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耶穌與禧年/陳錦仕

第五章 耶穌與禧年

讓我們簡短回顧一下歷史的發展。以色列人離開在埃及為奴的日子,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進入應許之地後,在士師和君王的統治下,以色列成為一個穩定的農業社會,只是到後來波斯帝國統治時,以色列又再次成為奴隸(即使對被擄歸回的那些勇敢餘民來說,在新約時代,以色列的土地也是被外國軍隊佔領,對大部分人來說,他們已經永遠失去自己的土地)。在列王統治期間,不公義和經濟的不平等日益增加,因為人民忽略了禧年的供應,也因為掌權者濫用權力。在此期間,人民並沒有完全忘記禧年,而是把禧年看成在未來,當彌賽亞(Mashiach)國度來臨時,便會實現的盼望。在士師時代,掃羅和大衛是動盪的。然而,以色列人卻把那段時間看成「黃金歲月」,因為他們可以耕種自己的田地,居住在自己的房子裡,坐在自家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對比到後來被殘暴的國王統治、被擄、被囚,那時真是世外桃源般的夢想。

先知們承接起這個未來禧年國度的盼望,一個充滿公義和平安(shalom)的國度。只有當彌賽亞來到,救他們脫離壓迫者的統治,同時重新遵守禧年計畫,這個烏托邦社會才能成功現實,彌賽亞可能會像摩西一樣(參考申命記18:15、17),帶來釋放,也帶來新的律法,這次是寫在心上而不是石板上(參考耶利米書31:33;哥林多後書3:3)。先知說,到那時,以利亞會再來(參考瑪拉基書4:5),行在彌賽亞的前面。先知撒迦利亞將這個未來的盼望總結得最好:「當那日,你們各人要請鄰舍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撒迦利亞書3:10)這就是以賽亞所說的「耶和華的恩年」(以賽亞書61:2,49:8-26),人人都回到自己的土地和房子,能夠平安地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的禧年。

當彌賽亞到來的時候,還會發生一件事,就是祂會擺設大筵席:「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以賽亞書25:6)我們在前文已看到,以色列人花許多時間「吃喝快樂」,因為「吃麵包」就是交流情感,共享平安。彌賽亞會擺設大筵席,歡慶國度的到來,並且所有的人,包括窮苦的、孤兒、寡婦和寄居的,都被邀請參加這個筵席。在新約時期,法利賽人已經明白,作為神的選民,他們會參加這個筵席,但是他們沒有期待那些被社會所厭棄的、外邦人或寄居的也會參與其中。

聖經也可以被看作是持續地「吃喝快樂」。從創世記的亞當,到利未記時的各種獻祭和節日,後來耶穌與罪人一同坐席,早期的門徒們「挨家挨戶」的聚餐,直到啟示錄裡羔羊的婚宴。當一位族長或酋長邀請人赴宴的時候,他會適時打發僕人出去對受邀的人說:“Tefuddulu, al`asha hader”,意思是「來吧,筵席已經準備好了」。大筵席的比喻也有同樣的邀請(參考路加福音14:17),並且與羔羊的婚宴產生共鳴(參考啟示錄19:9,22:17)。猶太人也有個說法:「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路加福音14:15)因此,能在彌賽亞的筵席上吃飯的真是有福的。

那麼,這位彌賽亞是誰呢?最合宜的描述是:一位僕人國王。祂會拯救以色列脫離敵人的手,並且「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賽亞書9:7)。但是這位王會謙和地騎著驢駒來,而不是一位騎著馬的戰士(參考撒迦利亞書9:9)。以賽亞書42:1說祂是一位僕人,但祂會「在地上設立公理」(以賽亞書42:4)。祂會是一位拯救者(參考以賽亞書62:11),也會是一位救主(參考以賽亞書60:16)。禧年所說的拯救者、救贖者,就是用在彌賽亞身上,同時也有平安、公義的意思。

人民期待的彌賽亞是一位國王,禧年的呈現也就轉移到國家的層面上。透過自身並周圍列國君主政體的經歷,以色列人應該熟悉了國王和國度的樣式。這種從國家層面談到未來的盼望,其實在西乃山時代就有了:「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5-6)

神長久以來的意旨是,成立一個聖潔的民族或國家。但就禧年律法而言,如何在一個「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家」裡實行呢?畢竟,他們的政治、經濟境況極大的不同。以色列現在是被羅馬人佔領的一個國家,比士師時代更城市化。大部分民眾沒有土地,每天都有好多雇工等待著工作。很多人無法擁有土地,因此也無法供應家人的需求。經濟不平等、不公義氾濫,貧窮隨處可見。禧年怎樣才能夠在這樣的社會施行呢?禧年國度會是什麼樣呢?

我們現在就來看看耶穌—彌賽亞是如何解讀禧年,並且如何在祂的時代重現禧年。但是在此之前,我們要簡略地描述一下施洗約翰。

預備道路

當施洗約翰出現時,他的角色是為耶穌預備道路,「叫祂(神)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路加福音1:77)。就像在他以前的先知一樣,約翰呼召人民悔改:「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加福音3:10-11)

我們馬上就看見,約翰擁護禧年的慷慨大方:任何人擁有兩件東西,不論是衣服、鞋子還是食物,都要分給窮人一件。如果群眾中每個聽見約翰的話的人,回家後按照約翰所說的去做,那將會出現類似什一奉獻年份(參考申命記14:28,26:12)的情形。我們注意到,有的學者計算過時間,耶穌的事工就是在文意上禧年那一年開始的。若此事為真,那麼約翰的事工就是在安息年間發生。

「又有稅吏來要受洗,問他說:『夫子,我們當做什麼呢?』

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

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做什麼呢?』

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                                 (路加福音3:12-14)

約翰所傳講的悔改,明顯地是與社會聖潔、公義這一禧年價值觀緊密相連的。藉著照顧貧窮人的需要,愛鄰舍的誡命(參考利未記19:18)已經具體地實行與體現出來了。愛是要以公義的方式體現出來。約翰所尋找的悔改不是個人的私事,而是公眾的、實際的,是恢復平安—這其實是一個社會概念。但對於我們當今許多人而言,悔改已經失去了實際的層面。就像我們經常要把聖潔的概念屬靈化一樣—把它看成是個人忠實於神的行為,而不把它看成社會行為。同樣地,我們經常把悔改的概念屬靈化,而忽略它的社會層面。我們忘記了,悔改既是一種行為,也是一種態度。對約翰來說,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這是一個貫穿舊約一致性的資訊。信念與品行,信仰與行為是不可分開的。你不能在聖殿裡請求神的赦免,然而走出聖殿後,便進行敲詐勒索、訛詐人以收受賄賂、行不義的事。

耶穌帶來禧年的好消息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祂用膏膏我,

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

被擄的得釋放,

瞎眼的得看見,

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裡的人都定睛看祂。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路加福音4:16-21)

在「拿撒勒宣言」(Nazareth Manifesto)裡,耶穌明確地希望祂的事工能夠被人們理解為「神悅納人的禧年」。不管當年是不是禧年,毋庸置疑,耶穌在宣告一個禧年,祂聲稱「今天這經就應驗在你們耳中了」。但是對耶穌來說,禧年是什麼意思呢?祂又將如何實施呢?畢竟,從禧年措施要件成立到現在,環境已經改變了。大量城市化財富的存在,外邦人普遍擁有土地,在這種環境中要照最初的禧年實施,顯得難以落實,並且羅馬政府對此也不買帳。但是耶穌是富有創新精神的,祂在創造出一種適合祂那個時代和當時政治、經濟景況的禧年。這是我們現在要關注的,看祂如何將禧年呈現在祂的言行舉止中。

耶穌的禧年行動

公用的錢袋

當耶穌帶著十二位門徒開始進行巡迴事工的時候,有一群婦女跟隨他們,並在財務上支持他們。這些婦女中的主要幾位是:「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加福音8:2-3)這些婦女從污鬼的轄制和疾病中得到醫治,現在願意委身用自己的財務供給這支移動傳道隊伍。約亞拿和她的丈夫苦撒是貴族子弟中跟隨耶穌作門徒的例子。在這裡提到馬利亞、蘇撒拿和約亞拿的名字,她們在後來的教會中肯定是很有名的。

看上去耶穌和祂的門徒共用一個錢袋,財務共用。這個公用的錢袋交給加略人猶大管理(何等恩典!),裡面的錢用來買食物和幫助窮人(參考約翰福音13:29)。透過使用公用錢袋這個舉動,我們看到了五旬節後普遍的教會生活就是以此為基礎的。門徒們已經跟隨耶穌過了三年這樣的生活。透過選擇這種生活方式,耶穌社群就表現了團結、社會聖潔、公義和平安的禧年特徵。

考慮到西元1世紀的經濟情況與舊約時代不同,共用一個公用錢袋是表現禧年原則的有效方式,每一位在這個大「家庭」裡的成員都會得到平等的供應。在這個移動的禧年社群裡,任何人都不會缺乏。

祂釋放被擄的得自由

耶穌所遇見的人都是在某種形式上受到捆綁或身體殘缺的。有些人是身體上的缺陷:如痲瘋病人、瞎眼的、癱瘓的、被污鬼所附的人等等。

對於以上任何一群人,耶穌都給予他們脫離罪、驕傲和疾病纏累的自由。耶穌完美地展現了祂的事工整全性的本質;同時,對人類物質和屬靈層面的看法,也表明了二者是相互交織在一起的。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馬太福音9:2)翻譯成「被赦」的這個詞來自希臘語,動詞“aphiemi”,是新約經常用到的一個詞,既指「罪得赦免」,也指「債務得豁免」。禧年的底色相當明顯。

釋放被擄的得自由,是耶穌事工的試金石和標記。這一特徵在耶穌事工的高潮部分,完全顯露出來:「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得前書2:24)在第3章中我們看到,親屬贖買者(goel)的角色之一就是,如果家族裡有成員賣自己為奴、或成為契約僕役的,那麼贖買者就要將他贖回。透過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從罪的奴役中把我們贖回,也是親屬關係的至高體現。透過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也宣告了一個禧年—從奴役中得釋放,從債務中得自由,恢復與神家人的關係。新約的作者們從舊約的視角中明白基督之死的意義: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哥林多前書6:19-20)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

(以弗所書1:7)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

(彼得前書1:18-19)

耶穌選擇傾倒自己個人全部的財富,只為了使集體受益。十字架,當然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明證。在曠野裡,撒但曾試探耶穌從聖殿的最高處跳下去,牠說神會派天使來拯救祂。這十字架肯定會令人想起那受試探的時刻。但是再一次,耶穌站穩立場,面對社群的利益,祂放下了自我的選擇,這樣可以使因順服神而得的祝福,儘可能廣泛地被傳遞開來。

祂餵飽飢餓的人

馬太福音14章、馬可福音6章、路加福音9章,約翰福音6章都記載了耶穌餵飽前來聽道的五千男人(還有婦女和兒童)。天色已晚,除了一個男孩帶著的五張餅和兩條魚,就沒有什麼可以吃的了。耶穌拿起這些餅和魚,祝謝後就擘開並分送給眾人,很神奇的是,眾人都吃飽了,還有剩下的。這是唯一一個在四部福音書中都記載的神蹟。

這件事既有屬靈意義,也有物質意義:既能前瞻,又能後顧。一方面,這個故事預表了最後的晚餐—耶穌擘開餅給祂的門徒。餅,象徵祂的身體,是為世人捨的。按照這個意思,我們的飢餓和需求不是物質方面的,是屬靈方面的。耶穌鼓勵祂的門徒讀懂餵飽五千人的屬靈意義,於是說:「我就是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

但是這個故事裡,也有以色列人在曠野奇蹟般得著嗎哪供應的強力回響。耶穌在告訴人們:祂願意並且也能夠照顧他們的物質需求。祂滿足需求的方式也是重要的一個功課:用一個人(在故事中是那個男孩)的供應,來盡力滿足整個社群的需求。耶穌提醒民眾,也就是Ched Myers所說的「嗎哪傳統的譴責—在社群需要時卻囤積財富」,製造或賺取財富是為了分配,不是為了囤積居奇。我們已經看到,耶穌沒有為了自己的利益保留祂的能力,而是傾其所有來餵飽眾人的需求。在曠野,祂拒絕將石頭變成食物來滿足飢餓感,祂放棄了為自己得益處而行神蹟的機會,然而面對飢餓的眾人,耶穌毫不猶豫地使用能力來滿足大家的需求。

祂恢復了安息日

法利賽人已將安息日的豐富內涵縮減為一套法律條文,對律法的許多方面他們也是如此,帶著自義的心而非謙卑的態度,像履行職責一樣,而非喜樂地遵守安息日。他們全然不得要領,諷刺性的結果是,他們持守著外在的法律條文,卻因一些瑣碎且無意義的事情廢除了安息日真正的含義。

耶穌在這空虛的律法主義上劃開了一道口子。馬太福音12章和馬可福音2章記載了在一個安息日,他們經過麥地,祂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此舉激怒了法利賽人,稱門徒的行為是不合法的。看上去好像人們還在禧年律法中關於拾穗的律法—窮人可以到田間的角落拾取任何遺留在地裡的東西。但是,耶穌需要很清楚地責備這些法利賽人:

「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馬太福音12:3-8)

就在同一天,耶穌還醫治了一個手已枯乾的人。再次有人質問祂行為的合法性,耶穌回答說:

「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馬太福音12:11-12)

耶穌知道,安息日就是關乎自由和恢復,是就最廣泛而非最狹隘的意義上說的休息。耶穌不是一個工作狂,非要達到某種結果。祂比任何人都知道如何休息,知道如何完全地信靠神的信實和供應(參考路加福音8:22、25;約翰福音11:6),但是祂也知道,安息日是釋放人得自由,而不是捆綁他們。因著神的良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馬可福音2:27)因此,耶穌對於在這日做「善」事,沒有感到任何不安。除了醫治這位手枯乾的人,福音書還記載了另外三個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故事—醫治駝背的婦人(參考路加福音13章)、醫治池邊的癱瘓病人(參考約翰福音5章)、和醫治生來瞎眼的人(參考約翰福音9章)。在所有的這些醫治中,耶穌的論據是「如果一隻羊可以,那麼一個人就更可以」。如果法利賽人對羊都有憐憫心,那麼他豈不更應憐憫一個人嗎?

耶穌強調,律法的核心是憐憫,而不是祭祀。祂引用先知何西阿的話:「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西阿書6:6)何西阿描述了一群遵守宗教職責,卻「行事虛謊」的人(參考何西阿書7:1)和「手裡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何西阿書12:7)神喜愛憐憫的行為,不喜愛宗教儀式。作為安息日的主,耶穌來就是給人得以安息(shabbat rest)。不管是在安息日餵飽飢餓的,還是釋放被擄的得自由,只要讓人得安息,就去行!

罪人的朋友

耶穌事工的標誌性活動之一是,祂經常與那些被社會排斥的人吃飯。祂接待這些人(參考路加福音15:2),並與他們一同坐席(參考馬可福音2:15),這是耶穌關懷窮人的方式。祂以同樣的方式關懷那些寡婦、孤兒、寄居的、還有稅吏和罪人。這是祂在表達禧年的慷慨和團結精神:「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路加福音14:12-13)

耶穌與被社會鄙視的階層共用筵席的習慣,後來被人們標籤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philos)(參考馬太福音11:19;路加福音7:34)。耶利米亞(Joachim Jeremias)對於吃飯有這樣的看法:

重要的是,我們要意識到,在中東,即使是當今,邀請某人吃飯是一種榮幸。是給予對方和平、信任、兄弟情誼和饒恕;簡而言之,同坐席,就是同享生命……特別是在猶太教,餐桌團契就是在神面前的相交團契。(耶利米亞《新約神學》)

正因如此,餐桌團契被用來當作鞏固社會等級制度和界限的工具。當耶穌打破常規,與受排斥的人一同坐席的時候,祂極大地尊榮了他們。這樣做耶穌也是在挑戰法利賽人的餐桌團契,他們與人分開,還認為這是回應神呼召他們要聖潔。

撒該與禧年

撒該,人人痛恨的稅吏長,他的故事是表現一個人被禧年的靈所觸摸的最好的例子(參考路加福音19:1-10)。他迫切地想看耶穌,於是爬上一棵樹,希望在耶穌路過的時候能看他一眼,而且不被發現。耶穌看見他在桑樹上,就喊他說今晚要到他家作客並住在他家,這讓門徒和眾人感到很生氣。對這意料之外的極大恩典,撒該的回應是:「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加福音19:8)

這對耶穌付出的友誼是何等的回應啊!撒該把他所有的一半都分送他人,並不意味著撒該後來的生活會貧困潦倒;而是說他不再受物質豐富的捆綁了。耶穌甚至沒有跟他講什一奉獻或做個管家之類的資訊,何況主也不需要講。從撒該大方的回應,就顯明他真的被神的恩典觸摸了。

如果某人承認欺詐並且願意償還,按照律法,他要如數賠償,另外加上20%(參考利未記6:2-5;民數記5:5-7)。若一個賊偷東西被捉,他要加倍償還(參考出埃及記22:7)。若某人偷了生活必需品,他要償還四倍(參考出埃及記22:1;撒母耳記下12:6)。撒該徹底悔改了,願意遵守律法中全部的償還條例。他所行的也超出了律法所要求的,因為他經歷了神最豐盛的愛。

耶穌回應這種慷慨的行為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路加福音19:9)換句話說,撒該是個被社會排斥的人,但藉著他的行為,恢復了與百姓的關係。學者們注意到這裡的用詞很有意思:「救恩」這個詞的希伯來文是“yeshu’ah”(約書亞),而耶穌的名字在希伯來文是“yeshua”(約書亞)。約書亞/救恩真的是「到了這家」。這也是在我們得救時,神為我們所做的,祂將我們接到祂的家裡。那些被神的愛觸摸過的人發現,在祂的家裡有新的弟兄和朋友。

發生在撒該身上的事令人很興奮,因為他被禧年的靈觸摸了。撒該慷慨地分發了他的財富,脫離了金錢對他的轄制,償還了他欺詐別人的,重新被認定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潔淨聖殿

耶穌不單是用話語,也用行動來宣告天國資訊。這包括祂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等諸多行為都冒犯了傳統派人士。有一次,祂把兌換銀錢和做買賣的從聖殿裡趕出去,這一大膽的舉動最能體現天國的公義了。當朝聖者來到聖殿敬拜神時,他們需要做兩件事。第一件事是,要買一個被祭司驗證過,潔淨的動物用來獻祭。買這種動物最好的地方當然是在聖殿內,因為這裡的商販和祭司們都有些特殊交易。當然,在其他地方買,價格會更為便宜,但是無法保證動物是否潔淨可用作獻祭。為了買獻祭的動物,這些朝聖者需要有合適的貨幣進行交易。他們可以從聖殿裡兌換銀錢的人那裡兌換,手續費是10%。第二件事情,朝聖者們需要繳納聖殿稅,並且只能用特殊的聖殿錢幣,因為當時通用的羅馬錢幣上印著偶像的圖像,是不被聖殿接納的。由外幣兌換成聖殿錢幣的手續費是12%。當然,這也可以在兌換銀錢的那裡辦到。那些兌換銀錢的人也可以發放貸款(事實上,他們負責兌換銀錢的人把那張桌子叫「銀行」)。證據是後來耶穌在「按才幹受託」的比喻中,也建議那個僕人本可以用那筆錢做個投資(把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時連本帶利的收回來(參考馬太福音25:27)。

這是一支邪惡的利益勾當,整個系統是詐騙窮人的壟斷聯盟。就是為有關權威單位能從宗教中獲利提供方便。面對這種不公義,耶穌不是說說而已。像舊約中的先知一樣,耶穌憤怒地拿起鞭子,趕出殿中的牛羊,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引起了一片混亂。這不像那位謙恭溫良的耶穌啊!有一種憤怒叫義怒,耶穌此時就是這樣。祂的行為宣告了神的國和神的公義。儘管可能有生命危險,但這種英勇無畏的表現,說明耶穌的門徒在面對不義的情形時,也必須採取積極主動的行為。實踐禧年精神的人,面對不公義的事,不能沉默消極。

耶穌的禧年話語

先尋求神的國

在一次長談中,耶穌鼓勵祂的門徒:「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馬太福音6:25)祂解釋,連天空的飛鳥和野地的百合花都有吃有穿,天父豈不更照顧祂的孩子們嗎?並且,「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譯:使身量多加一肘呢)?」(馬太福音6:27)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馬太福音6:31-34)

當耶穌把禧年內容向他們說明後,「我們該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正是當時以色列人所問的問題。這些是禧年問題。他們問:「如果我們安息一年,我們靠什麼生活?」正如當年神要以色列人信靠祂一樣,耶穌也讓祂的門徒來信靠祂。我們已經認識到,禧年的一個關鍵原則是,信靠神供應我們的需求。

門徒的精力應集中在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上面。「公義」這個詞是“dikaiosune”,與公平和社會聖潔的意思相同。希伯來文“tsedeq”(公義或公平)是由“tsaddiq”這個詞而來的,意思是公義或正直。換句話說,尋求神公義國度的呼召,不是指個人或單獨的聖潔。作為耶穌的門徒,他們即將迎來的禧年國度,其特點就是公義和社會聖潔。

愛你的鄰舍

多個世紀前的眾多拉比都試圖對律法進行總結。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參考路加福音10:25-37),有這樣一句總結:「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是對申命記6:5和利未記19:18的完美總結。馬可福音指出耶穌的總結是出類拔萃的(參考馬可福音12:28-34)。事實上,那位律法師聽了耶穌的回答後,更進一步說明,「盡心、盡智、盡力愛祂(神),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第33節)難怪耶穌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第34節)他明白了律法真正的本質。

我們看到,禧年一切措施實際上就是遵守「愛你的鄰舍」這條誡命。在舊約裡,鄰舍的概念可以理解為同族以色列人,或宗族和大家庭中的成員。在新約裡,耶穌重新定義「愛你的鄰舍」的意思是,也愛那些被社會排斥的人,甚至是民族的仇敵。在綿羊和山羊(參考馬太福音25:31-36)的比喻中,那些公義的綿羊因著愛的行動被邀請承受神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給祢吃,渴了,給祢喝?什麼時候見祢作客旅,留祢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祢穿?又什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祢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馬太福音25:35-40)

在這個故事中,耶穌將鄰舍定義為被社會所排斥的,需要安息的人。很有意思的是,耶穌稱他們為「我的弟兄」。這樣說,祂是在表達禧年家庭的整體性。我們也應將禧年的祝福傳遞給那些被社會遺棄的人,因為他們也是家庭中的一員。

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鄰舍就是那個撒馬利亞人,他也被視為猶太人的敵人。在這個著名的比喻中,撒馬利亞人向那個昏迷的人表現出了同情(參考路加福音10:33),甚至超過他理應承擔的,承諾店主說他會償還任何所欠的費用(第35節)。那位律法師在此之前曾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第29節)現在不得不回答「是憐憫他的」(第37節)。透過這個比喻,耶穌定義「鄰舍」也包括以色列民族的敵人,因此,祂的門徒也向這些人表現禧年的慷慨。

借貸和豁免債務的律法

我們看到禧年律法如何規定向以色列弟兄借貸禁止取利,並且每七年一次要豁免債務。我們也看到這些律法如何被人民藐視。在新約時期,放債取利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並且有專業的放債人負責。我們在兩個債主的比喻中可以看到這一點: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路加福音7:41-43)

耶穌不是象牙塔裡的神學家在闡釋一個抽象的真理。祂所講述的這個故事背景是大家都熟悉的。但有意思的部分是,他所提到的豁免債務也是禧年的內容。當然,這只是一個故事,但是它說明耶穌明白律法中關於豁免債務的要求。其次,這個比喻的上下文是講一個有罪的女人用自己的眼淚給耶穌洗腳,來表達她因罪得赦免的感恩(參考路加福音7:36-50)。耶穌當著晚宴主人法利賽人的面,稱讚這個女人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7:47)再者,「赦免」這個詞就是“aphesis”,指釋放或豁免債務。

就借貸本身而言,耶穌說的話也深具挑戰性: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加福音6:34-36)

很明顯,耶穌不贊同個人的放債取利。祂要求「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聽起來遠遠超出了禧年律法中豁免債務的要求。耶穌是在教導祂的門徒根本就不要借給人,而是送給人。借貸,即使不取利,債主也會將成本收回;贈送,則是什麼都不收回來。在新約中,耶穌命令我們要贈送,而不借貸或什一奉獻。「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一種偷竊的婉轉說法嗎?),不用再要回來。」(路加福音6:30)還有,「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馬太福音5:42)其次,耶穌是在教導愛仇敵的同時發出這些命令。祂要祂的門徒,在仇敵有需要的時候,送錢給他們!我想,若是勸說門徒們借錢給他們的朋友,已經有些難度,何況是免費送給他們,肯定是更為難了。但是我們想像一下,讓他們送錢來幫助仇敵,這實在是強人所難。但命令如此。這就是祂的門徒們應這樣徹底照願窮人的需要。我們已經看到那群婦女奉獻財務來支持門徒所進行的事工。但是在舊約中,我們沒有這樣愛仇敵的例子。贈送、借貸、豁免債務和財富分配,都是限定在以色列人範圍內。耶穌徹底地將禧年慷慨的範圍擴展到仇敵那裡。

關於錢財的比喻和說法

在舊約時代,擁有土地的大小,動物和莊稼的數目代表著財富的多寡,在單純的農業社會,幾乎不需要什麼錢。到了新約時代,經濟情況轉變了。大部分人沒有土地,靠著每天作奴僕或雇工來賺取工資。錢就成為一個人財富的標誌。因此,耶穌對錢財有很多的說法也就不足為奇了。耶穌嚴重警告那些忽視他人的需要,單單追求個人利益、個人財富的人。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參考路加福音16:19-31)講的是,有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天天等在財主的門口,只為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當兩個人都死了以後,那個財主去了陰間,而拉撒路被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就從陰間呼求亞伯拉罕,求他派拉撒路用指頭尖蘸點水來涼涼他的舌頭。他的請求被拒絕了。太晚了!他生前不對人慷慨才導致今天的僵局: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路加福音16:25-26)

這個財主很自私地運用他的財富,他擁有的遠超過他所需要的;與此同時,另一個人在受苦,因所有的遠不夠自己需要的。這與餵飽五千人的故事形成顯明的對比。在兩個故事中,主人翁都有收穫,但收穫的內容卻迥然不同。那個小男孩願意與人分享他的餅和魚,因此收到了祝福—他的餅和魚倍增;而在這個比喻中貪婪的財主得到了審判—與神永遠分離,但那個討飯的得到了安慰和伸冤—因為神是為困苦和受屈的人伸冤的。

這是一個發人深省的比喻。亞伯拉罕的回答用語也經仔細推敲,強調那個財主的命運結局,與拉撒路形成強烈的反差。耶穌希望祂的門徒不要有任何的錯覺。一個無視他人的需求,只願聚斂財富的同時,不可能與神有一個好的關係。所以耶穌再三強調的這個重要資訊就是: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

(馬太福音6:19-21、24;也參路加福音12:13-21)

當年的嗎哪多存放一天就腐爛了(參考出埃及記16:20),積攢屬世的財寶也會這樣。這樣聚藏錢財的行為就不是在信靠神。一個人不可能在斂財的同時也能對神忠實委身。在這裡耶穌將錢財擬人化為某種神祇也就不令人感到驚訝,但是所含的寓意卻令人吃驚。正如埃呂爾(Jacques Ellul)所說:從耶穌的遣詞造句中可以看出錢財有一些特別的性質,因為耶穌一般不用這種神聖化或擬人化的說法。耶穌所要揭示的是,金錢是一種力量。

既然金錢可以在人對神忠誠和敬拜方面與神對立,耶穌的門徒真的需要從它的掌控下得自由。耶穌所遇見的人中,有的人接受這個觀點,有的人不接受。撒該就屬於第一類型的人,那位富足的官吏就屬於第二類型的人。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路加福音19:8-9)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路加福音18:22-25)

捐獻一點救濟金或慈善捐款是被鼓勵的行為,也是每個行義的猶太人遵守宗教儀式的一部分。這個年輕富足的官聽到耶穌建議他要變賣自己一切所有的並分給窮人,他當時一定是驚呆了。如果要他增加一些慈善捐款,他能理解;但是要他為了窮人變賣一切所有的,為的是能夠多跟隨耶穌,這樣做就超乎尋常的慷慨,甚至是瘋狂了。耶穌以這種方式建議他,可見這個年輕的官是財富的奴隸,離不開他的錢財。這也是唯一一處記載著耶穌告訴某人要「變賣他一切所有的」,祂告訴自己的門徒要分享自己的一部分財物給窮人。

「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                        (路加福音12:32-34)

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是這位新拉比對門徒訓練要求的一部分。這也是對禧年的財富分配、社會公義和聖潔的表達。耶穌唯一的提醒是這種憐憫的行為(奉獻)不要只是為了贏得眾人的讚賞(參考馬太福音6:1-4)而做出來。祂還教導這種付諸慷慨的行為與單只追求在宗教禮儀潔淨比較起來,實在好多了(參考路加福音11:41)。

傅士德(Richard Foster)對耶穌分別給這兩個人提出的挑戰做了一個有意思的評價:

你能看見這與我們今天傳福音的方法形成多麼鮮明的對比嗎?我們的方法是先讓他們「得救」,然後以「基督徒的管家職分」來教導他們。對我們來說,得救的主要內容是,認同三到四個聲明,然後作規定好的禱告。但耶穌卻警告人們,在成為門徒之前要先考慮代價……對基督來講,我們若要回轉歸向祂,必須先從金錢這個偶像崇拜中回轉。棄絕瑪門這個假神,是成為耶穌門徒的前提條件。

難怪耶穌會讚許那個「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的窮寡婦(參考路加福音21:4)。也許就只有這兩個小錢(不像那些財主給得多),代表了她對神的全然委身。她意識到,也接納自己完全仰望神的狀態。

那些侵吞寡婦家產的律法師就並非如此了(參考路加福音20:47),這些人利用神欺壓他們的鄰舍。他們有一個公義的外表—重複的禱告、教導神的律法,但是,他們的內心是腐朽的。耶穌不斷定罪的就是這種假冒偽善和空虛: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krisis)、憐憫(eleos)、信實(pistin),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馬太福音23:23-24)

正如耶穌曾揭露了法利賽人守安息日時那種空洞的律法主義,祂再次揭露他們行十分之一奉獻時的律法主義觀點。祂不是說什一奉獻不重要,而是說這樣做還不夠。若外在的表現不能體現內心對神的委身,並對鄰舍的愛,那就失去了真正的價值。

登山寶訓

登山寶訓是耶穌關於「天國」主題的最強有力的教導,教導門徒定要徹底活出的行為和態度。就如摩西在西乃山給百姓頒布律法,而耶穌卻在山上講論。耶穌認同摩西律法中的很多課題,只是祂以激進的角度解釋這些課題。一句經常被複述的話是「你們聽見有話說(也就是摩西所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記載於馬太福音5、6、7章(部分記載於路加福音6章)的整篇講道,耶穌描述了在禧年國度裡運行的革命性價值觀和態度。耶穌教導祂的門徒所行要超過摩西律法所要求的。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參考馬太福音5:17),既更深入地解釋了律法,也設立了更高的標準。現在,心裡若恨惡某個人就等同殺人(參考馬太福音5:21-22),目不轉睛地注視一個女人就是犯淫亂(參考馬太福音5:27-28)。適當的報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讓步於給另一面臉和多走二里路的教訓:「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5:39-41)

耶穌在祂的門徒中呼召一種比律法要求更高的社會行為。「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dikaiousune)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這條高標準,與呼召人們愛仇敵一樣的苛刻和激進:「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3-44)耶穌的論據是,即使罪人和稅吏也愛那些愛他們的人,但耶穌的門徒「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這種說法的根據是申命記18章13節:「作完全人。」(希臘語“teleios”,希伯來文是“tamim”),和利未記19:2:「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在舊約時代,人們要聖潔,因為神會居住在他們當中(參考利未記26:11);所以現在門徒們要聖潔,因為耶穌道成肉身住在他們中間(參考約翰福音1:14)。在路加福音相應的一篇教導中,耶穌呼召門徒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慈悲」這個詞的希臘語是“oiktiv”,可以更適切地翻譯成「富於同情心的」,有向不幸的或有需要的人表示惋惜或同情之意。結合前文耶穌講借錢給他們的仇敵的內容,這句話也可以翻譯成「要慷慨大方,像你們的天父慷慨大方一樣。」(路加福音6:36)借錢給仇敵而不指望得到任何償還,這正是禧年慷慨大方的表現。

在「八福」中,我們看見耶穌要門徒在社群中所有的「蒙福的態度」,進一步與禧年相呼應: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

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

因為你們將要飽足。

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

因為你們將要喜笑。

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路加福音6:20-22)

耶利米亞指出閃族語言中經常省略形容詞「唯一的」(only),即使整個句子必須要有這個詞。他指出此文就是其中一例,因此第一福的意思是,救恩「只是」(only)為窮人和罪人命定的,神的國度單單(only)屬於貧窮人。

馬太福音所記載的八福在此之上添加了屬靈的層面,靈裡貧窮並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參考馬太福音5:3-10)。還有,那些憐恤人的、清心的也是有福的;那些使人和睦的人也是有福的,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靈裡貧窮(ptochoi)的人包括那些因著長期的經濟和社會壓力備感卑微的人,因此他們的依靠單在於神。耶穌帶來的好消息是單單為窮人的—從經濟上和靈裡的層面。

主禱文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願祢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或譯:脫離惡者)。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

直到永遠。阿們!」

(馬太福音6:9-13)

耶利米亞寫到:「兩個債主的比喻(參考路加福音7:41-43),那個沒有同情心的奴才(參考馬太福音18:23-25),和那位父親的愛(參考路加福音15:11-32),都在說明好消息所帶來的就是債務得豁免。」

「赦免」這個詞是“aphesis”,意思是釋放或取消;「債務」這個詞是“opheilema”意思就是債務。希臘文“opheilema”是由亞蘭文“hoba”(債務)這個詞演變而來的,這個詞“hoba”也通常用來指「罪」或「過犯」。這是一個禧年的禱告,在請求神幫助門徒們免除債務。耶穌使用「債務」這個詞也許是刻意模糊不清,這樣財務和屬靈的債務都可以包括在內。這也包括道德犯罪,後面的一句話清晰地說明:「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那求神赦免自己債務的人,也要預備好赦免別人欠他的債。在信主的家人中,門徒們應該樂意赦免彼此的債—無論是財務上的債還是過犯冒失。

主禱文提醒我們信靠神是禧年生活的基礎;也教導我們赦免債務是一個持續的責任—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這是一個艱難的要求,但我們若想與父和彼此建立美好的關係,這是必須的(參見不憐憫的僕人的比喻,馬太福音18:21-35)。耶穌赦免了我們的債,使我們可以回到天父的身邊,如果我們沒有免了人的債,我們就破壞了已經和好的關係。家人關係的恢復是禧年重要的一方面,耶穌所指的家人是信徒恢復彼此的相交,也恢復與天父的相交。

天國

耶穌描述的天國在時間和空間上並不遙遠,而是實實在在地內住在祂門徒的生命中。這是真的,但是圖畫還不完整。透過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使天國的能力降臨到這地上。祂在宣告一個禧年—債務得豁免,為奴的得釋放,關係得恢復。但這是一個持續的禧年,直到今日。我們應該成為耶穌禧年祝福的管道,繼續推進國度的建立,直到完成這工。

只有在這個禧年結束之時,這個國度才會完全建立起來。那時,最終禧年的景象就會出現—土地永久性地被贖回,歸還到原主人的手中:「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示錄21:1-2)

在這個微觀的聖潔國度裡,耶穌的子民表現了激進的生活方式。他們凡物公用,有一個公用錢袋,並且信靠神來供應他們一切的需求。社會聖潔在他們當中很明顯,那些貧窮的、被社會排斥的人也被他們吸引。他們有一套更高的行為標準,「超越」律法中的要求。他們的大家庭團結和諧,也與他人和睦共處。他們經歷了平安和安息,並且他們的使命就是與他們周遊以色列時凡所見到的人都分享這個好消息。

耶穌的一言一行都在強烈地重新註解禧年的含義,使禧年成為門徒生命中每一天的責任,而不是每五十年才遵守一次的規定。這個永久性禧年的情景也有了一個新名字—天國。這個國度不在遠方,也不在未來,就在此時此地:神的掌權,藉著耶穌拉開帷幕,持續在祂跟隨者的生命中,表現在禧年的行動和態度的成果上。

我們在福音書中所看到的,只是耶穌和祂的門徒在一個經濟和政治改變的紀元裡,應用禧年原則的開始橋段。到了使徒行傳時期才完全表現出來,這也是我們接下來要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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