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公義/蕭家興

第二章 公義神學

神的公義是神完整本體許多屬性中的一個。神的公義涵蓋公平、正直及憐憫的愛,要施予每一個祂所創造的人,是每個人理所當然可以得到的。

第一節 神的公義

神的公義在整本舊約聖經,讓人感受到的是神的正義。正義要求對罪惡施予審判,聖潔而公義的神恨惡罪惡,必須公正地處置邪惡與叛逆(詩篇7:11)。在舊約律法時代,罪人獻上贖罪祭得到赦免後,神的憐憫才會臨到。但在新約,基督耶穌成為世人死罪的挽回祭(propitiation),為人償還罪的贖價,止息神的忿怒,使人因神的憐憫而得到赦免。

耶和華的公義

神的公義是神本性的正直,神有公平和大義,且住在公義中。

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神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約伯記37:23)。

公義和公平是祢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祢面前。(詩篇89:14)

神的公義、聖潔顯明在合乎道德和公義的律法、祂的話語及人的良心。公義的律法一般包括一個可頒布的行為法則,和一致的道德標準,以辨明人的行為和真正的罪惡。

神大義滅親的一切所行的,都是為了公平和正直,但神透過正義的審判,讓人警覺並有機會再度轉向神,不也正是驗證神的公義中有恩惠、憐憫。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耶和華的公義彰顯在律法中為公平與正直,按著神的公義的審判與判斷,世人虧欠上帝的榮耀,這個罪的代價本是死,但因著神憐憫的愛,恩賜獨生子基督耶穌替人類受死,使人類因而得到救贖。

基督耶穌的公義

神的公義不僅顯出祂忿怒、公平、正義的一面(詩篇7:11),也顯出祂憐憫的一面。「耶穌」之名,原意是「耶和華的拯救」,即是神對人類苦難所施予的憐恤。

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公平掌權。(以賽亞書32:1)

必有寶座因慈愛堅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以賽亞書16:5)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祂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利米書23:5)

當那日子,那時間,我必使大衛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利米書33:15)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得前書3:18)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馬書8:1-2)

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5:2)

彌賽亞耶穌是神公義的苗裔,基督耶穌的救贖是神挽回祂的正義審判的憐憫。人因著信,即可在基督耶穌裡稱義,不僅脫離了律法的死罪,而且在聖靈裡獲得新的生命。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1:30)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我們因信靠基督耶穌而稱義,更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耶穌,使我們得以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我們在基督裡成為公義和聖潔。(哥林多前書1:30)

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為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以賽亞書56:1)

基督在世闡明了律法的公義精神。凡信祂的人都要在聖靈的引導與感動下,對弟兄姊妹力行憐憫和體恤,才能使公義在基督二次再來時真正完全實現。信徒要彼此相愛,以公正、公平彼此相待,更要誠心去愛,並且體恤那些生命被敗壞的人,如此才能彰顯神的公義中的愛與憐憫。

聖靈的公義

耶穌完成救贖工程,求父神賜下真理的聖靈作為保惠師與人同在。聖靈要顯明神所看重的是耶穌的義,而不是信徒的罪。只有靠基督耶穌的恩惠,人才能稱公義,因為所有的人都達不到神的無罪的公義標準,神將基督的義歸在人類的身上。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提多書3:5-7)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靈。……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16-17、26)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16:8-11)

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彌迦書3:8)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以弗所書3:13)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以弗所書1:6)

耶穌為成就神的義,為人類違背律法的罪付上代價,被釘死十字架上,並復活往父神那裡去。但耶穌的憐憫,求父賜下聖靈保惠師與門徒及信徒同在,好讓門徒及信徒渴望耶穌基督的再來,並讓基督耶穌救贖福音的真理,藉著門徒及信徒的放膽傳講,幫助世人作出智慧的決定。不相信自己有罪的、不看重神的正義的,輕視未來有審判的,都將因不聽心裡面的聖靈的教導而自責。

義人與不義的人,在世都有可能行善,但靠神的恩典,義人才有可能像栽在水邊的樹一樣,有持續行善的生活型態。(約翰三書11節)

耶穌喜愛公義,恨惡罪惡(希伯來書1:9),領受神的恩典、憐憫和平安,謹守神的真理的信徒,必有神的靈在心裡運行,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得前書1:2),全心尋求與神的同在、公義和相交。其面對世上的罪、敗壞和不虔不義,義心就會憂傷痛苦(彼得後書2:8),而立志秉持公義發聲。藉著聖靈的更新,時時提醒每一個人要有憐憫的心,並放膽站出來揭露權勢者的惡行,指出社會的不公不義。

神的公義屬性

義人誠然有善報。(詩篇58:11)

神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以斯拉記9:13)

神的公義是出自神完美的本性,不會像人因受賄賂或被脅迫而行不義。神的公義透過施行獎賞或審判而顯現。

神記念人所做的工,以及以神的名所做的愛心(希伯來書6:10),並應許給人不配得到的獎賞。但神也照其公義施行審判。人犯罪,罪的代價就是死。但神不常按神公義判斷,神可以施行更重的懲罰,神給人所得的憐憫比應得的多,神給人所得的懲罰比應得的少。

神不能不公義

神的聖潔不允許神做任何不公義的事。

神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詩篇119:75)。

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羅馬書9:14)

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約伯記34:12)

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約伯記8:3)

人的理智無法測度神的公平與正義,所以往往覺得神不公義。其實神有絕對的主權拯救人或讓人滅亡。作惡的也不會因為作惡,就一定要會受到較大的懲罰,敬虔的人也不會因為敬虔就能免遭試探或苦難,一切都有神的美好旨意。

神有時延遲正義的彰顯,但祂終究不會奪去義人的理,惡人終要被審判。人之所以看不出神的公平正義,乃在人過於焦慮、沒有耐心。人常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神遲來的公義,卻仍是公義。人要學習等候不用懷疑神的公義。

公義的神會赦免悔改者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神是愛與神的公義,一同顯明於聖經之中,是不能分割的。人若痛悔認自己的罪,並離棄罪,則神的憐憫使神在施行公正時會施行赦免。

神用愛與正義來管理世界

神喜愛公義。(詩篇45:7)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

在神的公義屬性中,神的正義使世界有秩序,但神是愛,神的愛使神的正義屬性充滿憐憫的愛。如果沒有愛與憐憫,人類世界早就被神賞罰分明的正義滅絕了。基督耶穌被釘十字架不單單只是為了愛,而是為了成全神律法中的正義,更因著聖靈的新生命及感動的能力,在信徒心裡運行,就活出公義的生活型態,而成全神的道德律,進而顯明了神的公義和聖潔。

聖經中的公義與不公義

公義(justice) 不公義(injustice)
主要內涵 參考經文 主要內涵 參考經文
幫助無依無靠的孤兒、不忘記困苦的人、追究惡人的罪、為孤兒和受欺壓的伸冤。 詩篇10:1-18 不公平待遇、誣告、藐視、冤屈。 詩篇7:1-17
貪婪的富人壓迫窮人抵押財產、借錢、賣兒女作僕婢。 尼希米記5:1
以公正、良善又公平對待僕婢及雇工、聽奴僕分訴、化解奴僕苦情。 約伯記31:13 殺人得其產業。 列王記上21:17
顧念窮人,查明窮人的案、追求以公平憐憫對待窮人。 箴言29:7 行不義蓋房、行不義造樓、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 耶利米書22:13-17
量罪施罰不過度、對傷害無辜軟弱者的惡人不可太過仁慈寬大。 申命記19:21 冤獄。 耶利米書38:7
刑罰作惡行詭詐的、懲治傷天害理的惡人、伸張正義、實行公正的懲罰、保護無辜者,確保違法行為的控制。 詩篇109:1-31 不公、殘害、邪惡、作惡、作孽、行奸惡。 詩篇94:1-23
對個人恩怨不以牙還牙報復。 馬太福音5:38-41 個人的公道及社會的公理(正義)顛倒、強暴、奸惡橫行。 哈巴谷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