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禧年計畫/陳錦仕

第二章 禧年計畫

究竟禧年是什麼?禧年是神為以色列民族規劃的三個激進的經濟計畫:

  • 什一計畫,每3年1次(參考申命記14:28,26:12)
  • 安息年計畫,每7年1次(參考申命記15章;利未記25章)
  • 禧年計畫,每50年1次(參考利未記25章)

我們將把這些計畫統稱為「禧年計畫」。從這三個計畫中,我們就可以看見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引領出來之後,要將他們塑造成為一個怎樣的民族。

什一計畫(申命記14章)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命記14:28–29)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申命記26:12)

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景:每3年1次,以色列人就要離開自己的村莊並帶著土產、牲畜的十分之一,到距離最近的城中,積存在那裡。然後邀請窮人、孤兒和寡婦並寄居的(還有利未支派的祭司們)前來,按照他們所需要的自由取用。

我們能夠想像類似情節的現代版本嗎?例如,像那些大型零售商,如沃爾瑪、特易購、瑪莎和麥當勞等,如果每3年1次拿出他們商品的十分之一積存在市政府,這樣那些窮人和邊緣人士可以前來拿取各自所需要的物品,那將會是怎樣的場面?對我們這種現代的、資本主義的、消費主義的思維來說,這種想法太不尋常也太激進了。而這恰恰是神要求祂的百姓定期性的每3年1次要做的事。這本應是以色列人生活中很平常的一部分,就像每年過節日那樣,意旨在向窮人表達慷慨和同情心。

安息年計畫(申命記15章、利未記25章)

每3年1次的計畫本身就是一個重要機制,衡量我們的經濟不平等和鼓勵人們要有慷慨的心。但是,神不僅限於此。每7年1次、豁免年,神要求以色列民族做以下三件事:

宣告一年的假期(利未記25章)

是的,每7年都休息1年。

「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利未記25:3–5)

不可耕種土地,也不可在田地裡做任何工作。這是給每個人強制性的休息,包括僕人、雇工、動物和土地,休息一整年。

人們和土地都需要從耕種中得到休息。對我們當中的一些人來說,土地只是商品,這樣做等於把土地當人一樣對待,這行徑實在太古怪了。但也許我們都已經無視於計畫裡那盟約性、神聖性的本質了。土地休養生息的生態益處是眾所周知的,就如人休息過後重新得力一樣,土地停止耕作一段時間也會提高生產力。

但是如果人停止做工一年,他們靠什麼生存呢?神早就知道他們的擔憂:「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什麼呢?』」神的答覆是:「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利未記25:20–22)

換句話說,前6年的出產可以足夠供大家吃9年。這是一個令人驚奇的應許。另外,自然生長的事物也可以吃: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利未記25:6–7)

出埃及記也額外記錄這段以人為本的觀點: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出埃及記23:10–11)

這樣,窮人就可以從休耕的土地中得到食物。因為在這期間他們可以到田間收取自生的果實。這計畫與每3年1次的什一計畫實質是互為呼應。

神透過這個安息年的律法在教導祂百姓幾個功課:

  • 他們能夠也應該靠神而存活。在這休息的一年,他們不必擔心自己吃什麼,因為神會滿足他們的需求。
  • 土地和地的出產原本屬於神,而不是他們。百姓沒有任何權利視安息年地裡的出產為己有,這是留給每個人享用的,甚至野獸也可以來吃。
  • 祂的百姓不可以剝削同伴。對僕人和雇工人來說,這是極大的「好消息」。
  • 祂的百姓也不可以剝削土地和動物。這個民族有責任來作神所造萬物的管家。

豁免一切債務(申命記15章)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申命記15:1–2)

這是一道令人難以置信的律法。這個機制每7年啟動1次,平衡了盈餘和缺乏之間的差距,也防止人們陷入極大的貧窮。對富有的債主來說,這道法律當然存在一些強硬性。但是舊約學者E. W. Heaton曾說:「律法不是為『良好經濟』而設立的,是為『良好社群』而設立的。」原則是債務應該有個限制,人不應該因著債務而長久受拖累。

這才是事件的核心。藉著這些計畫,神很清楚地向我們表明祂看重健康的關係遠超過物質的豐富。同時祂也看重人們心中的動機超過人們對法律條文的遵守。因此,祂警告人們不要心懷惡念而違背了律法的精義。

「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申命記15:7–9)

釋放所有的奴隸(申命記15章)

神要求這個民族在安息年所做的第三件事就是釋放所有的奴隸:「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申命記15:12)當時的富人買得起奴隸,這是他們昌盛的一種表現。現在神命令他們每7年就要釋放奴隸們。神在教導祂的百姓學習自由的功課。以色列民曾經在埃及地為奴,但神奇蹟般地釋放他們,讓他們得享自由。因此,他們也不能永久使別人為奴。不僅如此,當奴隸離開的時候,主人還要寬宏大量:「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申命記15:13–14)主人應當大方地給予奴隸,就像神曾慷慨地祝福他們一樣。

然而,再一次,神顯明祂更看重律法的精義,而不是字句而已。律法的目的是要釋放奴隸得自由。奴隸也可以自由的選擇要留在主人家裡(參考申命記15:16–17)。如果他們不想離開也可以留下來,否則,律法就會產生反作用力了,那就成為捆綁而不是釋放了。

總而言之,當安息年已經宣告,債務和奴隸都要被豁免、釋放。《七十士譯本》(通常所寫為LXX,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使用“aphesis”這個詞作為「釋放」的意思。後來在新約中也遇到這個詞,被譯成罪或債務的「赦免」。安息年不僅將生態和人道主義完美地結合在一起。同時也將人們的信心根植在神裡面,祂是那位一直要使人們得安息的神。

神應許如果整個國家遵守神的律法,那麼「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申命記15:4–6)。這是一個雷鳴般的宣告,一個令人吃驚的應許!現今沒有哪個政治家敢以此作為競選的政見。但這就是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如果他們遵守安息年律法的話。令人遺憾的是,在舊約時代這個應許並沒有實現,只有在一千五百年後的使徒行傳中的教會實現了,但是我們的故事還沒講到那裡呢!

禧年計畫(利未記25章)

第三個計畫就是禧年計畫,在此,神要求以色列人每50年做下面這三件事情:

宣告一年的假期

「禧年」這個詞出自希伯來文“yobhel”,意思是「羊角」。在贖罪日那天,吹羊角的聲音就宣告禧年的開始,人們進入一年的假期,這個要求與安息日計畫的要求相同。我們稍後在第四章(編注:即本書下一章「舊約中的禧年」)會看到安息的概念是如何代表了禧年計畫和其原則的。

豁免債務

豁免債務也是安息年計畫的一部分。在贖罪日那天豁免債務是最合適不過了。當天,大祭司在兩隻山羊中抽籤,一隻作為贖罪祭獻給神,為本國國民贖罪;另一隻則放到曠野,預表帶走國民的罪孽。這既象徵神與人的關係和好了,也象徵人與鄰舍的關係恢復了。雙方的債務都豁免了。

釋放奴隸

就如同一年的假期、豁免債務一樣,釋放奴隸也是安息年計畫的一部分。然而這一年,奴隸不僅有權可以得到釋放,還有權利回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參考利未記25:41)。下面一個應許,是禧年所特有的。

歸還所購買的田產

在禧年,神要求每個曾購買房屋和土地的人要將田產歸回原主。

「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利未記25:25–28)

前面三個要求已經很強硬了,這第四個簡直是有些強人所難。但是我們來看看,在這條命令背後,神的心意是什麼。我們在下一章會看到,當以色列民進入應許之地時,地業是按照支派宗族平均合理地分配給大家。當每個支派進入自己所得的地業之後,又按照宗族家室的大小,通過抽籤的方式分得地產。每個家室都擁有自己的土地,並在應許之地開始新的生活。在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國家,土地就是每個家庭生存的依靠。

然而,當家庭經歷事故、災害或過度消費時,就會背負債務。如果無力償還債務,一家人就要搬離自己的地業,出賣地業。一旦土地被賣,人們就遷到城裡去工作,一般是作奴僕或是雇工。當今很多發展中國家這種模式仍然可見。這樣,傳統的家族關係在遷徙和城市化的過程中就瓦解了。他們一旦離開自己的地業,就離開了宗族和家室的安全網。

經歷這種變動的國家一定會形成經濟不平等的社會。那麼想像一下,如果每五十年就將所有的地業歸回原主會是什麼情形?當贖罪日羊角吹響的時候,遷徙的雇工和奴僕得到釋放,回歸到自己祖宗的地業上,與龐大的家族成員相聚。家人關係得以恢復,他們又能平安地坐在葡萄枝子和無花果樹下,與家人聚餐、交談。

每50年將地業歸還原主,這裡面蘊含著出售土地的重要意義。

「你若賣什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什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25:14–17)

事實上,人們並不是出賣了自己的地業,而是租賃給他人,租期50年。因此,神通過這個禧年計畫提醒所有百姓,祂才是土地真正的主人。

禧年是關乎將人們的財富和產業平均分配,同時也是家庭生活的再現。財富的分配是使社會貧富平等的一種方式,每50年,每個家庭都可重新開始一次,擺脫了債務,擁有了自己的地業。這樣就防止了貧富差距的擴大,最終導致民眾反抗暴亂。歸還田產也意味著家庭關係可以得到恢復。因此,禧年計畫更是重視社群、重視關係的。

為真正明白這三個計畫的影響,我們來看看下面的50年表格。其中(a)代表什一計畫(每3年1次),(b)代表安息年計畫(每7年1次),(c)代表禧年計畫(每50年1次)。在為期50年的循環週期裡,什一計畫會出現16次,安息年計畫會出現7次,禧年計畫會出現1次。這真是一套極富挑戰的命令!

對以色列民中的富人來說,第6~7年、14~15年、27~18年、35~36年是相當有壓力的年份。在這幾年中,什一計畫之後緊跟著就是安息年。前一年剛把出產的十分之一奉獻出來,第二年馬上就要宣告所有人休息一年,並且釋放所有的奴隸並豁免他人欠自己的所有債務。這真是對他們信心的一個考驗。但是神應許他們,如果人們遵守並順服神的命令,神會大大地賜福他們(參考申命記15:4–5;利未記26章)。

整個計畫的完全果效在週期的最後一年,第50年就完全顯露出來。第48年是一個什一計畫年,第49年是一個安息年,第50年是禧年。接二連三的打擊!這對順服和慷慨有更大的要求,但以色列人也注意到,神給了他們連續兩個假期。換句話說,連續兩年整個國家不得種植莊稼和修理田地,這對奴僕、動物和土地來說真是好消息。但是百姓有權問,若是不耕不種,他們吃什麼呢?神應許他們,前些年地裡的出產可以充足地供應他們吃喝,直到他們可以開始耕種的時候。

這真是一個公平社會的異象。今天哪些政治家有勇氣宣告這樣的競選宣言呢?沒有國營的福利體系,對窮人和邊緣人士的責任就落在每個國民的身上,大家一起實施禧年「沙龍」(shalom)(猶太人對「沙龍」的概念不僅僅是內心平安,也是指與神、鄰舍和受造物整體的和諧)。這是自下而上,而非當今我們採用的自上而下的福利體系。

禧年原則

禧年計畫的核心原則是什麼呢?神讓大家遵守這個命令是要推崇什麼呢?我們已經談到一小部分,但是有必要再全面闡述一下:

社會聖潔

禧年計畫是神透過定期對財富和地產重新分配,恢復祂原定的社會經濟秩序的機制。神在尋求建立一個全體達到聖潔的社會,一個關心窮苦的、受壓制的、無助的、關心弱勢群體的社會,一個有安息的社會,這樣能反映出神的品格和本質的社會。神想要一個彰顯聖潔的社會,原因是祂可以實現祂的宏偉目標:「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未記26:11–12)神想要住在祂百姓中間,並在他們當中行走的渴望,可以追溯到創世記亞當時期,神的心意一直未曾改變。祂仍舊想與祂的百姓同住,但因為祂是聖潔的,所以祂的百姓也要聖潔。神要居住在祂百姓當中,並在他們當中行走(帳幕),這個主題貫穿出埃及記(出埃及記25:8),到耶穌時代(約翰福音1:14),直到啟示錄(啟示錄21:3)。這是神的渴望。因此祂的百姓必須在生活的各方面保持聖潔,在經濟上也必須如此。

信心

禧年計畫要求操練實際的信心。儘管神確保那些順服神的人會蒙祝福,但是對於百姓,特別是那些可以靠著剝削別人而致富的人來說,將是一件極為艱難的事。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他們的內心傾向可能與我們非常相似:竭盡全力積蓄更多的財富,超越鄰舍。然而,神是他們的國王,神希望他們能在凡事上信靠祂,不論是經濟的供應,還是獨特的戰爭方式,都要信靠神。

自由

禧年計畫是關乎自由、經濟自由、感情自由和屬靈自由。好消息就是被擄的得釋放、債務得豁免。這個自由不單是給窮苦的、負債的、為奴的人們,也是給那些因著貪心可能陷入經濟網羅的富人們。神想要祂所有的百姓經歷「因依靠祂而有的」自由。

託管

禧年的計畫教導百姓什麼是託管—對土地和彼此的託管。神是萬物萬人的最高擁有者,而人們則有照管祂所造萬物的職責。照顧那些窮苦的和弱勢群體是每個人的責任,特別是那些富人。以色列人對土地的管理權是私有制,但不是終身保有,而是為期50年的租賃制。這樣做是預防貪婪(以房連房、以地連地—以賽亞書5:8)和過度地推升地價上漲。這也鼓勵人們對短暫的生命充滿感恩。同樣地,以色列人也不能長久使人為奴,為奴的期限是7年。

家庭

禧年計畫也是關乎家庭生活的重現和家人關係的恢復。每50年將地產歸回原主是一個很重要的機制,維持了神最初建立的家庭、宗族和親屬的架構。還有,定期豁免債務,使得那些富足有餘的人削弱了將財富借給本宗族以外的意願。

寬宏大量

禧年計畫的一個關鍵特徵就是寬宏大量—非常慷慨。這種慷慨不像慈善團體那般,富人住在一個特定地區或國家,而窮人則分隔於別的地區。禧年計畫的慷慨,確保窮人的需要得到滿足,並且在社區有歸屬感。在希伯來文或希臘文中都沒有「寬宏大量」這個詞。希伯來文中用的詞是“chesed”(憐憫、慈愛)和“rachamin”(同情、可憐、愛);希臘文用詞是“eleos”(憐憫、慈愛)和“oiktirmon”(憐憫的、同情的)。寬宏大量是和憐憫同一個意思。在何處有禧年,我們就會看見因著憐憫之心而帶出來的寬宏大量的行為。「施捨或救濟」(參考馬太福音6:1–4)這個詞是“eleemosyne”,更好的翻譯是「憐憫或慷慨的行為」。

在某種程度上,禧年計畫就是神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5)和「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的實際應用。如果我們如此愛神,我們就會信靠祂會供應我們的一切,並且像祂那樣喜愛公義。如果我們愛人如己,也就會豁免別人債務,實行什一奉獻,給人安息,顯出我們的寬宏大量。神把以色列百姓帶出埃及的終極目的是要塑造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6)。這就是一個聖潔國度的樣式。

禧年給我們一個shalom(平安)的異象—一個四境平安、經歷神祝福的社會。研究這些計畫時感到備受挑戰,心想在當今社會應用這些原則會怎樣呢?很明顯地,神喜愛一個公義的社會遠超過一個基督徒的慈善團體。這些原則對今天的我們有何啟發呢?

這是一個既大又富挑戰性的問題,也是我們應該回答的問題。要實現公義,首先我們得看看舊約和新約中關於禧年計畫的教導、內容、目的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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