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舊約中的禧年/陳錦仕

第四章 舊約中的禧年

當以色列人佔領迦南地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規律性或週期性地按照神的教導遵守禧年計畫。這種情況其中很大的原因是人以自我為中心。對他人慷慨大方根本沒有什麼個人益處,特別是對那些邊緣人士和弱勢群體。在曠野謙卑和試煉的經歷,沒有使他們學會「凡事信靠神」這個功課。依賴自己的力量,滿足自己的需求,對他們來說或許更容易。團結、公義、同情,對這塊土地上新居民來說很難做到。關於禧年的律法從經濟角度考慮,實在太過昂貴。就因為神為祂的百姓提供了一套全備的律法來規範他們的社群生活,但並不順理成章地意味著百姓必然遵守律法,儘管當時約書亞要帶領百姓過約旦河時,神叮囑他:「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約書亞記1:7、8)

順服的福分、悖逆的災禍

以色列人得到律法後,神也清楚地向他們說明了順服及悖逆的後果。如果他們遵守誡命:

「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熄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利未記26:4–12)

神的應許中最主要內容是賜福他們土地出產豐富、物質滿足、四境平安。神傳遞給百姓的是一個和諧社會的異象,就如同在伊甸園—不必終身勞苦,地就出產豐富,人與鄰舍之間沒有暴力衝突,沒有惡獸前來攪擾,神在百姓中間行走。另一方面,違背誡命的後果,如同亞當在伊甸園所受的懲罰一樣。人與神之間關係的破裂,會導致人與自然世界、人與鄰舍關係破壞。亞當因著悖逆被驅逐出伊甸園,同樣地以色列民若違背神的誡命,也會被驅逐出自己的家園:

「我……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利未記26:19–35)

有意思的是,我們看到神一再堅持無論以何種方式,地都要享受安息。如果百姓違背了神的誡命,沒有給地安息,那麼神就會強制百姓離開地土,使地安息。安息年的設立就是代表了禧年的精神。禧年計畫的一切都是關乎休息或安息的。很明顯地看出只需一年的假期,就使得土地、奴僕、動物得享安息。當債務獲得豁免、奴隸得釋放,借貸不取利,窮人可以在地角拾穗的時候,窮人、受壓制的和那勞苦的人們都能得享安息。換句話說,安息不僅是我們自己歇了一切工,同時也是主動使別人得享安息。

耶穌在安息日醫治病人。當法利賽人問祂安息日治病可不可以時,祂回答:「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馬太福音12:12)當下就醫治了一隻手枯乾的人。耶穌給了這個被疾病壓制的人真正的「安息」。難怪祂能向眾人發出這樣的邀請:「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shabbat)。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8–29)

在創世記2:3中,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經上說:「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那些不守安息日、剝削奴僕的人會面臨神的審判。而那些在經濟方面和屬靈方面能使勞苦受壓制者得享安息的人,會蒙受神的祝福。這一天,無論高貴或低微的人都應得享安息。

與「安息」緊密相連的概念是「平安」(shalom)。沒有安息,也就無從談平安。哪裡有壓制、剝削、不公義,那裡就沒有平安。當窮人沒有安息年,不能返回自己的田產、坐在自家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的時候,也沒有平安可言。不守安息年,意謂著出現了對生態和人類的剝削,虧欠對窮乏受欺壓人的公義和同情。不讓以色列弟兄得享神設定的安息,這是不聖潔的,也就沒有平安了,難怪後來神懲罰他們的不順服,將他們驅逐出這片土地。

從士師到國王

當古老的以色列民從遊牧轉變成在迦南地安穩的農業經濟社會時,他們由神所指派的士師來管理,士師沒有俸祿可取。他們參照摩西和約書亞的管理模式,依靠自己的領導風格,帶著神賜的能力管理一個非中央集權制社會。此時這個民族還只是十二支派鬆散的組合,每個支派按照宗族關係有自己的利益和管理中心,當時沒有中央政府。在相對平安的時期,士師扮演仲裁者的角色,解決民眾糾紛,宣告判定結果。在民族危機和戰爭時期,他們相當於國家領袖,團結民眾,一致抗敵。然而,士師的角色是嚴格受到限制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以色列士師統治歷史的初期,神仍然被推崇為最高的審判官(參考士師記11:27),祂是國王,祂的統治是絕對的。

從開始定居到以色列建立君主制政權,士師統治了大概一百五十年,而隨著君主政體的建立,標示著經濟和社會基礎經歷了顯著的、災難性的轉移。

在士師統治時期,儘管以色列民可能沒有遵守禧年計畫,但是禧年原則(神的其他關於土地所有制和家庭生活的律法和誡命)卻似乎掌管了當時的經濟和社會結構。我們在前一章講到,路得的故事體現了家庭掌控土地和地業的重要性。波阿斯很小心地按照安息律法,詢問那位至近的親屬(goel)是否願意贖回族兄以利米勒(也就是路得的公公)那塊地。這位至近的親屬知道贖回土地的同時也要娶路得為妻,因此他拒絕了,此時波阿斯才表示自己願意贖買。從路得的故事中也看到人們在遵守拾穗的律法。

然而最終,以色列人厭煩了士師們的統治。當時是以色列歷史上混亂動盪時期,一句常說的話就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或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士師記21:25)

經過四十年的曠野生活,以色列民從遊牧民族變成安居的農業經濟社會。又經過了一百五十年,這個民族從士師統治變成君主制國家,這是一個永久性改變以色列本質和結構的變化。

撒母耳記上8:4寫到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此時撒母耳已經立他的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老們告訴撒母耳:他們想要一個王,因為他的兩個兒子行事不義。撒母耳的兒子們確實是貪污腐敗,但是立一個王並不一定使局面有所好轉。按照傳統,國王會將王位傳給他的兒子,結果腐敗就很容易留傳下來,並且難以遏止。撒母耳不喜悅長老們的話,就禱告耶和華。神就警告他們,立王之後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做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撒母耳記上8:11–18)

但是人們的想法並沒有被打消。他們說出了想要一個王的真正原因:「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母耳記上8:20)信靠耶和華作為他們的王,這是整個以色列國家的根基,但卻不是以色列民想要的。他們想要一個世上的君王,可以治理他們,帶領他們戰爭—就像列國一樣。我們一直在談論的整個前提,即以色列將成為一個與眾不同的民族,不論他們的生活方式、經濟模式和管理方式,甚至他們的作戰方式都將是個嚴肅的問題,也成為以色列歷史上的分水嶺。這事與後來耶穌在比喻中所說的話如出一轍:「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加福音19:14)

耶和華作王時期,以色列沒有專業化的軍隊。全是一群自願的、未經訓練的、裝備不良的民眾參加戰鬥。他們也沒有配備精良的武器。不僅如此,神還有一套不合常理的作戰策略和理論,一次又一次地考驗民眾的信心(和耐心)。在戰爭時期,士師會要求各支派自願地派出願意離開家園的男丁,帶著他們的農耕器具和打獵武器前來聚集。一群帶著草叉、鋤頭的農民,前來抵擋一支訓練有素、裝備專業的軍隊,以色列民成了敵人的笑柄,就像《爸爸的部隊》[1] 一樣。神要求以色列組建數目極少的志願軍前去打仗。當基甸帶人前去攻打米甸人的時候(參考士師記7章),神說跟隨他的人太多了。這也是遵守了申命記20章的條例,將害怕膽怯的、新近結婚的人遣回家去。神命令基甸將士兵的人數從最初的20,000人減至300人,以這樣少的人數取得戰爭的勝利,那時以色列人就不會誇大說:「是他們自己的手救了他們。」他們必須信靠神來救拔他們,就像當初救他們離開埃及一樣。從技術上來講,以色列軍隊也處於劣勢:沒有經過作戰訓練,沒有軍隊紀律,也沒有合適的武器。再一次神命令他們:「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申命記20:1)

致命的戰車是當時戰爭中最先進的武器,相當於今天的挑戰者2號主戰坦克。但是以色列人不能依靠這些車輛,並且每次作戰若擄獲這些車輛就需焚燒毀壞(參考約書亞記11:6)。神的戰法則在小大衛以機弦甩小圓石,擊敗全副武裝的巨人歌利亞,展現出來。祂的方法至少是非正規、無可預測的。這些從以吹號奏樂繞行耶利哥城牆,到後來基甸和他的勇士們帶著角、空瓶子和火把,夜間埋伏在敵人的營邊,儘管數目不如敵人,作戰方法奇特,但是當以色列信靠和順服神的命令時,神就帶領他們獲得一個又一個的勝利。

可是最終,以色列人厭倦了這種非常規的作戰方式。他們想擁有一支可以信靠並依賴的專業化軍隊,一位可以計畫並帶領他們打仗的國王。那樣,在他們作戰時,人數和裝備都不會比敵人差,也不必忍受神奇怪的作戰策略,常常弄得他們心都快從嘴裡蹦出來了。這就是他們為什麼拒絕耶和華作他們的王,而非要自己立一位王不可,這樣他們就可以不必再依靠和信賴祂,就像列國一樣。

神給了以色列民一個嚴重的警告後,勉強地對他們的請求讓步了。先知撒母耳警告他們說,如果百姓立了一個王,那王就會像列國的眾王一樣剝削和壓制人民(參考撒母耳記上8章)。神特別警告以色列人,以下這些事情將會發生:

  • 國王會派你們的兒子和女兒為奴僕,在他的田間和廚房做工,當然,也需要服侍他那支專業的軍隊。
  • 你們的兒子也會應召入伍,前去作戰。
  • 建立一個軍事管理結構,建立一個軍事工業,生產致命武器。
  • 國王會霸佔你們最好的田地,最好的葡萄園和橄欖園。
  •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產的,驢子和羊群的十分之一,他必取走。
  • 國王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

底線就是以色列民會成為國王的奴隸。這個代價值得嗎?禧年計畫中土地是平均分配給人民。現在我們看見土地、資本會集中到國王和他的臣僕手中。國王會濫用他的地位,因為權力最終會導致腐敗,他不會像摩西和約書亞那樣成為僕人領袖。他會作威作福,凡他所喜歡的人或物,都會取來,因為他掌握至高權柄。以色列民會再次淪為奴隸,失去作獨立市民的自由。

一個明顯影響全國的改變就是所得稅制度的引進。在士師時代,以色列民沒有一個集中的稅收體制。神要求以色列人將土地和羊群出產的十分之一作為奉獻。我們已看到,這些奉獻是被帶到會幕來供給祭司和窮人的。而國王所徵收的稅款要被用來供養自己、他的皇室成員、他專業的軍隊、他的侍從、行政人員和謀士們。一旦一個中央集權政府和一支專業軍隊被建立起來,國家必須收稅才能支持這樣一個君主制結構。結果會證實這是一個既昂貴又具災難性的改變。以色列會比起初預想的在更多方面更像列國了。

神的國度

此時我們應該停下來,問這樣一個問題:到現在為止,根據我們的理解,神想要以色列建立一個什麼樣的經濟社會?相信我們可以列舉出以下特徵:

私人所有制

神最初的打算是每個家庭都能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塊土地。個人所有制就阻止了財富、權力和影響力集中在少數或極少數人的手中。每個家庭可以使用土地作為資本或資源來創造財富,滿足家人的生活需要。土地是神給每個家庭的禮物。作為神的佃戶,每個家庭有責任照管好自己的土地(參考利未記25:23)。每當我們談論所有制的時候,請不要忘記,事實上萬物都屬於神(參考出埃及記19:5;詩篇24:1)。

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社會安全體系

團結一致(以色列是一體),是每個家庭、宗族和支派的思想中心,他們要對親屬負責!當這種親屬架構被打破後,安全網也就破裂了,再也無法阻止人們陷入貧窮的漩渦裡。政府一定會介入,為窮人建立一個社會安全體系,當然費用全都來自徵稅。

定期平衡經濟差異的糾正機制

在此,我們主要考慮禧年計畫。從政治角度而言,經濟不平等加劇,必然會導致內亂。為了政治和社會穩定,貧富差距不能太大,否則那些忿忿不平的和邊緣人士,因著在經濟上沒有任何資源,將會使用暴力手段來反抗這種不平等。所以禧年計畫不單有益於向你的鄰舍表達愛和平安,也有益於維護社會穩定。

獨立的司法制度

即使引進君王制度,國王的角色與祭司、先知是分別開來的。當國王帶軍隊出去打仗時,士師、先知和祭司負責看守國民的道德和靈性生活,確保大家遵守神的律法。特別是先知,要講出國中的腐敗和不忠誠的問題。有時,先知要指出國王本身的腐敗問題,就如以利亞斥責亞哈王(參考列王紀上21:17–19)、拿單斥責大衛王(參考撒母耳記下12章)。一個獨立的司法體制在公義的前提下,沒有人可以置於律法之上。執行公義的士師或掌權者不可貪污或接受賄賂,並且要不偏不倚替窮苦的、孤兒和寡婦伸冤(參考歷代志下19:5–8;阿摩司書5:10–12)。

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地方政府

就如我們看到的,昂貴的君主制體系不是神最初為以色列設計的計畫。一個低成本、非中央集權的政府行政體系才是神原本的想法。當權力集中掌控在少數人的手裡時,就有可能被濫用。因著人墮落的本性,極少有人能擁有絕對權柄而不被其腐化的。當我們看到國王犯罪、不公義時,就會看到權力使人腐化的例子。

志願軍

每個國家都要能夠保衛邊境,不受外敵入侵。所以國家的偉大是以軍隊的大小來衡量的。但是有神,萬軍之耶和華,作為以色列的元帥,有非常規的軍事策略—故意示弱,就不需要任何的專業軍隊和貴重的兵器了。因此在士師時代,以色列沒有軍事預算。在神領導之下的民族可以使用衣衫襤褸的志願農民軍,戰勝仇敵。那樣,他們可以真正地宣告:「我們信靠耶和華」。

沒有所得稅

以色列不需要稅務局來收稅。只有設立了君主制後,以色列才需要徵稅來維持高昂的王室費用、政府部門和國防部分的開銷。以色列原本是一個免稅國家,不需要稅收來維持中央部門和軍隊的營運,因此以色列民根本不用納稅。現在這可真的成烏托邦了!不納稅,口袋裡就會有更多的錢照顧家人、鄰舍和親屬們的需求。

一個國家能實行這樣的政策多令人興奮啊!我們會看到一個自由市場,但卻充滿同情心的社會,建立在穩固的家庭關係的基礎上,由一個小型的非中央集權的政府來管理,沒有所得稅,窮人也得到照應。我們本可以看到一個敦親睦鄰,並以實際的方式關愛彼此的社會。以色列錯失了何等的機會啊!

國王統治下的不公義

神一直警告以色列民,他們所熟悉的生活方式將會被推翻。財富和權力不再是平均分配給人民,而是集中在國王及他親近的人手中。國王會宣稱土地和人民歸他所有。他會施行兵役、勞役和稅收。簡而言之,國王會承擔神的角色和權力。

在君主制政體中很快會出現驕傲的跡象。掃羅—以色列的第一位國王,在撒母耳膏立他時非常謙卑,「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憫人嗎?我家不是便雅憫支派中至小的家嗎?」(撒母耳記上9:21)但是在他統治過程中,他的心變得驕傲起來,「撒母耳清早起來,迎接掃羅。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裡立了紀念碑……』」(撒母耳記上15:12)掃羅開始為他自己尋求榮耀,但那榮耀本是屬於神的。掃羅也將田地賜給他的臣僕們,使他們變得富裕(參考撒母耳記上22:7)。我們推測這些土地是從原來主人的手裡奪取來的,就如神預先警告以色列人那樣。

神最終厭棄了掃羅,揀選了大衛—以色列歷史上最有名的君王。大衛認真地開始了權力集中的過程。他設立耶路撒冷為國家新的首都,並且成為他個人的產業。但是直到大衛的兒子所羅門統治時期,權力集中化的過程才突飛猛進。稅收以穀物和牲畜的方式進貢給國王,以滿足王宮的需求(參考列王紀上4:22–23),服勞役的人來建造聖殿和王宮(參考列王紀上5:13–18,9:15–23)。以色列民的生活開始像神在撒母耳記上8章所警告的那樣了。普通的農民不再自由地僅僅耕種自家的土地就可以了,因為他對國王也要盡義務,來自國王的重擔需要他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體力。

所羅門到晚年的時候就漸漸遠離神,開始敬拜外邦神祇。因他沒有忠實地跟隨神,神將以色列國奪回,只留下猶大支派並其地土給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其餘的落在所羅門的一個臣僕—耶羅波安的手中。從那時起,以色列就分為兩個國家—南方的猶大國和北方的以色列國。經濟的不平等和腐敗繼續在兩國滋生。神的禧年價值觀經常受到踐踏。

在列王紀上21章我們就看到這樣一個例子。本章講述了以色列亞哈王的故事:因著一個名叫拿伯的人,他的葡萄園靠近亞哈王的王宮,於是亞哈王決定要得著這塊土地。亞哈就找到拿伯,說他可以拿更好的葡萄園與拿伯交換,或者按葡萄園的價值兌換銀子給他。拿伯的回答反映了他深深地相信,按照神的律法,土地應該留在他的家族裡:「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列王紀上21:3)亞哈王將拿伯的答覆說給王后耶洗別聽,耶洗別的回答很有意思:「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列王紀上21:7)換句話說,如果你真的是以色列的國王,就可以像列國的國王一樣,凡你想要的,只管拿來就是了。然後耶洗別叫她軟弱的丈夫將此事交由她來處理就好了。耶洗別設法誣告拿伯是謗瀆神和王的。最終拿伯被處死後,亞哈就能佔有他的土地了。但是神藉著先知以利亞責備亞哈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列王紀上21:19)並且告訴亞哈他會死於暴力。神懲罰他,就剪除他家的家丁,因此終止了他繼續擴大自己的家族。這都是因亞哈向拿伯家所行的事。

從這個故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在國王統治下,以色列人仍認為擁有耶和華的土地所有制是一項基本權利。這個故事顯明了王族的一些限制,他們沒有資格奪取私人的土地,這是違背禧年律法的。亞哈和耶洗別不得不繞道而行。

先知的角色

拿伯葡萄園的故事例子,從中我們看到神怎樣差遣祂的先知來斥責不公義,警告百姓若剝削窮人會受到怎樣的懲罰。事實上,先知所宣告的審判主旨就是經濟壓迫和腐敗,這也表明神是多麼在乎窮人的境況。

大多數先知的斥責是直接針對不義的國王。這樣的國王為數不少。耶利米書22章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是關於先知對這類國王的責備。22章整章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但我們只引用其中一段: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他說:我要為自己蓋廣大的房、寬敞的樓,為自己開窗戶。這樓房的護牆板是香柏木的,樓房是丹色油漆的。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22:13–16)

要注意到,耶利米所定義的「認識神」,是指為困苦窮乏人伸冤。信心不單是理智上相信,也要有實際憐憫人的行為。然而,不單是國王在不公義和剝削人的罪上有分,先知也責備那些審判官和掌權者的貪腐行為: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以賽亞書10:1–2)

下面的責備是針對那些富裕的地主,他們無視禧年計畫裡關於公平和財富分配的原則,以他人的代價來換取更多的土地: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以賽亞書5:8)

「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                           (彌迦書2:1–2)

先知以西結責備神的百姓,他們違反神「借貸不許取利」的原則,為了得到錢不惜採用一切手段:「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欺壓鄰舍奪取財物……」      (以西結書22:12)

先知阿摩司咒詛那些各種充斥著自私、剝削的商業貿易,這種商業貿易已經淪為低俗的活動了。他所描述的與我們當今社會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使困苦人衰敗的,當聽我的話!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

(阿摩司書8:4–6)

整體的印象便勾畫出一個自私貪婪的世界。團結的精神沒有了,各人只顧自己的事。很明顯可以看出,以色列人已經忘記了當初在曠野的歲月裡,神要灌輸給他們的價值觀。對神信靠、尊重個人的需要、又慷慨兼顧鄰舍需要的這些禧年原則,早已完全被棄絕了。

悲哀的是,人們表面上可以顯得非常敬虔,而實際上卻對周圍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他們繼續到聖殿敬拜,甚至禁食,但正是他們在剝削困苦貧乏之人。他們壓榨工人,忽視飢餓的人,允許不公義肆虐。對他們來說,社會公義與他們的信仰沒有任何關係。在他們的思想中,法律和行為是分開的。這種對身邊的不公義卻不採取任何措施的宗教人士,以賽亞和阿摩司有很強烈的話要說:

「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民……他們說:我們禁食,祢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祢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凶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

(以賽亞書58:2–7)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1–24)

以色列人的敬拜歌曲、燔祭和宗教節日已經讓神感到厭煩了。祂甚至不願再聽他們的讚美詩,因為他們用嘴唇親近神,心卻遠離神。他們唱歌敬拜,但是還有同伴是飢餓困苦;他們禁食,但卻「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阿摩司書8:6)這是沒有實質的宗教,沒有行動的信心,沒有行為的話語。難怪神警告他們說:「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阿摩司書8:3)

以色列人的命運已經確定了。當初在基博羅哈他瓦,貪心導致他們走向毀滅(參考民數記11:34),再一次,他們也會走向毀滅。西元前722年,亞述攻陷北國以色列;一個世紀後,西元前587年,南國被巴比倫攻陷。

顯然地,壓垮以色列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因為以色列人沒有遵守禧年律法。西底家王表面上遵守了禧年律法,向民眾宣告自由,釋放所有的奴僕。然而,此行為的背後包含著軍事和宗教目的。那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正在攻打耶路撒冷,西底家需要更多的士兵。西底家也希望自己釋放奴僕的舉動能討神的歡心,這樣神可以來幫助他們。兩個目的完美地結合一起。但是奴隸的主人們後來卻反悔了,召回已被釋放的奴僕,悍然撕毀原先所設立的約。神使用耶利米作為祂的發言人,清楚地表明這樣做的後果是: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耶利米書34:17–22)

人民的命運篤定了。他們考驗神的耐心已經太久了。在此之前,希西家王掌權時期,神救耶路撒冷脫離了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手,並且祂賜給以色列禧年的祝福,作祂必救贖和供應以色列的證據(參考以賽亞書37:30;利未記25:11)。

但是現在神給祂百姓一個自由,就是經歷背叛後果的自由。經濟被毀壞了,所有的產權被摧毀了,再也無法收回被佔有的土地了(參考以西結書7:10–14)。土地得享安息,就如神所應許的:「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歷代志下36:21)一個新國家,本有堅實的基礎,在其上可以建立一個滿了公義、同情的社會,卻以這樣的悲劇收尾。

神是救贖者

先知的角色不僅僅是斥責罪或宣告神的審判。他們還向困苦受壓制的人和對神有信心的人傳遞盼望。在以色列被擄前,先知的話語安慰了被同族人欺壓的以色列民。他們被告知,神為他們伸冤的日子不遠了。在被擄後,神已經審判了祂百姓所犯的罪。因著憐憫,神差派先知告訴祂的百姓,神永遠沒有離棄他們。他們不會一直在仇敵的手中受壓制,再次,神要為他們報仇。詩人也認同先知的話語,神站在窮苦、受害的人這邊,要為他們所受的不公義伸冤(參考詩篇94,103:6,74:7–9)。

透過他們的宣告,先知因此就負責轉化人民對禧年的認識,雖屬漸進但卻至為顯著。當越來越多的人民遠離神的律法,禧年不再被視為神的百姓對祂順服的表徵。反而越來越被視為神對祂子民的行動。

特別是先知以賽亞,肩負了轉化的責任。他很多次講到神要為受欺壓的報仇,並且將來有一位王會恢復公義—請參考以賽亞書第28章、32章、42章和59章。在另外幾處,甚至更清楚地指出以色列民沒有遵守禧年律法,而神決意要為祂的百姓提供一位救贖者(goel):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以賽亞書61:1–2)

「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                      (以賽亞書63:4–5)

以賽亞使用「被囚的」這個詞,並不是指刑法上的囚犯,而是指那些被經濟和社會條件所捆綁的人,無路可逃。救贖主就會採取直接而強有力的行動,糾正這些不公義,並將以色列人從壓制中釋放出來。至於帶來釋放和公義的任務,當然是由神完成的。在以賽亞書61:22[2] 中,被翻譯成「釋放」的詞,希伯來文是“deror”,與利未記25章在禧年宣告「自由」是同一個詞。

先知不僅使用話語,也使用動作來表明神救贖者的性格。在耶路撒冷被圍困攻陷之前,耶利米的堂兄找到他,要他贖買亞拿突的那塊地。因為是至近的親屬,耶利米有權利和義務贖買這塊地,所以他買了。因著戰爭臨近,又因著土地所處的位置(敵人要從其上踐踏而過),贖買的價格便顯得十分低廉。交換契約的過程是個先知性行動,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個記號,表明儘管土地被奪走,但有一天他們會重新擁有土地,因為神會將土地贖回,祂是最終的至親親屬,是贖回者!

從被擄之地歸回

不論先知怎樣保證,盼望如浮雲難以捉摸。現在,以色列和猶大國不在了。他們的君主制也瓦解了,人民也四下分散了,甚至聖殿也被毀了。被擄時期是以色列民的一段荒涼時期。儘管先知保證神會再次帶他們回到自己的土地上,但是從耶利米哀歌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那種失喪、絕望感,甚至是羞辱感,時時地淹沒人民。

但是神沒有忘記祂的百姓。擄掠猶大的巴比倫人,在西元前538年,被波斯人打敗。然後神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允許以色列人回到耶路撒冷,重新建造聖殿。僅在被擄五十年後,以色列人就開始回到他們的故土。

神給祂的百姓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但是這次做事方式要有所不同。在被擄期間,以西結領受到一個異象,看見神對土地和聖殿完美的計畫(參考以西結書40–45章)。異象蘊含雙重意義,既指以色列即將的回歸;也指較遠的未來,萬物都將被更新(在啟示錄中也可以看見此異象多方面的呈現)。既是關乎末世的,也含有現今的意義,但兩者之間的區別不是那麼清晰。但清楚的是,舊的政府體系和土地分配制度不再被接受了。土地應平等的被分配,而不是集中;公義、公平是生活的準則(參考以西結書45:7–10)。

以斯拉記的前幾章記錄了當以色列人回到故土時的第一個舉動。儘管對周圍的居民心存懼怕,但是他們仍然建築祭壇,按照摩西的律法,在其上獻燔祭。立新聖殿的根基時,以色列人歌唱讚美神。這是一個好的開端—「敬拜神」成為首要事情。但是這種起初的熱心到後來必然慢慢地冷卻,因為十八年之後,先知哈該斥責以色列人忽略建造聖殿的事,反而為自己建造豪華的房子。的確,建殿初期他們面臨百般阻擾,但先知不認為這是個合理的原因:「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嗎?」(哈該書1:4)

人民沒有把時間和勞力的初熟果子獻給神,相反地,他們先尋求滿足自己的需要。這就表明百姓缺乏信靠神供應的基礎。儘管他們回應了哈該的挑戰,完成建殿的工作,可是不久,神又藉著先知責備他們:他們再次欺騙神。他們把有殘疾的牲畜獻到祭壇上,將十分之一奉獻留下一部分不交:

「……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拉基書1:13–14)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瑪拉基書3:9–11)

神是在責備祭司,獻殘疾的祭物給神,這樣做就表明他們蔑視神的名。祭司們也沒有將真理教導給百姓,使得許多人在這方面跌倒。瑪拉基書3:3–9指的是什一奉獻或安息年律法,神應許關於安息年間的年份,地裡的出產會非常豐富,可以足夠他們好多年享用,甚至都無處可藏了,這是假設他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奉獻出來。可是他們留下部分當納的十分之一,那就是在剝削窮人,並且表明他們不相信神會按照祂的應許來供應人民的需求。我們也應注意到,經文的內容是在講神的審判,對「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耶和華的」人的審判(參考瑪拉基書3:5)。神的審判不只是單單針對那些行姦淫或其他靈性犯罪的人,祂也審判在經濟上欺壓弱勢群體的人。

瑪拉基總結了在民眾中流行的態度:「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瑪拉基書3:14–15)

在瑪拉基服事期間,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在被擄期間,尼希米任波斯國王的酒政。他聽說耶路撒冷的城牆仍是一片廢墟,他急切地想要回到家鄉。波斯王覺察到他的不安,就允許他回去。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後,他發現坍塌的城牆不是惟一的問題,他們同時面臨嚴峻的經濟問題:

  • 為了換取食物,人民賣掉自己的孩子作奴僕。
  • 他們的田地和葡萄園已經作了典當,沒有資源去贖回自己的孩子。
  • 他們必須得向國王繳交很高的稅賦。

尼希米發現人民的債主不是外邦勢力,正是本國本族的人,便甚發怒(參考尼希米記5:7)。高利貸毀壞了人民的生活。值得注意的是,尼希米採用了禧年原則中「豁免債務」這個法則,化解了危機(參考尼希米記10:31)。人民也立刻回應,償還土地,釋放資金,用來贖回自己的孩子和購買食物。

尼希米明白,以色列民之所以被擄,部分原因是以色列人沒有遵守禧年。因此,尼希米的使命不單是重修耶路撒冷的城牆,同時也要重燃百姓的信心。城牆修建完畢後,文士以斯拉就立刻誦讀律法書給眾民聽,就如在進入迦南地後,摩西要求祭司在每個安息年所要做的那樣(參考申命記31:9–12)。然後,以色列民眾作了集體性的認罪悔改,承認自己的行為和選擇帶來的後果(參考尼希米記9:36–37)。最後,他們立約起誓,再次遵守神的誡命法規,包括交納什一奉獻,守安息年使地土得安息,豁免債務。

大約是在這個時刻(西元前440年),我們來到了舊約歷史的盡頭。兩約之間的內容主要是從其他歷史資源得來的。波斯帝國最終於西元前331年瓦解,被希臘帝國取代。希臘帝國也於西元前63年滅沒,被羅馬帝國取代。當然,就是在羅馬佔領時期,基督降生了。

在兩約期間,以色列人有沒有很好地遵守禧年原則呢?我們從馬加比革命的故事(西元前175年至西元前134年)中可以略知一二。故事記錄在次經《馬加比一書》:故事中記載著伯夙被圍困,儘管沒有充分的證據證實人們有規律性地遵守安息年,但至少說明,晚至主前2世紀人們仍有遵守安息年的規定。

「王軍向前推進,攻打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將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統統包圍起來。他們和伯夙的猶太人講和了,這些猶太人後來離開了這座城。城裡沒有足夠的食品供給他們打破圍困,因為這是安息年,在這年不種莊稼。國王佔領了伯夙,派一團兵力駐守在那裡。嗣後他包圍了聖殿,並且圍困了好長時間。他架起了圍城臺,撞城車,投擲火焰和石子的弩炮(弓箭原理),以及其他發射矛槍和岩石的武器。守城的人也製造戰爭器械去對抗敵人的武器,因此這次戰役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可是聖殿倉庫裡已經沒有糧食,因為這是安息年!那些從異教徒那裡逃到猶太地的避難者們,已經把這裡儲存的糧食吃光了。缺糧已經達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以致好些人疏散到自己家裡去了,只有很少的人還留在聖殿裡。」(Jerusalem Bible《馬加比一書》6:48–54)

很明顯地,在希臘帝國入侵的時候,以色列人仍在遵守安息年。可以確定的是,在波斯統治時期,人們可以享受一部分的宗教和社會事務的自主權。然而在希臘的統治下,一個希臘化進程開始了,由外在的強制性學習希臘文化、語言、宗教,到廣泛地傳播希臘思想和價值觀。當然會有反對者(最明顯的是猶大,馬卡比起義中的領袖之一),但是許多以色列人接受了新希臘化的生活方式。最後羅馬帝國取代了希臘帝國。希律被羅馬人立為猶太地之王,而證明他身上流著猶太人血統的憑據卻非常牽強薄弱,並且他也是希臘—羅馬文化的主要推動者。在他統治期間,修建了許多大型建築物,表示對皇帝和羅馬文化的尊崇—如該撒利亞港口,各種神廟、競技場、劇場和賽馬場等。他也興建了規模宏偉、華麗的聖殿。但他的動機,毫無疑問是策略性而非屬靈性的。為了成功地控制猶太人,希律必須對猶太人的價值觀表示欣賞,以討他們的歡心。實際上,他是一個殘暴的獨裁者,他的野心在於不斷地自我擴張。

在新約紀元開啟前夕,國家的政治和經濟生活與以色列人最初在這土地上定居時相比,已經完全不同了。禧年計畫的許多原則都已經被廢棄了。現在大部分人民沒有土地,無依無靠,土地已經被城市化。他們必須向一個外國統治者凱撒納稅,而且許多人還身負債務。但是在位掌權的沒有一人能宣告禧年,使債務得豁免。

耶穌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誕生的。

[1] 《Dad’s Army》,美劇,1968年上映。

[2] 譯者注:中文聖經為以賽亞書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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