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論文 經濟倫理:聖經-亨利喬治洞見和房地產政策的解方/胡業民

中國人民大學 論文

經濟倫理:聖經-亨利喬治洞見和房地產政策的解方

撰寫人:胡業民

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  執行董事、研究員

2017/10/11

誌謝

以此文向  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的諸先進自公元2000以來,持續不懈在華人各地區推動經濟倫理教育及正確的金錢財富觀致敬。

中文摘要

經濟倫理和正義與土地經濟深刻關聯。本文探討亨利喬治(1839-1897)出版《進步與貧困》一書復活了聖經經濟倫理-摩西律法「耶和華土地不可永賣」的洞見;貧富不均問題的來源,都肇因於人類對上天所賜土地神聖資源的絕對佔有,故國家要有明確的土地政策落實公平正義,以免土地房產所帶來的不勞而獲、貧富不均擴大,導致市場經濟邁向崩解的危機。又其思想如何影響孫中山、李光耀及華人地區的實踐成敗,跨越至21世紀;並對於當前應如何看待聖經的的智慧,以吾人的使命感面對土地倫理,提出有效的土地政策和財經措施,以臻國民經濟福祉的提升,帶來均富社會。

關鍵詞:進步與貧困、土地倫理、經濟神學、禧年的意義、房產正義

壹、前言:亨利喬治承襲摩西律法

聖經「土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耶和華)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1]

以賽亞:「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的有禍了。[2]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3]

亨利喬治:「如果說我們全都得到造物主的恩准來到世間,我們都有平等權利享受祂的恩賜-有平等權利使用大自然如此公平提供的全部東西。」…沒有必要充公土地,只有必要充公地租。」[4]

孫中山:「若能將平均地權做到,那麼社會革命已成七、八分了。再是自由發展工商業,使國家臻於民富國強…」[5]

一、《進步與貧困》著述的背景

1879年亨利喬治出版《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針對所謂世界愈加富裕繁榮,為何大多數人沒有感受,反而更加貧困?指出人們於上天土地財富的不勞而獲,剝奪了工資收受者和企業主的利得福祉,乃是造成社會貧富不均的根源。本書發行後洛陽紙漲,轟動了南北半球。

一生困頓流離的聖公會亨利喬治,從此到處演講,奔走傳揚上帝透過摩西律法,處理土地問題的智慧和作為管理者人類的責任。原來一切貧富不均問題的來源,都肇因於人類對上帝所賜土地神聖資源的絕對佔有,社會進展產生的利益,俱為土地財富擁有者所膺取。故設若國家政策沒有明確的土地政策和使命感,和公平正義的措施,當整個社會追求享受物質繁榮時,土地所帶來的不勞而獲,將同時產生財富不均,而且日益嚴重擴大。此時,市場經濟將邁向崩解的命運。從聖經歷史來看,這也是以色列、猶大國歷史進入迦南時,始於祝福和繁榮,但因背棄耶和華的律法,終至敗亡於亞述、巴比倫的歷史演譯。此對於當前市場經濟繁榮中的危機重重,暮鼓晨鐘啟示依然。

亨利喬治對土地的政策,係主張將非因個人土地改良部分的價格上漲,予以課稅歸屬社會,影響美、英、歐陸思想界和社會主義的發展。他的主張被華人教會界的「萬國公報」予以翻譯引介給中國知識界。渠影響最大者,是中國國父革命家孫中山及廖仲愷等先賢們,彼時莫不傳揚頌讀此作。此外,加拿大傳教醫生馬林(W.E. Macklin),辛亥革命後,熱心鼓吹,在中國各地開辦「社會主義和專徵地稅」講座,介紹加拿大、英國專徵地稅的成績,贊揚亨利喬治的地稅歸公,單一稅是最新最良的稅制。[6]

2016年新加坡總理李光耀逝世時,舉國追思回溯李氏完全追隨亨利喬治的土地政策,凍結土地價格於1973年,[7] 不容土地財富的增值,成為社會不安的根源,新加坡人人有屋住,國民不炒房,而國民經濟水平世界名列前茅,除李氏闕功至偉外,均是他跟隨亨利喬治思想所啟示-屏除了社會因持有土地的不勞而獲,人們專注發展生產事業的良好結果。

二、亨利喬治思想的發展

亨利喬治整個思想源於摩西五經中的土地倫理,以此為基礎的經濟分享法則,特別是土地經濟政策土地是屬耶和華的「土地不可永賣,因為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8] 徹底覺醒。喬治因應美國在1870年代嚴重貧富不均的現象,發現並詳究這個問題,終於將其思想總結成其論述。

土地問題是人類富裕與貧困問題的濫觴,但是在聖經特別指出土地本質屬於上帝耶和華所有,人民有使用權,有相對但是不是絕對所有權,社會共享上天恩賜的土地,人民要有共識,國家應有公權力適當介入,必須使上天土地讓民眾平均受益利用,如此社會才能長治久安。

在摩西律法中處理經濟民生問題,以尊貴的每個人-耶和華的子民所該享有的經濟對待為中心,包括經濟生活上要有公平的交易,不可以金錢借貸對需要的人予以剝削之原則等,但是其核心議題是人類社會應該建立分享機制,是以五十年禧年土地制度為倫理核心,其間包括享受每週安息日、每七年的安息年及每50年「大安息年」-「禧年」的經濟分享和重新建造。[9]

清教徒視職業是一種天職,盡心職守努力打拚、精明幹練,又非常節儉的人生和工作哲學,使其視工作為上帝的呼召,職業的事奉,相比修道院裡面的修士,同樣的神聖,他們透過工作來服事,是對上帝熱切最的回應,非基於地獄刑罰之恐懼。[10] 事業既然是榮耀上帝的反應,也是討 神喜悅的憑證。在此種情形下,資本迅速累積,技術自由創新並發達的結果,從基督教地域開始,而成就了近代物質生活繁榮的局面。

但是自從1776年美國獨立到1860年前後,社會兩極化的現象,開始嚴重起來,此為市場經濟典範的美國在邁向繁榮又未曾經歷的落差,惟此亦是逐漸偏離摩西分享法則之必然。沒有市場經濟沒有自由創新的空間,然而當人們幸運進入市場經濟之後,約30-50年,「兩極化」遂會顯露出來,經濟強勢弱勢立判,差距日益擴大。雖然1873年人類藉由鐵路、蒸汽機和電報,進入當時所謂的全球化時代。[11] 但是貧富差距開始擴大,聖經摩西律法中的分配和分享原則被快速的發展所忽略。亨利則是在他早期艱難中觀察並復活這個洞見,指出雖然有經濟日趨繁榮的假象,而相當的社會大多數人沒有分享到經濟福祉及其應得份額,主要原因是違反聖經律法,致使土地不勞而獲。故是人們因占有上天有限的土地,坐擁土地而暴富。此種不正義甚至削弱了生產者發展的利基及及勞動者的工資占比,終於帶來經濟蕭條和停滯。

亨利深受經濟學前人亞當斯密、李嘉圖、馬爾薩斯、彌爾的影響,此時經濟學本身的各項原理探討臻於專業,亨利既又彼等思想的影響而《進步與貧困》一書的出版,也衝擊了經濟學的反思。由於1873年的經濟蕭條致使千萬人受到貧困的煎熬。亨利遭遇的年代正是美國鍍金Gilded Age年代進步時期(Progressive Era)的三種糾結現象:經濟蕭條、財富不均、土地壟斷。[12] 1879年《進步與貧困》發表之時,美國正臨漫長的商業和農產蕭條、工人大量失業、財富亟其不均的歲月。史學家Nell Irvin Painter陳述1880年美國最富的2%人,擁有超過50%以上的當年美國總年收入;而最富1%的人擁有美國總產業的50%。這些少數人在產業上的獲利,超過一半以上貧窮家庭戶總工資和總產業的收益總和。大多數鍍金年代的美國人,僅可勉強靠工資糊口。是以富者愈富、貧者愈貧。[13]

唯喬治思想啟蒙在經濟學思想上,是繼亞當斯密、李嘉圖等的勞動價值說和差別地租理論,直至彌爾的工資基金理論,更予深刻的探討和論辯。在他尋找「聯繫繁榮進步和貧窮同時存在的法則」時,不單是面對1877年罷工和暴動引起鎮壓的情境,更是探究當時傳統經濟學無能處理貧富不均的問題,而提出他的解決補救之主張。他認為邁向物質富裕的種種條件,卻也正是造成貧窮存在的原因。在一個快速繁榮的社會,其經濟地租的差異性立即突顯起來,地租的上漲的比率會超過生產力增加所帶來報酬的增長率。由此衍生,某些繁榮的階段所看到的社會增長令地租超過更多比率地上漲,一直到泡沫破滅,經濟墜入蕭條為止。快速增長的地租,既剝削了勞動者的福利,也削弱了企業的利潤率。按照這個演變,繁榮其本身即成了蕭條的肇因。

當尋找當代最嚴重的貧富不均之謎之時,亨利同時指出,這也都是產生工業衰退和蕭條的原因。[14] 更者1855年12月3日,他見到繁榮和破敗同時存在,「在印度加爾各達港口看到萬國船桅的擁擠,卻也見腐敗碎裂死屍漂流港口的噁心,旋後不久即和當地人一樣視若無睹…」此皆人類的貧富不均,在他心靈良心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15]

三、亨利的異象願景(Vision)

早在1870 年某個下午,當亨利騎馬從奧克蘭山路俯視舊金山灣休息時,問到路過的一個司機這裡土地價錢多少時,司機回答他,詳細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有個人正叫價每英畝1000美元賣地。亨利被這個超高的價錢震憾,當時一個異象亮光閃入腦際「這正是邁向富裕同時造成貧窮的原因了。跟隨人口增長、土地價格上揚,工人必須為生存支付出更多。」亨利轉身靜默思想,從此他完全浸在這個思維之中。」[16]

1869年太平洋鐵路通車,兩旁給予開發鐵路公司的土地價格暴漲,他先在1868年發表《鐵路將帶給我們什麼?》一文,即預見鐵路的建成以及隨之而來的商業和人口的劇增,並不能給我們全體帶來財富,它只對一部分人有利……那些擁有土地,礦產,穩定實業及某種特殊產品的人將因此更加富裕,並發現不斷增長的機會;那些只靠他們自己勞動的人將更加貧窮。首先,因為這將迫使他們用更多的資本購買土地或進入商業;其次,由於競爭減少了勞動力的工資,他們獲取這樣的資本將更加困難。[17] 1879年亨利喬治終於完成曠世名著出版《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描寫繁榮和貧困同時存在的社經問題根源。[18] 該書旋即洛陽紙漲,祗英國便銷售七十萬冊,一時歐陸嚮往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幾乎人手一冊,銷售量僅次於聖經。

喬治於土地認識,來自社會現況的衝擊及天啟的感動,甚至一步步著作到完成《進步與貧困》一書,等同完成一神聖的使命。他在將第一本印書寄交他父親時,這樣寫到:「我深切感謝  天上的父,能將此成書送達 您的手上。我感謝在我有之年將它完稿,幸運的是您也能讀到它。…剛開始它,或者某些時候不被接受,但是它終必是一個鉅作,會在兩個東西半球普遍發行,並翻譯成多國文字傳誦。盛況甚至非我們有生之年所能親見。」該書在1880紐約發行一年內,即轟動英倫,1890年德文、瑞士、法國、荷蘭、義大利譯文出現,1893年西班牙,葡萄牙文,1910年(辛亥革命前一年)保加利亞、意第緒語、中文譯本相繼出版。[19]

宗教給了喬治無限的動力,喬治後來回憶自己寫作《進步與貧困》的動因時說,“在大白天,在一個城市的街道上,我起了個念頭……發生了一次神的感召……這是一種萬鈞之力,它驅使我去寫《進步與貧困》這本書,只有這樣我才可以生活下去”,當他的作品完成時,他“激動萬分,猛地雙膝跪下,哭得像個孩子一樣”。[20] 亨利·喬治在完成他的名著《進步與貧困》後一年,就發表了這樣的演說———《摩西》。喬治讚揚摩西關注對現實世界的改善而不是關注死後的世界,摩西,向喬治一樣,宣導政府的小型化,摩西還建議對土地徹底公平的分配,他從摩西那裡得到了巨大的靈感。甚至可以說,“聖經中的摩西幫助喬治成為一個政治社會和經濟改革家。”[21]

貳、聖經經濟倫理核心-土地倫理

何以聖經耶和華的土地不可永賣,以及摩西律法影響亨利喬治至深。我們需要回顧聖經經濟倫理的核心內涵。

熟悉聖經的人知道,在摩西率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前夕,百姓們在摩西、約書亞面前,重新立誓,宣告對 神律法順從的決心。當然,對信守上帝律法的人,必定在新的土地上安居樂業,「永世其昌」;反之,將自食其果遭受懲罰。

希伯來的典章真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嗎? 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尊崇人的價值、給予人治理大地的責任,說明人與土地的關係,亦即規範人必須從土地上學習各種人與人(人們彼此不可虧負的公平交易),人與自然(土地每六年後要休息一年)的關係,是享受而不是剝削,對弱勢人群(撿拾麥穗的賴以生活特權)、讓動物、土地、僕婢等自由享用,都是法則和命令。認識人的價值,便會肯定人人有獲得生計的權利,土地代表一個最基本的工作權和取得土地的生存依託。

當今對禧年經濟使命的鈍化,是造成人類經濟生活兩極化的重要原因。那麼禧年經濟教訓是什麼?

一、禧年的恩慈設計-人民只有土地的相對所有權

利未記25章作為為禧年教訓的核心,可以說是聖經中在美好迦南地的發展上,以土地不可永賣為前題,對於其中允許買賣和轉移運用,作為體經濟的調節。依據神聖的法則及以此衍生的國家(群體)公權力介入,每到五十年,要使所有的土地必須無償地歸回原來的支派,回復到國家起始的分配狀態。從此阻絕了土地被壟斷擴大的可能性,摩西律法要求於希伯來人民每五十年要再公平分配土地所有權。[22] 在當時的農業社會裏,土地就是資本和財富,也是工作權,根據早期以色列各支派依照公平的原則分配土地;[23] 顯然神希望這種經濟均等的情形持續下去,因此當時設計是要求每五十年,土地地上權必須歸還原來的家族。私有財產沒有廢除,但是創造財富的土地必須再均分被利用。這項命令的神學基礎強調萬物的主權在於神;土地不能永久賣出,因為主權屬於神:「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4] 神允許祂的子民暫時居住、耕種和享用地的出產,但我們只是治理者,是上天的地球管家,並非終極所有人。

對土地的謙卑,使得公權力的介入和分享成為可能。故禧年的觀念,不僅是舊約經濟教導的架構,對整個舊約倫理原則都是重心。[25] 我們從禧年的福音從舊約土地關係,來談到禧年經濟制度的諸般面相。同時指出,其百姓在土地屬於耶和華,亦即公有的前題上,人們彼此是共享的團體關係。

二、摩西律法的詳細方案

摩西在帶領百姓進入迦南地前,告訴以色列人,「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26] 又說到「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27] 貧富問題必需反應人類經濟生活存在的特權,這在禧年制度中彰顯出來。

(一)禧年的意義

五十年禧年制度的設計,是要重視每個人有上帝的形像,因此都有掌握經濟生活被供應的特權,提醒安息年和禧年經濟倫理的方案。[28]

因此在土地買賣上「人(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因為耶和華我是你們的  神」來提醒我們經濟生活在土地交易上的底線;積極言,在土地買賣上要有公平的交易及關懷弱勢的生計,像波阿斯的慨然對待外籍女人路得一樣,[29] 包括四項原則為[30]

1、公平的交易:要人們彼此不可虧負,用土地買賣訂下人類最早的公平交易法,用在不欺負孤兒寡婦這些因家庭變故而賣地的弱勢,人在作,耶和華在鑑察。[31]

2、弱勢的關懷:指出了弱者有撿拾麥穗、拾取掉落葡萄以為養生活口的權利。

3、重新的機會:七年一次的安息年不但使奴僕得到自由,債務的獲得赦免,每五十年土地得以歸還。(五十年間有自由交易的活力不予限制)有權勢者(債主、資本家)要實踐向窮人弱勢「鬆手」與釋放,可得到上帝的祝福。

4、永續的環境:人、僕人、婢女、動物在安息年享受安息和舒暢,土地環境獲得安息不受肆意剝削和破壞。[32]

引申四項原則敘述如下:

1、公平的交易:

安息年和禧年的律法(設計),禧年從平時的經濟生活,到土地經濟教訓。經濟交易往來的基礎,是建立在對鄰舍沒有欺負沒有虧負「公平的交易」之上,這是綿密的人們經濟生活誠信的落實。

聖經對於公平的要求,是建立在交易對象是「按照神形像所造的人」這個認識之上,正是由於人的價值昂貴,故「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祂所喜愛」。[33] 你家裏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而當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34]

以色列的悲哀是「以法蓮是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35] 先知更斥責經濟上的不義,「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36] 誠然日常的經濟生活最容易突顯貪婪和不公平的欺壓和人性軟弱一面,以色列後來亡國亦是商業信實不存在,人與人產生欺矇剝削關係而被耶和華離棄。

公平交易之土地價格

禧年是以土地屬乎耶和華。故在涉及生計的土地買賣的誠信上耶和華要親自察看,以下是聖經中買賣土地的數學公式:你若賣什麼(土地)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什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 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37] 禧年的第一個精神,是要顯出交易的公平(特別對弱勢)的經濟生活態度方式上。

耶和華為人的幸福緣故,要求土地不可永賣。同時宣告自第七個安息年結束,當年七月初十日,全國要聯播來報告這個歡慶大事,「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有關土地公平的交易,會彰顯兩項:(一)、「你們彼此不可虧負」(二)、「耶和華我是你們的  神」,假若土地年產出Y=10萬,已逾禧年之年數=S,則土地買賣參考價格公式為 產出Y × (50-S),剩餘年數50-S。假設年數50-S尚有(一)25年,或(二)15年,則買賣土地參考價格為:Y × (50-25)即10萬 × 25= 250萬;或10萬× 15= 150萬。在上帝所製人類最早的公平交易法中,這是最早土地交易的參考價格公式,此為一。[38]

為何耶和華要如此重視公平的交易,因為人是按祂形像造人。土地買賣涉及生計的基本人權,尤應如此,在所有交易活動不可彼此虧負。

2、弱勢的關懷

聖經講到窮人之處甚多。在禧年經濟制度中則予以落實下來。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39] 顯然貧窮成為聖經時代到現今不可消逝的問題,或者說這是今世世界史必然的瑕疵,和結構性的邪惡。在禧年制度中談社會貧窮的事實和解決方案,有人幫助他的親屬恢復土地的權利。[40]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41] 所以 神吩咐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反之,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不至於有窮人)。如此,人們獲得的報償則是「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42]

人們難以理解何以基督教以極大的篇幅在強調貧窮人的地位和關懷。乃因「富人、貧人都為耶和華所造」要「眷顧貧窮人」。[43] 貧窮人一樣擁有神的形像和尊嚴。故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44] 禧年土地制度說得十分明白,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在安息年中若是有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45]

土地倫理在分享上,為了關懷弱勢,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46]

土地政策反應平時對上帝於人憐恤的要求:「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心、揝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47]

在貧窮人的借貸關係上,「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 神。」[48]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人家家門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49]

發放工資時,主人對「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50]

對窮苦寡婦和孤兒「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從那裏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51] 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1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52]

有關奴僕的限期和釋放是這樣:「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 神。[53]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耶和華)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54]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55]

3、重新的機會

以色列人失落土地的家族,每五十年可以在禧年(聖年)之時無償拿回失去的土地。窮乏之人可以賣地討生活,但是不是永賣。這裡窮乏似乎沒有被特別貶抑或痛責,因為窮乏的原因很多。可能是體力衰敗、家道中落、男丁不在了、懶惰的問題或者人生的疾病不幸所導致,聖經這裡不予追問。「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56]

耶和華律法設計一種經濟上的大赦,為要使人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但不要忘記,有五十年的時間,幾乎有完全自由的活絡交易存在。或者說這個期間合理、夠長久,足令讓轉手的經營者因營運得宜,可有發達的機會,並享受其勞力的成果。

五十年重新開始(的機會),是設定了土地波動的上限,是避免了不當的土地財富累積和不勞而獲,長久代代傳遞貧富的承襲。

其次,讓整個經濟能重新的出發。舊約拾穗制度的慷慨設計和要求,是窮乏家庭和弱勢的救贖,但是長期言,更是取回土地,才是重新獲得生計依託的設計。沒有進入迦南地沒有發展的機會,有了迦南美地,若不能在國家制度上建立分享的機制,並給予弱勢國民重新開始的機會。30-50年後,一定變成兩極化的社會,經濟體制因而崩解。

4、永續的環境

舊約經濟生活注重可持續性發展的環境,這也是人類長遠所倚靠託付的地方。首先透過安息日、安息年的安頓。讓土地休息,在利未記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安息使得土地微生物有足夠恢復地力養分的時間。更讓土地上面的人有足夠的休息。

這個安息的福祉還波及到與人相關的動物界,擴及到動物權,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57]

土地倫理再發展到動物權及永續的經營法則,讓人在地球上可以長久。「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裏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58] 也讓牲畜有其舒適愉快的作業空間,「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59]

(二)耶穌怎樣看禧年

如果我們認為以色列人禧年回歸家族土地已經是歷史故事,那麼摩西時代之後1500年的耶穌時代,不也是亡國歷史劇變後歸回故土,已無地可供「歸還」原地主的境況?禧年的土地教訓還有效嗎?

聖經路加福音記載,耶穌進入會堂第一次的「證道」便是宣告禧年蒙悅納的信息。是指什麼呢?「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60]

是的,耶穌時代人們離開和諧田園關係和公義甚遠了,社會貧富差距極大。那是一個大富與赤貧的時代,耶穌的談禧年的話語一時如甘霖,成為拿撒勒人耳中的恩言。當時,有錢人可以週轉千萬銀子的債務(十億人民幣),沒錢人可以因為十兩銀子(一萬元)而坐監,借貸能力相差十萬倍。[61] 或者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已經沒有了祖先同樣的土地,但是在希律王統治之下,其社會已成為大富和赤貧兩極化的世界。因此,上帝的命令從未稍懈。聖經要求強勢的猶太人,因透過釋放同胞債務,讓人經濟生活重新開始,耶穌「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眾人都稱讚他,並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62]

三、希伯來歷史的實踐和背離

我們可以發現耶和華要求的摩西律法即使在士師記時代(1400BC-1020BC)沒有正式國王的年代中,包括土地買賣的規定在伯利恆城都尚能落實,顯見當時社會恩慈救助關係和體系並沒有崩解。聖經士師記時代在伯利恆社群中,此時包括因波阿斯、拿俄米的信德光輝,服膺耶和華教訓,看到彼此相顧的社會群體關係,每個人包括經濟弱勢的經濟需要獲有保障。[63]

禧年的土地經濟意義,本身就是讓窮苦之人(具有上帝形像的每一個人),在每日短期中有糧食可度日,長期則是-每到五十年的「禧年」,則可以讓家庭生計重新開始,完全改變宿命。禧年,不僅讓債務完全赦免,家族失去的土地,復可無條件取回。可見人無論如何弱勢,乃是最尊貴的神造,他的經濟需要,莫不被上帝所眷佑。條件是,我們社群要回到施行上帝律法的國家法制-如當時的伯利恆。

但是這個五十年週期的經濟法則,是否為希伯來社會人後來繼續繼承呢?以色列擁有如此優良的律法,為何偏廢呢?公元前1020年大衛建國的時候,考古發現耶路撒冷城市的宅戶布局,十分接近;但是在大衛王朝建國200年後,到了公元前720年的希西家王和以賽亞先知的時代,貧富不均卻已經顯明出來。[64]

彼時耶路撒冷土地房屋炒作厲害,社會經濟僅有表面之繁榮,財富成為強勢侵凌弱勢的手段。土地倫理開始背離摩西的法則,因此先知以賽亞斥責國民,「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的有禍了。[65]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66] 以賽亞書斥責國家社會陷入嚴重貧富不均的地步,稱猶太人富有者土地是「以房接房,以地連地」貧富嚴重不均,實如後來先知警告,希伯來人是背離、剝奪他人立足之地,拋棄了耶和華律法啊!

國家背離上帝的貪婪是從土地奪取開始,先知彌迦說「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籌劃災禍降與這族;這禍在你們的頸項上不能解脫。」[67] 上帝必然報應。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68] 當然耶和華亦不顧其遭遇亡國之審判了。結果在公元前586年猶大首都耶路撒冷被新興的巴比倫所攻破。可以說以色列人偏離土地正義而滅亡。

參、聖經土地倫理-亨利喬治於華人地區的影響

一、亨利喬治理論對孫中山的影響

美國在19世紀大西進的年代,土地的價值,從印地安人的無土地產權,於是沒有市場也沒有明確價格,到了被白人佔領、瓜分、劃定產權的初期農地價格,乃至於因為人口增加、城鎮興起之後的城鎮價格。而鐵路的建設更直接影響城鎮的發展,更進一步影響土地的價格。他認為這些價格的增長,是由於人口增加或基礎建設的提供(包括城鎮內基礎建設以及連接城鎮的鐵路交通等)而來,那麼為什麼這些來自於公共財(包括公共建設、治安、與制度等)的額外利益被一些剛好佔著城鎮土地的人給享受了呢?他覺得這沒有道理,於是主張這些非個別地主所致的土地增值應該歸公。他考慮過可以將全國土地收為國有,再將之租給人民。但他認為這可行性較低,於是主張就土地年值課百分之百的地租稅。

今日兩極化-大富與赤貧同時存在的現象到處發生,普世愈發達,貧窮愈嚴重,正是亨利喬治在1879年出版「進步與貧困」的論點。在1879年亨利喬治的《進步與貧困》一書出版,大放光芒,摩西律法的精髓,在鍍金年代經濟兩極化的巨富與貧困同時存在黑暗的時代,正是被發揚起來,不但影響美、歐、澳各大洲,並且影響我國革命先賢甚深。亨利喬治發現土地問題是當前國家財富不均問題的本質,包括推動單一稅制,影響到國父孫中山的土地思想,推出「土地國有而民用」「平均地權」的觀念,此皆為站在聖經思想上的時代巨人。

美國傑弗遜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69]

舊約以賽亞先知說「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70]

聖經論到從土地上得自由的禧年的教訓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美國費城獨立鐘正是這樣地銘刻「Proclaim Liberty throughout all the Land unto all the Inhabitants thereof。」[71]

國父孫中山研讀亨利喬治至深,如獲至寶。他這樣對美國雜誌說:「我打算畢生致力於促進全民族的福利,貴國的單稅論者亨利喬治的學說,將是我們改革綱領的基礎。作為維持政府的唯一手段土地稅來說,是一項極為公正、合理和均平分配的稅制。我們將據此擬定新的制度。幾百年來為滿清利益徵收的苛捐雜稅表明,中國的任何稅制都是不公平的。徵收合理的土地單一稅,將為中國擠身文明國家行列,在發展政治、經濟過程中,提供一切必需的資金。我們決心採納亨利喬治的一切學說,包括一切天然實利歸民族政府所有。不允許私人資本透過控制人民生活和幸福所必需的物資和公用事業,來對人民進行徵稅和剝削。採取上述各項改革措施,將是確鑿無疑的。經過改革以後,一個勤勞的、熱愛和平和昌盛繁榮的民族,必將茁壯成長起來。」[72] 又說「若能將平均地權做到,那麼社會革命已成七八分了。再是自由發展工商實業,使國家臻於民富國強…」[73]

故可說孫中山社會主義是以亨利喬治學說為藍本的。而亨利又是本於聖經觀點所啟發。在當前現實社會偏離上述聖經-亨利喬治-孫中山一脈相承之理念,財富分配不當,全球經濟走向兩極化,實係所有問題的根源,為了不容政策上房與地錯誤地腐蝕國民經濟和國家財政的福祉時,吾人追求公平正義的責任也更加深重。

房屋、土地是人類生計的特權,也是天賦人權的一部分,我們超越時空三千五百年,竟然發現當人們進入迦南地時,有依摩西律法的公義和憐憫來管理耶和華土地的責任,直到如今仍是最重要的課題。

百餘年來,大陸、台灣華人地區快速的經濟發展和嚴重的土地財富問題同時存在,它所帶來的兩極化種種悲情,均成為社會不可承擔之重。而亨利喬治和孫中山先賢已經為我們指出一條回歸聖經處理土地的經濟智慧。如何善盡使用發展土地,達到發達和均平共享的世界,將是所有人的責任。

1880亨利喬治印行之際,他已預見了即將轟動全球的思想。但是在21世紀,其見地仍炯然照耀當代華人之所在-包括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

亨利所講的經濟地租,在隨著有經濟進步的地區,很快隨即突顯起來。在兩塊不同土地上投入相同的生產要素,所產土地生報酬的差異,便是該(較優良)土地的經濟地租。人們不該是僅因為擁有這片土地便可不勞而獲地長期收取報酬(租金)。政府或治理者有責任,將該經濟地租社會化,關鍵不在於土地公有或者私有,而是洞察應該將社會進步增值不應落入僅因擁有土地的私人手中,而將非因個人改良努力所帶來土地的增值,予以課稅、收歸公有,使上天之原始地利為社會所共享。

二、亨利喬治理論的中國實踐:成功與困境

亨利喬治對於土地不勞而獲要求平均地權,此於中國得到極大的迴響。孫中山以此為基礎,著作三民主義。1946年還通過成為憲法將向土地課徵增值稅。華人社會正好是亨利喬治理論之印證:在1950-1980台灣經歷戰後平穩的經濟增長,出口帶動外匯累積在蔣經國安息時達到600億美金的外匯存底,意即增加發行了新台幣24000億台幣。透過5倍的乘數理論,該新台幣洪流,便足以造成彼時股價、房地產等各種資產價格上漲的充分條件。是時有「台灣錢淹腳目」的種種社會怪譚,包括各種民間吸金機構的出現等等。

根據公元1924(民國13)年孫中山手著建國大綱第十條:「每縣開創自治之時,必須先規定全縣私有土地之價,其法由地主自報之,地方政府則照價徵稅,並可隨時照價收買。自此次報價之後,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會之進步而增價者,則其利益當為全縣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

根據1947(民國36.1.1)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土地政策)「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74]

以上無論就建國大綱或者中華民國憲法而言,均深受亨利喬治進步與貧困一書思想的影響甚明顯。

將「經濟地租」或者將「土地的不勞而獲」予以全部或部分課稅,使漲價歸公落實社會正義,是亨利喬治的精神,也是當時國人所共鳴。惟根據李嘉圖差別地租理論,此「經濟地租」在經濟快速增長的階段才會特別明顯起來。或者整體雖屬落通常都是在最為快速發達的地局部地段,如孫中山所眼見「上海五十年前,黃浦灘邊的地本無甚價值,近來竟加至每畝百數十萬元」的實例。[75]

回顧1980年之前農村土地改革成功,奠定卅年之小康社會基石。惟當進入快速發展階段,1980年後,經濟增長快速增長,由出口帶來新台幣發行量迅速累積,游資開始泛濫,遂使資產價格開始上漲。雖有憲法143條土地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明文,但因公告價格並非逐年依據市場客觀基礎,而是交由地方政府民意機關審議。在缺乏市場房地產交易記錄訊息,又將每幾年土地公告現值核定的權力,交付各級地方政府民意機關,任其怠隋延宕。隨著經濟發展,所謂公告現值遂與市場價格脫節日甚,一般公告現值僅約為市價之1/3。憲法的土地正義此時蕩然無存。

1991年王建煊任財政部部長時,向國人提出擬按實價課徵房地產稅一事,竟然為李登輝總統,罔顧公平正義,將王部長予以免職,理由是外傳「外省人部長要奪本省人的土地」。故近卅年唯一的政策校正機會,因而喪失。自此社會走向兩極化的隱憂,遂一發不可收拾。所謂聽從孫中山思想的台灣居民,其房地產年繳稅賦,約為西方國家的1/30,漲價歸公成為空談,致使房價高漲,年輕人沒有希望、社會不安加劇,24年之後造成年輕人的太陽花運動。

基於房、地分開評定偏離市價太遠,台灣2015年綢繆課稅而推動房地實價登錄,冀圖調整偏離財政正義的方向。因為一方面財產交易所得稅裡面有素地漲價的部分,而另一方面地價稅跟土地增值稅有地價如何評定的問題(通常是嚴重低估)。所以,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這現行財政部提出的稅率離亨利喬治的理想實在太遠,被稱為這是倒向地主與地產商的虛偽改革。[76]

三、新加坡的成功實踐

新加坡根據「漲價歸公」的經濟學原理,李光耀跟他的官員,在1965年新加坡獨立前後,也就是人民行動黨上台後不久,就在政策談話上傾向亨利喬治的想法。李光耀在1964年對新加坡議會說:「… no private landowner should benefit from development which had taken place at public expense;… the price paid on the acquisition for public purposes should not be higher than what the land would have been worth had the Government not contemplated development generally in the area.」

意思是上面描述的經濟學原理一樣,如果土地增值是來自於花了納稅人的錢的公共建設或政府的發展計畫,那麼這些土地增值的利益不應落入私人地主手中。政府為了公共利益收購土地的價格,不應該高於如果政府沒有任何相關開發計畫下的價格。

新加坡政府在1966年時,以發展基礎建設為由,通過了土地收購法案。更進一步在1973年,修訂了土地收購法案其中的一條,很大膽地以依據亨利喬治的理想:從此之後,土地收購價格就訂在1973的市價![77]

新加坡政府不斷收購土地,國有土地從1960年的44%(在1973年的法案之前已經開始收購土地)到了2005年已經到了85~90%之間。那麼,新加坡政府買這麼多土地作什麼用呢?除了一些公共建設用地之外,這些土地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蓋公共住宅(新加坡人稱組屋)。而新加坡住在組屋的人口,從1960年的8%到2013年的82%。這麼高的公共住宅人口比,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更值得注意的是,組屋居住人口之中,有95%是擁有,只有5%是租的。所謂的擁有,指的是購買99年的使用權(lease-hold)。所以,土地最終的持有者還是政府。99年已經很長了,而且這是可以買賣的。新加坡人買第一手的組屋的時候,是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買入,有五年的時間不能轉手。五年後轉手通常都可以賺一票。

換句話說,李光耀是對一些當時的地主不利,但同時把這些土地大量拿來蓋組屋,讓新加坡人一方面可以低價買入住屋,想要換私人住宅的時候更可以從中套利。82%的人口除了中低收入戶,已經包含了普遍的中產了。所以這是非常大規模的劫富濟貧與濟中產的財富重分配。常有人批評新加坡的貧富不均,但是批評者應該要知道這段關於土地跟組屋的歷史。另外也常有人批評新加坡對於言論與集會的控制。但他的執政黨(人民行動黨)的高支持度,並不是空穴來風。如果說是蘿蔔與棍子。那麼,組屋就是大蘿蔔。[78]

肆、結論:土地是財富公平正義的核心課題

一、現代禧年的主張:限制波動劇變、發展自由活絡的市場經濟和環境的永續

今天世界表面上人們自從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以來,經歷五百年的財富增長,在許多地區一旦脫離羅斯托所稱「傳統社會」[79] 的束縛,或者高度控制的政治壓力中獲得舒解,在經濟生活開始鬆綁,人類進入市場經濟創新發展似令人振奮一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美地,人類天賦的創造力得到自由釋放。還給起初人類被賦予的目的,何等美好!但是要謹守遵行耶和華律法,即社會經濟生活的公平正義,才可長治久安, 永世其昌。

關鍵的是,耶和華正義之中的核心,禧年的精神,需落實經濟生活中:公平的交易、弱勢的關懷、重新的機會的給予、永續的環境。 而與人性根源的貪婪相拮抗。

禧年制約了經濟繁榮與蕭條波動的幅度,但是另一方面,在期間之內,鼓勵自由經濟和創新活動。但是所有禧年期間之自由活絡經濟的意義不要被輕忽。其實在大多數的年份中,聖經經濟是尊重自由的買賣和市場行為。祗是要參照那個公平交易的原則,為的是買賣(土地)中沒有欺壓(弱勢)、榨欺的行為。任何在五十年運作的經濟體期間之中,是容許經濟波動和貧富差異的存在,以及土地的購買合併、擴大經營果效。無論至近的親屬是否贖回土地,要直到五十年期滿,才能收回家族土地(土地價值重新歸零)。對於經營土地的使用權利購買者而言,五十年或者距離禧年的經營期間,其經營活動是有法律上信賴保護原則所保護的。若是要被贖回,也是有公平合理價格可以參照進行交易的。

在此信賴保護之下,長期使用者可以儘量對土地(農業)進行改良和投資,無虞其他來自政權等不當的干預。對於小農進行投資改良,繁榮農業經濟,是有激勵作用。此點在論及當代土地政策效法禧年準則時,不可忽略,而是自由創意的企業精神受到尊重。

五十年是一種智慧,也是聖經的啟示,就現代經濟體制而言,五十年足以使從事經營的人,有足夠的回報。有創意的企業家,願意承擔這種B.O.T. 的風險,亦可得到經營者合理的報酬。這是台北凱悅飯店、新加坡、香港諸多案例,企業主樂意承攬,努力發揮並獲得報償的事實,可以予以佐證。

自由市場經濟的精神,包括以上活絡的經濟、自由的交易,財產權的保護,都是當前經濟體得以運行的資產。輕易疏忽以上準則,動輒以公有化代替私有經濟的運作,亟可能與原來公平正義的理想完全背離。

準乎此,若是發揮市場的競爭機制,有效反壟斷的努力,扼阻貧富不均,較訴任由政府的強制重稅和採取沒收行動更有效益。當代「禧年經濟」也必需在尊重市場機能之下進行許多調節措施,才屬正確。

禧年圍繞著土地問題的核心,最大地影響人類經濟生活,迄今依然如此。土地為財富之母。房地形成財產權有其法律條件。[80] 但是房地具有經濟學供應上的稀少性特色,自古以來極易成為累積財富的工具及投機獲利的目標。現代都市房產價格高漲,房產成為商品化的投資對象,使得普世民眾達到具有合理住宅庇護的目標更加困難。

現今人們和政府容易將房地產產業,視為火車頭工業,但是若祗求發展和帶動GDP的工具,則容易忽略房價的高漲,肇使都市生活陷入困境,進而使得部分城市弱勢居民增加了被剝奪感。這個人性生存被剝奪的事實,在全球各大城市,東京、紐約、上海、香港、台北等發生。GDP的增長與所得、財富分配的惡化同時存在,以致兩極化-經濟繁榮表相和大多數人的福祉沒有關係,甚至惡化。

禧年制度在狹義上,是節制土地投機影響他人生計的,係直指土地財富受到限制的正義追求。今日可以說房地正義,是各個國家財富正義的基礎,進而影響政權的更迭,國本動搖之所在。

聖經高舉人的價值,以人為倫理議題的中心,人有其庇護居所是基本人權。因此從供給、需求方面,配合嚴謹的財稅政策,可以制約房產價格炒作上漲,使得人身得到護庇,反之,若如聖經上以賽亞所斥責社會「以房連房,以地連地」造成同為希伯來的弟兄貧者無立錐之地,耶和華要追討其責任,貧富不均擴大,市場經濟體系內部失衡而將遭大禍,耶和華的忿怒一經濟體導致崩潰。

土地房產也是開發中國家貪污敗壞的根源,房地產一方面是國民所得的表彰,又是成為官商勾結腐敗的根源。禧年原則是地屬耶和華不可永賣,需為全民所共享,人在土地上的生計受到保障,不得利用房產商品化的投機動機,屏除政商關係在上述敗壞的盤根錯節。今日良好的政策是能開始適當課徵房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和財產稅,區分自住和非自住投資的不同稅率,打擊暴漲的房價及投機行為,卻又保障都市房產改良和發展的動能。合宜的政策會對房產持有及變賣獲利者,課徵財產稅及資本利得稅,該稅制有助社會正義,又會成為各國重要的財政來源,可支應社會濟助弱勢的移轉性支出。支撐現代民主國家政府所提供的多元服務功能。

二、落實漲價歸公:發展房產交易資本利得稅及房產稅

2006年以後,全世界主張低利率政策,各國增加貨幣發行以刺激經濟,結果更造成稀缺的資產/房產價格亟速上漲。此正如亨利喬治所稱:經濟進步,結果帶來土地/房地產更大的漲價增幅,而侵蝕了企業主和勞動者、居民的經濟果實份額,卻使未能炒作房地產兢兢業業的工作者反成為社會弱勢。結果是經濟繁榮的果實被吞食,落入表面繁榮卻與社會貧困同時存在的,GDP的成長與人民普遍感受大異其趣。

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因土地公有制,仍然面對房產的地上權使用人,以及土地相對的稀少性,但對房產持有人並未跟隨「漲價歸公」的主張,將不勞而獲予以社會化,加以合理課稅。極低的房產稅賦,又加以現今銀行貸款機制的配合,進而活化了房產的價值及其流動性,使得房產成為最好的炒作投資標的。容易造成民怨。

亨利喬治從聖經土地不可永賣開始,影響西歐社會思潮甚鉅。吾人以國家是否縱容房地產價格上漲,可以窺見治理房地產政策之成敗。德國、日本、新加坡各有不同的成功實踐經驗。通常簡易明瞭的政策是,依照市價買賣建立完整的房地產資料庫,買賣利得按照持有房地產時間長短課徵不同的房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率,由於土地漲價已經反應在房產價格上面,故屬合理。此外,課徵房產持有稅,年繳金額為市價的1-2%,我們雖不能說這是國家的單一稅,但是確實是豐富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國家財源充裕之後,其他影響生產的苛捐雜稅可以大幅取消或降低。而且許多稅收有諸多逃稅、避稅手段,房(地)產稅則是十分清楚,不容易有逃漏之嫌。

顯然我們必須重新服膺亨利喬治及孫中山思想,重新面對華人土地倫理的迷失,進而消除人類歷史以來最為嚴重的財富不均問題的根源。

房地問題是人類生活的大事,個人需要居住的所在,如同主禱文「日用的飲食」那樣重要。從神學上來看,它是上帝給予人類在地球上生活的特權。

然而是在現今世界中,房與地竟然成為普世人們最大的困惑之一,尤其在台灣因為房產價格飆漲,許多都市人生活陷入困境,造成貧富懸殊擴大、所得分配兩極化的現象,年輕人無助、無望感深重,房與地問題業已成為國人第一大民怨。

依據孫中山和亨利喬治平均地權思想,國家且對房產資本利得課稅,及課徵房產稅。房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率高低視持有房產時間而定,有減少房產投機行為,鼓勵長期使用而非商品投機。房產稅則是分自住及非自住,前者限定每人一戶,各國受到亨利喬治社會主義的影響,所課徵房產稅均有的合理稅率先例。

房屋固定資產,尤其是豪宅是無法移動和逃避,故財產稅可以成為政府收入的穩定來源,並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有效的財產稅,是為各項政府服務包括健保、教育支出的重要來源,可以支撐政府機構運作而有餘。就財政調度而言,搭配房產投資資本利得和房屋財產稅制,會有效抑制貧富差距,是合乎禧年準則及亨利喬治孫中山原則的。更進一步,房產稅及交易的資本利得,課稅得宜,其他影響生產活動的公司稅及相關間接稅稅率都可以予以下降,而激勵正常商業投資活動的進行。開發中國家,若是在現有市場機制中有效課徵房產稅及資本利得稅,而降低其他稅收,對大多數老百姓而言,才有免於苛政猛於虎之譏。

任何有為的政府執行房產稅收是合乎公平正義的,既達到國家豐富財源,來提供完善的優良社區規劃和社會住宅,才是提升人民長遠福祉,和避免土地房產炒作的正義所該追求。

21世紀是人類檢驗所有發展課題,需要重視分配議題的時刻。法國經濟學家21世紀資本論的作者皮凱迪(Thomas Piketty)總結當前世界經濟的問題是存在著「不可持續的不公平」(Unsustainable Inequalities)。[81] 惟我們可以連接亨利喬治和皮凱迪,並且更進一步指出一個更可畏懼的事實,即全球各大城市正因忽略房地產不勞而獲的不義問題,而任憑讓一個不公義的世界的進程擴大,華人世界的房地產或者房產都成為了各該國家不義的根源。我們必需回到聖經,重拾亨利喬治、孫中山的智慧,在當前的土地經濟中落實公義及憐憫、校正我們的政策作為。蓋惟有一套智慧的土地經濟法律制度,才是發揚財富正義,並帶來國家的長治久安。故此,猶太聖經經濟的智慧與精髓,總是給國民曙光,可以帶給國家福祉,是否為現在各國/世人所體認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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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論孫中山與亨利喬治,夏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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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亨利喬治的社會活動及其影響,宮曉晨,山東師範大學,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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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富與貧-當代禧年教訓的實踐,胡業民,禧年文輯 富與貧:倫理與聖經的反思 2013.11天恩出版社


[1]聖經 利未記25章23節,摩西律法)

[2]聖經 以賽亞書5:8

[3]聖經 以賽亞書 61:8

[4]《進步與貧困》第七篇第一章,第八篇第二章

[5]孫中山全集第二卷319頁

[6]吳雁南等編,中國近代社會思潮1840-1949第一卷,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p.529

[7]許文泰:李光耀的殘酷與溫柔──從新加坡看台灣的虛偽稅改2015/04/20作者: 許文泰

[8]利未記25章23節

[9]利未記25章1-12節

[10]曾邵愷 宗教改革經濟倫理之原貌與當代台灣社會,2016.10, 財富的分配與分享文輯,禧年經濟獎倫理文教基金會

[11]全球化的義與不義,胡業民,上帝與全球化文輯,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

[12] The Last Tax: Henry George and the Social Politics of Land Reform in the Gilded Age and Progressive Era  by Alexandra Wagner Lough August,2013

[13]仝上

[14] The Last Tax: Henry George and the Social Politics of Land Reform in the Gilded Age and Progressive Era  by Alexandra Wagner Lough August,2013, p.54

[15]仝上P.39

[16] Henry George, Jr., The Life of Henry George (New York: Doubleday and McClure Company, 1900), 210. Henry George also discusses this experience in Book II, Chapter V of The Science of the Political Economy, Reprint (New York: Robert Schalkenbach Foundation, 1992), 163.

[17] Charles A Madison, Critics & Crusaders: A century of American Protest.引自困而思變-淺析美國經濟學家亨利喬治思想的形成,宮曉晨,2010.4

[18]羅伯特.海爾布羅納,幾位著名經濟思想家的生平、時代和思想。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173-181

[19]仝註13

[20]羅伯特•海爾布羅納.幾位著名經濟思想家的生平、時代和思想[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173-181.

[21] Aharon H. Shapiro.Moses-Henry George’s Inspiration[J].American Journal of Hconomics and Sociology, Vol. 47, No. 4:10th,1988. 引自2010”困而思變-淺析美國經濟學家亨利•喬治思想的形成” 宮曉晨

[22]利25:10~24

[23]民26:52~56

[24]利25:23

[25]基督教舊約倫理學,第六章土地與基督教倫理,p250, Christopher Wright著,黃龍光譯,校園書房,2011.02

[26]申命記 4:1

[27]申命記 4:7-8

[28]利未記廿五章

[29]路得記第2章

[30]有關禧年四項原則,見”富與貧-當代禧年教訓的實踐”, 胡業民, 禧年文輯 富與貧:倫理與聖經的反思,天恩出版社 2013.11)

[31]利未記25章13-17節

[32]利未記25章6-7節

[33]箴言11:1

[34]申 25:14-15

[35]何西阿書 12:7

[36]阿摩司書 8:5

[37]利未記25章

[38]利未記25章

[39]申15:11

[40]利未記25:39

[41]申命記 15:11

[42]申命記 15:5

[43]詩41:1

[44]箴言 19:17

[45]利未記 25:3-7, 19:10

[46]利未記 23:22

[47]申命記 15:7

[48]利未記 25:37-43

[49]申 24:10-15

[50]申 24:14-15

[51]申24:17-19

[52]申24:20-22

[53]利25:40-43

[54]利未記25:23

[55]利未記 25:10-18

[56]利未記 25:25-28

[57]利未記25:1-6

[58]申22:6-7

[59]申命記 25:4

[60]路加福音 4:16-22

[61]門訓院訊 經濟與神學專欄(一)大富與赤貧 胡業民2010.9

[62]路加福音4:20-22

[63]耶和華奇妙的法度─路得記說了什麼?胡業民專欄,基督教論壇報

[64]賽德隆 R. Sider,財主與窮人,第二章上帝與貧窮的人,台福傳播中心

[65]賽5:8

[66]以賽亞書 61:8

[67]彌迦書 2:2-3

[68]以賽亞書 61:8

[69]傑弗遜,美國《獨立宣言》

[70]以賽亞書 61:8

[71]利未記 25:10-18

[72] Public 第16卷1912.4.12,為H.H. Rosenthel:Sun Yat-Sen and Henry George:A Reassessment, Sino-American Relation第11卷第2期1985轉載,论孙中山与亨利乔治,夏良才

[73]孫中山全集第二卷318頁

[74]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

[75]「三民主義與五權分立」,孫中山在東京《民報》創刊週年慶祝大會的演說,1906.12.2)

[76]許文泰:李光耀的殘酷與溫柔──從新加坡看台灣的虛偽稅改, 天下雜誌2015/04/20

[77] 仝上,併參INCOME INEQUALITY AND HOUSING POLICIES IN SUPERSTAR CITIES 26 Mar 2015,by Professor Phang Sock Yong who compared income inequality and housing affordability between Singapore with other Superstar Cities in the Celia Moh Professorial Chair Public Lecture

[78]仝上

[79] W.W. Rostow,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1960 經濟發展階段論)

[80] Hernando de Soto,The Mystery of Capital,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38,no.1(March 2001)

[81] 21世紀資本論,by Thomas Piketty,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