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公司民主程序

2004/12/6
陳水扁總統日前在選舉台上要求各國營公司做去「中國」名稱改名,點名公司包括中鋼、中船、華航等。由於涉及股東及相關共生團體之權益,我們呼籲國人要有民主程序和私有財產權的尊重觀念。
首先,所列陳相關公司,多係上市公司,各公司對股東直接負責,並於包括股東、員工之社會大眾共生團體,如消費者、相關國內外供應商等負有不同層次之責任。
過去正名運動限制在國家層面,但未涉及經濟活動的主角「公司」組織,便是認為各該公司之名稱,並未造成運作之不便,有些長年經營累積之聲譽,早已享譽國際,並在國際活動中肆應變局游刃有餘,間接伸張了台灣在國際上的份量。因此公司之名稱更迭,是否為企業帶來更大的利益或綜效,實為國人所關注。
吾人可以發現,對公司決策,特別類似名稱之更動,絕非經濟部所言,有形之數百萬印刷費用;而國際商譽和形象塑造的龐大資產,關係股東權益甚大。政府祗能以做為董事或股東一份子,表達其意見。應該陳述此等名稱變化,對於公司營運效益,或新形象建立較諸舊有名稱的助益貢獻如何,以此說服數十萬股東的認同。
這幾年公司治理高唱入雲,但是類似公司重大決策,應建立一套重要議案之機制來討論。針對各別公司要有單獨之說帖,陳述上述名稱更迭之正反關係和利害。蓋所涉權益的廣泛,公司章程之修改,更該重視股東大會的民主討論程序來定奪。至少總需讓目前或未來的股東投資人,看到更美好的願景才是。
最後要指出的,經濟、經營活動係社會所有活動中最為務實的層面,公司組織的存在和順暢運作,成就了一個理性盤算的社會持續發展的空間。我們社會終於建立起來的公司民主程序,要在減少政府干預的經濟制度下,維護股東和社會的長遠利益。如能尊重公司民主程序,合乎情、理、法,這才是台灣人的最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