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展望的教會/蕭家興

向前展望的教會 [1]

正當教會忙於澄清:聖誕節是歡慶耶穌基督降生,而不是等待聖誕老公公到來發禮物之際,中國北京大學等十位博士基於抗拒西方文化擴張,發起抵制聖誕節的活動;網路則流行只要聖誕氣氛,不要輕信宗教。倒是佛教色彩濃厚的佛光大學,請在校外籍神父以天主教方式舉辦聖誕節點燈儀式。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多元的國際社會,台灣教會在經濟不景氣、政局混亂及不平安的社會,如何有更積極的教導與作為,為台灣社會作光作鹽,以榮神益人,是展望新年的一項重要課題。

商業文化下的教會

商業文化就是透過製造節慶氣氛及帶動流行風潮,來刺激人的購買慾望的消費文化。聖誕節如此,母親節、情人節也不例外。面對消費文化的衝擊,很多人只喜歡吃大餐、約會、送禮物的氣氛,而不是節日所代表的文化意義。

教會有必要正視商業文化所主導的通俗價值觀,諸如:母親節吃吃喝喝才是孝順、聖誕節送禮物就是平安等迷思,矯正沉迷名牌或流行服飾。教導信徒節制物質慾望,培養自我克制力,量入為出過儉樸的生活,不要淪為卡債族。

M型社會下的教會

所謂M型社會就是在經濟全球化的信息社會,富人及科技新貴財富快速累積,原為社會穩定力量的中產階級,則失去競爭力淪落為中下階層,而使社會塌陷成「M」字型,中產階級賺錢翻身的機會變少,現實生活的痛苦指數增加。

以中產階層、中高年齡層為主的台灣教會,勢將面臨信徒大量退休、失業的衝擊,以及貧富差距擴大的「認知失調」,同時教會經濟也將面臨金錢奉獻失血而影響福音事工推展的狀況。教會除了要教導信徒財富管理及心理輔導外,本身也不要成為無經費宣教的建堂屋奴。

關懷弱勢的教會

台灣早在1993年就達到聯合國所訂高齡化社會標準,近年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人口結構走向少子化。其次,來台的外籍勞工、外籍配偶、合法來台滯留或非法偷渡等新移民逐年遞增。族群接納與認同、語言溝通、生活適應、工作職訓等問題成為台灣社會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教會的兒童主日學、長青團契及社區學苑是否做好了因應規劃,是否已教導信徒要摒棄台灣沙文主義,尊重、包容外籍勞工及新娘的多元文化差異;是否已注意輔導與協助教會內的外來、處於社會邊緣的社經弱勢族群;是否也參與督促政府保障外籍勞工及新娘的權益,並健全仲介公司管理制度。

政治紛擾下的教會

時下的台灣,政治紛擾,朝野對立,有利台灣發展的政務在意識型態主導下,遲遲無法推動。而純真善良的人民性,則在長期受到政客及媒體的操弄下,漸漸受到污染與分化,不辨是非地縱容造謠、貪污與欺騙等行為。

教會是社會的良心和國家守望者,必須對政權隨時可能施予人民的不公不義,採取積極的應對態度。教派的領導人要有批判、督責的能力,不要迷惑於權勢職位,而盲目動員信徒參與政黨造勢。教會要為紛擾的政治社會提供一個沈澱心靈的空間,不要將教會內的神聖選舉世俗化,讓教會外的派系運作惡習在教會內滋生。

全球化的教會

在資訊與科技高度發展、信息網路全球化的時代,一個互動頻繁、緊密相連的地球村正迅速地形成。雖消除了空間距離的障礙,卻無法消弭人心的苦悶與疏離。而大量遙遠、陌生的信息及事物,特別是原始宗教的怪力亂神成為新鮮、吸引人的宗教信仰體驗,透過視聽傳播送到大都市、偏遠鄉村,進入每個家庭中。

面對不同信仰文化間的衝擊,對不同宗教的瞭解,持守信仰之道、宣教內涵及教會生活方式能否滿足信徒心靈交流的需要等,皆是教會教導信仰所要面對的課題與挑戰。教會牧師、傳道、長執的事工參與、主日講台的交流等,實在不能再有門戶之見。

傳統文化衝擊的教會

相較於台灣民間宗教趕搭政治動員及文化觀光風潮,中元普渡、搶孤、放天(水)燈、迎媽祖、浴佛節、王船祭、民俗藝陣等文化與宗教不分的活動接踵復古,台灣教會的節慶顯然欠缺文化傳統。不僅對上帝創造天地的春耕、夏耘、秋收和冬藏的自然節氣與歲時文化不察,對與生命教育有關的傳統生命禮俗,則視為民間宗教的一部分,不是排斥,就是嗤之以鼻,未能在生命及歲時禮俗的傳統基礎上創新,導致部分基督信仰文化隨民間信仰一樣商業化與粗俗化。

寬容與偏執作為宗教的兩種態度,對教會外的民間信仰及原住民信仰文化要寬宏大量,才不會視中國傳統的龍文化及原住民百步蛇文化為魔鬼撒旦。對教會內的事工和宣教文化則要嚴謹檢視,才不會像早期教會鄉愿地對出售贖罪券無動於衷,或是當前將社區學苑、教會附設幼稚園、托兒所等文化教育機構,作為教會或牧長的搖錢樹,而忘了傳揚福音的使命。

終身學習的教會

終身學習的社會旨在透過多元學習途徑,開發個人潛能,促成個人自我實現,塑造具有新觀念、新知能、新生活型態的現代公民。但處於知識爆炸的時代,新知也帶來生活膚淺與心靈偏差,只偏重休閒養生及消費,追求靈異、特殊功能。許多新興的靈修團體投現代人多元學習的所好,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甚至出現雙修瑜伽的偏差靈修發生。

終身學習的社會,需要各類型民間組織的加入。教會要成為社區的學習型組織,充分提供身心靈學習與成長的機會,支持人文社會關懷,參與有意義、有價值的社會學習活動。

積極向前的教會

聖經提醒向前的教會:「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地窨子裡、斗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路加福音8:16,11:33),「……點燈臺上的燈,燈向前發光。」(民數記8:3)。值此歲末年終,處處點起聖誕燈的季節,倒是希望台灣眾教會成為台灣社會各角落的明燈,能同心點燃未來一年的希望,在社會工作上有份,以成就上帝在公義社會的榮耀。

[1] 本文刊於2007.01.02基督教論壇報第2696期,易題為:「新年,教會可有新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