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經濟再生產觀/蕭家興

基督徒的經濟再生產觀

前言

金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財富仍具有工作的作用。有時為了達到某種行動的目的,財富的運用是必要的。金錢也不是罪惡,財富正如職業或工作一般,給自己有服務人群的機會。此為運用金錢與財富作為經濟再生產資源的意義。

直接或間接參予社會生產事業

基督徒以累積的錢財參與股票買賣與炒作,是參與生產獲取合理利潤?還是成為參與剝削窮人的共犯?常常成為爭論的焦點。其實,聖經馬太二十五:14-30及路加十九:11-27有關主人託付僕人管理錢財的比喻與教導很明確。除了確保金錢不浪費、不虧損外,應善用積蓄而來的財富,使財富本身如同受主交託的銀兩發生再生產的效果。故基督徒應將財富直接從事生產事業,不然就是透過購買真正計劃投資生產的上市櫃公司的股票,使其透過所籌措資金真正從事生產事業。

永續經營的經濟理念

資源能否永續利用關係經濟再生產的作法。資源的開發除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外,主要的目的應在於增進人類全體生活的幸福,這裡所講的全體人類應指不同世代的人類,而不是單一世代的人群,此即生態神學的精意。而防止過度開發的方法,就是要強調人性的開發、精神文明的開發比經濟的開發重要。開發經濟的屬靈意義在於,使開發成為服事人也事奉神的手段,促進人與人、人與神更進步的相親相愛。而非為開發而開發,使人性成為開發的犧牲品或奴隸。

關心財富的公平分配

資源的開發在於創造經濟與財富,但觀之全球人口與財富的分配,幾乎百分之二十的人口佔有了百分之八十的財富,而使得至少有百分之二十的窮人大部分生活在飢餓之中。由於大部分的基督徒居住在財富超過世界水準的北半球,故要在實踐耶穌基督的愛與公義的旗幟下,重視由社會創造的財富的公平分配。經濟再生產不應再以擁有財富者為對象,而是以處於飢餓邊緣的赤貧者的需要為目標。俾促進全人類合一與平等為己任,負起南半球貧窮世界的責任,正視其被經濟侵略的社會結構與政治系統,促進南北半球財富的平衡。

以再生產回饋社會

企業家利用企業盈餘所累積的財富,除了作為公司再投資和再設備以強化競爭力外,其實踐回饋社會的具體行動,莫過於秉持使社會『內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四:34-35,馬可十:21)的教導,將盈餘累積的財富施捨與捐獻作為社會救濟之用,滿足社會窮困人家生活所需的物質。俾消極的使其免於因貧窮而偷竊犯罪(箴言三十:8-9),積極的使其免於因日夜工作的需要而喪失家庭生活及聆聽福音的機會。

而盈餘財富的最有效分配,莫過於將之投資在經濟再生產的事業,特別是民生匱乏物質的生產事業。並有效的將所投資再生產的民生物質分配到需要的國家及其子民。此種經濟再生產的效益,將遠比直接交由社會公益單位分配救濟窮人,來得更有經濟價值。

投資榮神益人的上帝國事業

有信仰的企業家秉持聖經「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而要「只有積蓄財寶在天上」(馬太六:19-21)的教導,將會樂意的將企業的盈餘視為上帝所託付管理的財富。而將這些上帝所託付的財富歸還給上帝之道,莫過於投資在上帝國事業的推展與實現,包括:神學教育、教會福音宣教及經濟倫理教育等事工,俾促進上帝的主權行使在地上,讓上帝在人群中掌權,且得到應有的榮耀。

用得屬靈的方法

基督徒企業家最有效益的經濟再生產方法,莫過於用得屬靈。將企業盈餘及財富投資教會發展福音宣教事工。這種投資遠比將財富奉獻給教會分配給教會中窮乏的肢體更有投資價值。因為傳道師及信徒的屬靈造就是天國投資的要務。當然,教會也要有經濟再生產的觀念,善用基督徒的捐獻,從事福音宣教工作,特別是關心偏遠地區或福音未得之地的福音事工。其次,要加強神學教育,透過信仰及經濟倫理教育,矯正人類所追求的不單是麵包,而是自由、尊嚴及社會公義的實踐。

遺贈財產回饋社會的作法

企業營利所得秉持「積蓄財寶在天」的信仰,欲將生前所能累積的財富做最妥當的分配與處理,可由本人親筆書寫(自書遺囑)或透過法院公證人或親朋好友二人以上親自見證(公證遺囑)立遺囑人的真意(按:口頭遺囑無法定效力),將遺產總額的一定比例(以遺贈安養金較遺贈房屋妥當)遺贈給教會或神學院等經依法設立財團法人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及宗教團體。除具體實踐愛上帝、回饋社會的信仰表現外,更可減少遺產總額的課稅淨值額,而能享有適用較低或免稅之稅率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