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平與富餘補不足/蕭家興

第四節 均平與富餘補不足

一、互相幫補在好事上富足

保羅勸勉信徒不僅要自食其力,不要成為別人的負擔,還要幫補貧窮的弟兄及寄(客)居的。

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人。(以弗所書4:28)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利未記25:35)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申命記15:7)

他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箴言31:20)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馬書12:13)

福音可以改變一切,包括人心中所眷戀的事物和經濟制度。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貪得無厭,不要對窮人殘酷不仁,不要依靠無定的錢財心驕氣傲,要依靠神的聖靈徹底改變財富觀,時時、處處行善,扶助困苦和窮人,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應人的需要。(提摩太前書6:17-18)

二、過均平生活

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哥林多後書8:14)

保羅曾勸勉信徒要過均平生活,當富足有餘時,要本著自由的原則,自願將財物與有需要的人一同分享。而且勸勉早期教會要本著「乃要均平」之信仰原則,信徒彼此眷顧,並透過凡物共用的團契制度,實踐「富餘的要補不足的」的道德情操。

三、公平公義的實踐是社會性的

社會公義的實踐是漸進的,基督徒要實踐平等意識,應有漸進的作法,必須促使社會經濟體制和權力組織,本著「乃要均平」之信仰訓誨,從本身及教會中實踐「富餘的要補不足的」,優先把特別的恩惠,給予教會中或社區中痛苦的或是貧困的窮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