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年與第三世界債務

聖經利未記25章:1~55節

相信大家都聽過教宗曾向國際社會要求消除第三世界的債務。但為甚麼到公元二千年,教宗有這樣的要求?到底千禧年,除了千年蟲,邁向新世紀,高科技等等,我們還該留意甚麼?

迎接千禧年,教會以修和為主題。修和有很多方面,與天主,與人,大自然,與自己,當然還有與社會修和。與社會修和,其中一點,就是維持社會和經濟正義。本文以後的部分,會集中經濟正義之中,消除第三世界債務這項要求,以肋25:1~55作為討論基礎,看看千禧年帶給基督徒甚麼意義,和值得我們關心的問題與角度。

慶祝禧年始於1300年

按聖經記載的計算方法,禧年每五十年出現一次。根據猶太法律,土地每耕作了六年之後的一年,即第七年,就是安息年。這一年不耕作,讓土地休息。而每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即每四十九年之後的一年,就是禧年,或稱喜年及聖年。這一年裏,大地都要休耕,奴隸重獲自由,債務一筆勾消,田地財產再次均分。

至於教會慶祝禧年,始於公元1300年。當時歐洲連年戰爭,鼠疫肆虐,社會動盪不安。面對種種社會問題,教宗鮑尼法八世就在1299年的聖誕節,頒布1300年為赦罪之年。此後,慶祝聖年的傳統便慢慢形成。

禧年的幾項原則(肋25:1~55)

肋25:1~55的記載充分顯示出,上主是站在貧窮人的那一邊。禧年的時候,土地財產回歸其主,釋放奴隸重獲自由,資源重新分配,象徵著受苦的以民,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而尤達(J H Yoder)就更指出,禧年包括了免除所有債務、歸還每人的祖產、讓土地休息和釋放所有奴隸的規定。

按第13節,到禧年的時候,以民各歸其祖業。以後第14至17節,是一些細則。如土地買賣,不可帶有欺壓成份,要依照對上一次禧年的年數的多寡,來決定賣價。年數越多,表示業主打理及照顧田地的時間越長,賣價就越高;相反,則較低。還有,按第23至28節,土地是不可永買的。原因是以民認為土地由天主擁有,人只是旅客。所以賣地的有贖回權,賣屋的亦然。28節更提到,到了禧年,地還是要退還給原來的主人。第29至34節,房子也要在禧年的時候贖回。即是說,禧年的時候,以民要收回自己的土地、房子,重新發展。

另外,到禧年的時候,要守安息年。第18至22節,禧年期間,以民不播種田地,不修剪葡萄園,不採摘收割,土地完全休息;在此其間,只吃野生的。由此計算,臨到禧年的那一個周期,第一至第六年耕作,第七年安息年休息,第八年禧年也是休息。要守這樣的規條,實在不易,特別農業生產向來都受天災蟲害影響,難以確保收成豐足。故有不少學者都懷疑以民曾否實行禧年的法律。若根據韓承良解釋,禧年只不過是一種正義的原則,旨在使以民知道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天主,人只不過是管家,並不擁有世界。當然,與此同時,亦有不少學者認為以民確實執行過禧年的法律。

還有,就是要照顧貧窮人的原則。第35至38節,要與貧窮人一起生活,要扶持他們,借貸不應收取利息,給他們糧食不應謀取暴利。值得一提,雖然在古代近東的經濟文件中,也有免息和不許收取高利息的記錄,但只有以色列完全禁止向窮人收取利息。

最後,就是釋放奴隸的原則。古代各國都有奴婢的制度,有的打仗擄來,有的因為無力還債被迫為奴,有的是奴隸的後裔,有的是親友送的,或父母遺留的。但不論來由是甚麼,為奴的都是失去自由的。禧年要求釋放以民奴隸,就是讓他們重獲自由。

禧年:人道和社會公平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禧年的規定,是要建立人道立場的社會倫理。關於土地,「如果你的兄弟貧窮……到了禧年……贖回」。關於房屋,「到了禧年……應該退還」。關於奴隸,「若你身傍的兄弟窮了……賣身……給你工作……直到禧年。」這些規定,顯示人人應善用托付的資產,使環境和社會能得到公平和人道的待遇。

禧年的目的,是防止民族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每位以民都有個人自由和家族連結的權利。如果因為貧窮,而賣掉土地,房屋,甚至賣身,到禧年,就可重獲自由的權利。資源再分配,重新開始。而這套原則,就很能應用在第三世界的債務問題之上。

消除第三世界國際債務

據統計,每年第三世界國家還債的款項就遠遠高過西方富裕國家的捐款三倍。非洲國家用於還債的支出就超過衛生福利的支出四倍。全球的貧富差距亦越來越大。過去三十年,最富有的兩成人口與最貧窮的兩成人口的比例,由30比1變成到60比1,相差比原來的大了一倍。這些數字皆顯示,貧窮國家的處境並沒有因為富裕國家的借貸,而有所改善,相反,她們負債只有越來越多,全球貧富越來越懸殊。

貧窮國家負債越來越重,因為原來在七十年代,利率還是比較低的時候,西方富裕國家便鼓勵第三世界國家大額借貸,發展經濟。但到後來,利率和石油價格突然大幅上升,第三世界國家負的債,就越來越無法償還。

但同樣是債務問題,生活在富裕國家的人民與貧窮國家的人民,他們的待遇卻很不同。比方在加拿大,曾經有一名商人生意失敗,破產欠下二百憶,抵押了五十億。可是,縱使宣報破產,他仍可保留一千二百萬財產。結果幾年後憑那保留的財產捲土重來,拾回當年的生意。相反,在貧窮的國家,如東南非的莫三比克,破產的話,不要說保留財產,就連借貸,條件也相當苛刻。活在貧窮地方的人,就是因為沒錢,才要借貸。但往往,他們都要付出比富裕國家更多的條件。

我們慶祝千禧年,除了慶祝邁向新世紀之餘,都不能忘記給予第三世界國家重新發展的機會。債務問題使第三世界不斷惡性循環。製造債務的,大抵都不是現時承受還債壓力的人。貧窮國家為償還債務,往往只好減少政府支出。國際貨幣基金會(IMF)曾向第三世界提出幾項償還債務的建議,包括貨幣貶值,提高利率以減低消費,加設貿易障礙,減少政府支出以打壓通脹,把國有資產私營化,和多發展私營大企業,而非國企等等。但這些建議,很可能未見其利先見其弊。以貨幣貶值為例,即時的影響是薪金下降,消費力減低。減少政府支出,例如教育及福利經費,結果人民得不到需要的技能、知識和生活水平,最終減低國家的競爭能力,長遠只會令到貧窮國更貧窮。

所以,要求國際社會消除第三世界的債務,原意是消除他們的債務負擔,給他們重頭開始的機會。這是一個正義的問題。當然到執行的時候還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如消除債務後,我們如何保證貧窮人士會得到利益,而非小數統治精英?又或者,如果有部分的債務是合理的,我們如何定出一套標準,好讓借貸人與還債人都能得到合理保障?

從上文我們看到,千禧年是要提醒我們關心社會正義。如果基督降世二千年後的今日,社會上還存在各式各樣的不公義,千禧年,就重新提醒我們對社會公義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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