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生態的好管家/蕭家興

作生態的好管家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今年6月底起全面禁止販賣俗稱豆腐鯊的鯨鯊肉,明年起則禁捕鯨鯊。宜花東三縣漁民則認為豆腐鯊未面臨絕種,而要求以限捕措施取代全面禁捕,否則漁民會喝西北風,且認為禁捕會造成食物鏈失衡,反會製造另一種生態問題。

鯨鯊數量是否過多或過少,是否會造成生態危機,大自然的每一生物鏈的總量到底是多少,除了造物神以外,任何專家也回答不出來。但是可掌握的資訊是:目前所撈捕到的鯨鯊數量愈來愈少,體型愈來愈小,均屬未具繁殖下一代能力的未成魚小鯨鯊,持續大量撈捕下去,定會造成鯨鯊絕滅。這是人人都可以想像得到的道理。

上帝創造萬有

聖經說:「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哥羅西書1:16)、「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祂創造諸世界。」(希伯來書1:2),神創齊天地萬物(參創世記2:1),萬物則要藉著基督並在基督裡獲得救贖而重新創造。

大自然及生物存在的價值,在於完成神的創造,並作為食物滿足人類物質生活的需要:「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世記1:29)。生物的多樣性,則是神為豐富人類的心理及精神生活,所賜給人的奇妙禮物。但其後始祖違反神所定的飲食規律而被逐出伊甸園,雖然因神的憐憫「用皮子作衣服」(創世記3:21)來穿,但完美的自然萬物自此山河變色、生態失衡。墮落犯罪的人類需要基督耶穌的救贖,失衡的大地萬物則需要從滅絕的威脅及危機中獲得永續發展。

人類身負管理之責

人受造物神託付治理大地、管理萬物:「神……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6、28),人有使用及管理萬物的權利,卻不是擁有絕對的權力。人沒有濫用、誤用、過度使用、隨意使用的自由。對於大自然的一切,身負管理之責的人類,在態度上應該是欣賞、尊重和照顧。人為生存食用、使用生物,必要對神心存感恩,對生物心存尊敬。不能為滿足貪婪的口腹之慾,而有過度消費、浪費、不當攫取,不能有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等隨意、任意破壞自然生態萬物的行為。

人常常因物以稀為貴,以擁有別人沒有、吃到別人吃不到的美味、穿到別人不容易取得的皮草,懸掛或擺飾別人沒有的犀牛角、老虎皮等來炫耀個人的經濟能力、滿足自以為有辦法的虛榮慾望,而沒想到此舉卻間接地刺激唯利是圖的商人,肆無忌憚地搜捕、濫抓,無時間及空間限制的獵殺,毫無節制地全面性攫取,以致造成瀕臨消失的動、植物陷入生態鏈斷裂、滅絕的惡性循環中。

除去生物的生存威脅

在物種進化長河,神允許某些物種從生物鏈中自然淘汰、滅絕,但更多的是新的物種在神的美意下自然創造。當今大地生物的生存威脅,即來自人類的自私與口腹之慾的貪婪,吃補迷信、炫耀虛榮與收藏觀賞,導致唯利是圖、經濟利益誘惑的過度捕撈及不必要的獵殺,其他諸如油污大海、森林大火等人類不自覺的疏忽,更是物種生存空間遭到破壞,自然繁殖受到干擾與扼殺的致命傷。

聖經說:「天下萬物都有定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傳道書3:1-8),自然生態是神創世的旨意,大自然復原、生態多樣性延續等循環生生不息,更是神託付人類治理大地的使命。人類有使用的權利,也相對有節制及限制的義務;有自由的權利,也相對有約束的義務。有信仰的人必要回歸環境倫理、生態倫理等道德規律,服從生態的自然規律,自我約束、自我節制,不可因貪婪、疏忽和不負責任,對大自然予取予求,恣意破壞生物鏈而不自知。

[1] 本文刊於2007.05.31基督教論壇報第2760期,易題為:你是生態的好管家嗎?—從禁賣禁捕豆腐鯊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