恃財富而驕傲,不至於被金錢所腐化,不至於高舉自己而不信靠神。特別是對財富及地位的誘惑應保持冷靜,明白成功的背後另有陷阱存在。摒除一個崇拜財富為成功的唯一標準的社會價值觀,避免成為財富佔有慾的工具與奴隸,發揚人性中較有建設性及積極面的終身事業、服務社會的精神。

樂其本分則富

對基督徒而言,要建立受託管理錢財的託付觀,竭力保守自己生活在聖靈的引導中,按神的旨意來使用金錢,不濫用財富圖一己的享樂,靠神來勝過這些金錢及財富所能帶來的貪心及慾望的試探,維持不浪費的生活。

保羅曾奉勸帖撒羅尼迦人應當從事一項職業,俾有獨立自主的生活水準外,並避免過好逸惡勞的怠惰生活。這是保羅那個時代其他道德學者所關心的生活態度。財富沒有上限,即使是富有的人也希望變得更富有,因此一個安於已有之物的人富於其他任何人。聖經訓諭: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享福於今世,事情順利於來世。

經文索引

(一)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你們需用的)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6:33)

參考書目

(一)《今日華人教會》,1993.2.3

(二)《使者雜誌》第90期,1989.7

(三)《新新生命雜誌》,1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