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社會公義的行事法則/蕭家興
第二節 參與社會公義的行事法則
聖經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言18:10),需要穩定的台灣社會,迫切需要回到聖經律法中有關社會公義的教導,即是施行憐憫。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6)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5:7)
耶穌基督降世歷盡人世的苦難,必然能夠體恤需要安慰與需要幫助的人。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也要學習對周遭的人及社會施行憐恤。
一、個人及企業的行事法則
(一)樂意接待外來移民或客旅
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提多書1:8)
教會、教會機構及每一位基督徒都有社會責任,要樂意去盡力保護、接待和協助窮人、弱勢者、社會邊緣人及外來移民等獲得生存的機會,以實踐神訂頒公義律法,以保護窮人、遠人及孤兒寡婦的教導。
(二)憐憫貧窮
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箴言14:21)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19:17)
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言14:31)
你心若向饑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以賽亞書58:10)
蒙恩信靠主的人,要從心裡願意遵行禧年的社會公義制度,活出均平的經濟生活態度,對於弱勢群體能伸出援手,協助窮人自力更生。特別是要透過良好的教育制度,讓所有孩童及學子有機會接受完整、良好的教育,以奠定向上發展的社會基礎。
(三)秉行正道
處在道德敗壞和不敬虔的世代,基督徒個人在人之前,固然要正義凜然,在人之後,也秉行正道,不僅要活出聖潔的生活樣式,也要敢予譴責罪惡及不義的生活方式。生活富足有餘的信徒,要甘願為神的事工,或為了神的子民,捐輸個人的財富、熱心、才幹和能力。
對於經營不良或欠缺社會責任的企業,投資者要透過不投資來給予制裁,不要成為愚昧無知的投資者。
(四)行公義憐憫也要戒慎
聖經猶大書2章22-23節,提醒行公義者,對於受虛假道理影響而心存疑惑、陷入異端需要搭救,以及被情慾沾染邪僻無度等不敬虔者,要存懼怕的心同情、憐憫並幫助他們,以免自己也被罪惡沾染。
(五)公平對待勞工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住在天上。(歌羅西書4:1)
教會要教導基督徒企業家關心員工家庭,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要求在地企業公司要協助地區勞動機構增加就業機會,並辦理職業訓練等財力及人力需要。
(六)企業要負起社會責任
行公義的企業,是神忠心而良善的好管家。好憐憫的上市公司或企業,應將稅後純益的十分之一,自給自足的成立非營利組織或慈善基金,投入公益活動,服務和關懷弱勢族群,公益團體更要展現服務活力。並要監督企業的購併壟斷、惡意傾銷與競爭及污染環境,善盡社會責任,使台灣成為一個充滿憐憫及公義的社會。
二、教會及機構的行事法則
(一)不能默許社會不公義
教會不能以默默從事社會服務來自滿,以致漠視社會不平等、歧視及欺壓的存在,不能再默許社會不公義的延續。
(二)要關注社會貧富差距
教會要關注社會貧富差距、財富分配不均及權力結構不平等,學習改造社會的不公,對於社會、社區、職場、教會、家庭中的不公平、不公義,要勇於發出聲音,並具體採取行動,如此才能使良善的人性得以彰顯。
(三)要致力宣揚社會公義
教會要致力於社會公義、平等理念的宣揚,促使各族群互相祝福。對於不同族群、不同階層,都要有足夠的接納與尊重,不能勾結權勢者欺壓百姓,或是偏袒優勢族群欺壓弱勢或特定族群。
(四)教會要監督政商等有權者
為著眾人的屬靈益處,基督教會務要在公義中誇勝。一定要堅定持守基督的話語和祂公義的標準,不要輕易向權勢靠攏與妥協。一方面要祈求上帝,賜給國家社會的各界領袖,有一顆行公義的心,更要正確的監督執政者的施政活動,要求取消軍購及為選票綁樁的不當經費支出,要求公部門大幅增加社會福利預算,照顧一無所有和貧窮的人。
(五)要在社區實踐公義
教會是社會關懷的推動者、參與者和執行者。教會的社會關懷,要從滿足社區民眾的需要和需求開始,協助社區窮困者培養自立更生的能力,並進而促進社區的永續發展。而教會機構則要專業化,才能協助和輔助教會做好社會服務工作。教會及教會機構投入社會服務,要不分彼此守望相助,充實窮困地區教會廣傳福音及辦理社區救助、社區關懷等社會公益及慈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