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濫用BOT/蕭家興

勿濫用BOT [1]

選舉效應使得執政當局以衝業績的心態頻頻釋出政策利多,公共建設支票一籮筐,計畫每年由政府挹注公務預算一千億,另由民間自備資金以BOT方式投資一千億。近乎孤注一擲的企圖心為台灣的經濟建設帶來希望,但「照單全收,通通BOT」的便宜行事風格則叫人不敢苟同。

BOT原是彌補公部門興建(B)與營運(O)效率不彰的替選方式之一,如今卻被財政惡化的政府神化為引進民間資金的途徑,並誇大為「公共建設不用花一毛錢公務預算即可搞定」的託辭。BOT一般需要時間來投入專業的先期規劃,動工興建更需要挹注營運多時才能回收的龐大資金,不是民間財力所能輕易負荷。儘管民間對有利可圖、投資報酬率較高的BOT案有興趣,還必須在互信的基礎上,透過政府融資保證,才能自金融機構取得社會資金長期投資。

希伯來書十一章第一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樂見公私部門能彼此信任,有合作建設台灣的途徑。只是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四十節也提醒我們:「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因為我們不願見到為「得人的心」(加拉太書一章十節)的執政者只愛選票,不擇手段,用BOT濫開諸如交通需求不大的花東高速公路、幾乎全程隧道的宜蘭直線鐵路等未經環境及經濟效益評估的公共建設支票。或是只愛權力、不循正道,不惜濫用國家資源及全民權益,只想吸引民間業者提早進場投資無利可圖、投資報酬率低的BOT案。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從事公共建設不能只求近利,必須顧及社會長遠利益。對於社會資源的運用也必須導入在關聯效果較大的產業上,不能放任社會資金、資源互相排擠浪費。否則衍生債留子孫、破壞自然環境等實非BOT的原本目的。

[1] 本文刊於2003.08.20基督教論壇報第216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