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社會認養/蕭家興
鼓勵社會認養 [1]
生育問題在全世界都引發爭議。義大利最近舉行放寬生殖醫學禁令之公投,因投票率無法越過法定門檻而功敗垂成。關鍵在於選民漠不關心及天主教會基於放寬人工助孕禁令會危及胚胎生命及家庭血緣,選前呼籲民眾反對並杯葛。支持者則擔心有意人工助孕但不合規定者之婦女,會被迫去求助外國或地下醫療機構,而危及婦女健康。
相較之下,在台灣愈來愈多人不生孩子,生育率嚴重下降,內政部遂擬議提高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及教育費扣除額等減稅措施,以鼓勵台灣家庭多生孩子。會生的不想生,不會生的卻拼命想生,真是人世間社會價值與生命倫理的混亂。
其實,夫妻生育、不生育都有神的旨意。耶和華向來都應許祂的子民「生養眾多」,遍滿了地或在地上昌盛繁茂。對於不生育的婦女,耶和華曾因聽以撒為利百加祈求、見利亞失寵或顧念拉結等而使其生育,「使不能生育的婦女安居家中,為多子的樂母。」(詩篇第113篇9節)。更應允:「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加拉太書第4章27節)
的確,多少沒結婚或不生育的老師,因著杏壇之愛而桃李滿天下,多少神父及修女為專心事奉神而終身未婚,像使徒保羅一樣,「……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提摩太。」(參見哥林多前書第4章15-17節)。
台灣的社會角落尙有不少貧苦無依的失親、失學孤兒或單親子女,需要守護天使來認領或認養;第三世界更有近百萬處於饑荒及戰火邊緣的孩童,需要國際捐款救援。台灣社會所需要的稅制,不是減稅鼓勵生育,而是減稅推展認養及扶助等社會工作。
[1] 本文刊於2005.06.16~17基督教論壇報第2454期,易題為:生育率與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